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清华金融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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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加大金融支持缓解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聚焦缓解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会议指出,为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解困,是更大激发市场活力、更多增加就业的重要举措。下一步,要加大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切实做到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要拓宽融资渠道,激发金融机构内生动力,解决不愿贷、不敢贷问题。明确授信尽职免责认定标准,引导金融机构适当下放授信审批权限,将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与内部考核、薪酬等挂钩。对小微企业贷款基数大、占比高的金融机构,给予监管正向激励。力争主要商业银行四季度新发放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比一季度下降1个百分点。整治不合理抽贷断贷,清理融资不必要环节和附加费用。
◎ 发改委扩大外资银行外债规模 引导更多外汇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11月15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境内外资银行申请2019年度中长期外债规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将根据经济金融形势需要,进一步扩大外资银行境外融资外债规模,促进跨境融资便利化。同时,引导外资银行外债结构优化、投向合理、效益提高。
《通知》要求,各外资银行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战略规划的重点方向用好外债资金,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促进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融合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外资银行按季度报送外债执行情况,切实防范外债和金融风险。
◎ 一行两会联合发布指导意见 两条途径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11月27日联合印发《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完善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框架,防范系统性风险,有效维护金融体系稳健运行。
《意见》指出,将主要通过两条途径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一方面加强监管,降低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发生重大风险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建立特别处置机制,确保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发生重大风险时,能够得到安全、快速、有效处置,保障其关键业务和服务不中断,同时防范“大而不能倒”风险。
◎ 税务总局出台26条措施 促进民营企业减税降负
11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认真落实和完善政策,促进民营企业减税降负”等5个方面共26条具体措施。
《通知》进一步明确,税务总局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降低社保费率等建议,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确保企业社保缴费实际负担有实质性下降。
《通知》指出,税务总局将配合有关部门抓紧研究提出推进增值税等实质性减税、对小微企业和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免除的建议,统筹提出解决税制改革和推进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建议;并且要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配合有关部门抓紧对个人所得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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