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清华金融评论
标签:阿里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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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清华金融评论》编辑 贾红宇
2008年金融危机的时候,马云在一次演讲时就说过:“如果银行不改变,我们就改变银行。”六年来,马云当初不经意的承诺,在逐一变成现实。
“网商银行”获批 互联网银行初见端倪
9月29日,银监会批复同意阿里巴巴小微金融服务集团等四家公司筹建“浙江网商银行”。
从公开披露的信息,我们可以看到“浙江网商银行”的主要发起人为四家公司,分别为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阿里巴巴)、上海复星、万向三农、宁波金润,分别占有股份为30%、25%、18%、16%。
其实,早在2010年,阿里巴巴获得自主放贷资格的时候,就已经与复星、万向等有过合作,共同组建阿里小贷浙江和重庆公司。如今从“阿里小贷”升级为“网商银行”,应该说是阿里金融帝国的开始,而不是终结。
顾名思义,“网商银行”是利用互联网开展金融业务。小微金服表示,网商银行意为“互联网商业银行”。全网络化运营,意味着网商银行或许没有实体店和物理网点,这是与传统商业银行相比最大的区别。
但从目前银行业监管政策来看,开户、信用卡和理财等现场开户需要“面签”,这一条件仍是制约互联网银行开展跨区域业务的关键因素。政策何时放开,还是待解之谜!
至少网商银行的获批和筹建,已经为互联网直销银行打开了一扇窗。按照马云之前对于金融业务“小存小贷”的设想,浙江网商银行成立之后,会主要提供20万元以下的存款产品和500万元以下的贷款产品。
阿里弯道超车 “存、贷、汇”三大银行业务早见雏形
要说马云“改变银行”,筹建浙江网商银行并不是开始,这恐怕还要追溯到2004年支付宝的成立。支付宝作为国内最早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起初是为了服务于阿里巴巴和淘宝网上的电子商务而成立,但作为买卖双方资金流通的中枢,支付宝已经初步具备“汇”的职能,而结算汇兑是银行业务的根基。可以说,2008年马云讲“改变银行”是有底气的,因为那个时候淘宝在中国已经打开了市场。
后来2009-2010年,阿里获得小额贷款的牌照,正式成立阿里小贷公司,在国内率先进行了网商贷款的尝试。而此时,国外网商贷款的先驱Kabbage公司,则刚刚成立不久。截至2013年12月底,阿里小贷累计客户数已超过65万家,累计投放贷款超过1600亿元。阿里巴巴“闭环”的放贷模式,在控制风险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但也有着“先天缺陷”——业务范围仅局限在阿里巴巴、淘宝网的信用贷款、订单贷款。网商银行的成立,未来或将助力阿里金融走向跨业、跨界和跨区域经营。
2013年6月,余额宝的上市,应该算是阿里金融布局“最后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环。余额宝的出现,不仅使“互联网金融”的概念深入人心,更重要的是,让商业银行开始发现这个曾经“亲密的战友”,如今竟然成了对手!余额宝虽然是一款货币市场基金金融创新产品,但其有着一定的“吸储”能力,大量的银行的活期存款从传统商业银行流入到支付宝余额宝账户里。
从2004年支付宝的“汇”,到2010年阿里小贷的“贷”,再到2013年余额宝的“存”,阿里走完了金融布局的“三步走”战略。所以说,浙江网商银行获批应该说是马云“改变银行”的阶段性成果,而不仅仅是开始!
顺应“市场化”趋势 批复“网商银行”化解监管困局
余额宝的“鲶鱼效应”,让很多传统商业银行也着手建立互联网“直销银行”,纷纷出台自家的“宝宝”类货币市场基金。随着腾讯、百度、京东等互联网巨头的加入,商业银行的压力越来越大,以至于开始了一场“余额宝是否会抬高金融成本”的争论!
监管层对互联网金融创新的监管也陷入了困境。对于余额宝货币市场基金,这种类似“存款”的产品,应该按照何种方式去监管,引起了各界学者和市场人士的争议。由于余额宝本身,既涉及到基金销售牌照,又涉及天弘基金业务,同时,余额宝有某种“吸储”功能,涉及到监管部门众多,监管层一直提倡“底线”原则来防范风险。“一行三会”则一直以相对开明的态度,宽容创新和对待余额宝。
让阿里巴巴成立一家银行,也许是解决监管困境的最好方式。从企业角度来看,成立银行能够帮助阿里走出打金融“擦边球”的局面;从监管角度来看,也可化解长期以来“不知如何监管”的困境。阿里巴巴的三大业务纳入银行,就可以完全按照“银行模式”进行监管,这也为同类互联网企业涉猎金融领域,提供参考依据。
阿里巴巴等筹建浙江网商银行获批,是市场力量推动的结果。尽管目前还有很多政策问题没有解决,包括远程开户是否“面签”等问题,但相信监管层会一直秉承包容金融创新的态度与立场,在技术成熟的条件下,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瓶颈会一一被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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