作者:《清华金融评论》, 经营
分类:卷首语-总8期, 总8期, 清华金融评论杂志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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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30多年的高速发展,目前中国经济已进入增速趋缓、转型升级的“攻坚阶段”。
随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启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幕,依靠全面深化改革来激发市场活力,形成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改革持续推进。一方面,通过加强顶层设计,“自上而下”统筹推进利率、汇率和资本项目可兑换等全局性、关键性的改革;另一方面尊重“自下而上”的市场选择,鼓励地方先行先试、探索开展区域金融改革。两种方式、两种维度的金融改革相互补充,相得益彰。
浙江是全国区域金融改革项目最多的省份,目前除了有国家批设的温州金融综合改革、丽水农村金融改革、义乌国际贸易金融改革试验区外,还有浙江省人民政府批设的台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这四项区域金融改革项目颇具特色、各有侧重,既贴近当前浙江区域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又基于体制机制建设,坚持科学发展;既立足于解决浙江金融领域的突出问题,又强调改革措施成效在全国其它地区的可复制、可借鉴性。
纵观浙江区域金融改革历程,在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政府、市场主体等各方共同努力下,已经取得了一些成绩,也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当然也引发了一些争议。改革之路任重道远,改革由问题而生,也需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加以深化。
展望未来,全面深化区域金融改革,一方面,要正确把握四对关系:整体和局部的关系,目标和措施的关系,统一性和差异性的关系,长期性和阶段性的关系。另一方面,必须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导向,着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坚持市场化原则,进一步激发市场的活力,并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坚持以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维护金融稳定;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的有机结合,以国家金融改革的大方向为引领,把握好区域金融改革的时机、力度和节奏。唯有如此,区域金融改革才能更富有生命力,改革之路才能越走越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