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清华金融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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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数字金融经过多年发展,目前暂时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但是能否保住领先优势以及如何保持持续领先,是目前需要重点探索的问题。本文分析了中国目前数字金融所取得的成就以及存在的风险,对数字金融的发展提出了建议。
近日,金融科技投资公司H2 Ventures与咨询机构毕马威联合发布了2017年的金融科技百强(FinTech 100)报告。报告显示,蚂蚁金服、众安保险和趣店三家中国公司包揽了前三名,在前十强公司名单中,中国有5家。就名单而言,中国公司的数字金融比其他国家做得更加有声有色,甚至可以说是超前的。
中国近年来在第三方支付、网络贷款、资产管理等方面都做出了很突出的贡献,这些业务都具有很强的普惠特性。例如,全国办了近1万家小额信贷公司,若每家信贷公司服务100家小微企业,则每年就能服务100万家。又如网商银行,以377位员工在3年时间内服务了850万家小微企业,这是一个极为可观的数字。由此可见,数字金融的良好发展,其普惠性将远超传统模式,数字金融自身的价值是非常巨大的。
2011年,中国各地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程度差异非常大;而到了2015年,地区之间的差异已经明显缩小。这说明后进地区在这4年间的发展速度比领先地区发展还要快,这也恰好证明了数字金融具有的普惠性特征。所谓普惠性,就是原来金融服务不太发达的地方,能够迎头赶上。从这个指数来看,也印证了数字金融有很强的普惠性。
与此同时,其他国家的数字金融也在不断发展,其规模虽然不大,但在技术上已经有所创新,且业务模式较为规范。在全球金融科技100强公司中,虽然中国有5家位列前十,但美国在整个FinTech 100中占19席,中国仅占9席,澳大利亚的数量几乎与中国持平。由此可以看出,如果把范围扩大,中国的优势并不如想象中那样突出。
数字金融的风险
北大数字金融研究中心在此前曾做过一个关于北京大学金融科技情绪指数的调查(如图1所示)。从图中可以看出,金融科技情绪指数在2013年中显示上扬态势,2014年后更是直线上升,直到2015年下半年达到顶峰,此后在2016年年初大幅下降,2017年年底有所回稳。过去几年来数字金融市场环境动荡不安,面临非常多的挑战,对于一部分数字金融从业者来说,他们目前更紧迫的问题也许是“能否活过明天”。
在我国,例如网商银行、微众银行等在为小微企业服务时都面临着一个很大的问题,即不能远程开户也没有实体银行。而在新加坡,这其中的每个步骤都很规范,如新加坡金管局设立的“首席金融科技官”负责协调金融科技的发展与监管政策、尝试“监管沙盒”、完成了远程开户等。
现阶段,虽然我国金融科技发展很快,但现在的局面依旧混乱。因此,一个很大的问题是中国金融科技的发展是否能持续领先。而对于金融创新持续不断的发生,就需要一个评价体系去判别。
一般而言,评价一个金融创新好坏有两个标准。第一,是否满足实体经济的合理金融需求。当前在支付方面的创新暂时满足了企业的需求。金融创新也体现在资产管理和网络贷款方面,满足了一部分的需求,但这是否为合理的需求还无法判定。前两年轰轰烈烈的现金贷,不见得是合理需求。但是,在数字金融方面,很多创新是有价值且值得肯定的。第二,风险是否相对透明、可控。这是个很大的挑战。比如网络贷款,很多企业平台都贷款给小微企业,却没有足够的能力做好风控,出现风险的概率非常高。这种金融服务是无法持续长久发展的。
数字金融过去几年快速发展起来有三个主要因素。一是有场景的移动终端平台+大数据分析。二是传统金融部门的金融服务供给不足,所以数字金融一经问世就大受欢迎。在美国、新加坡、澳大利亚,第三方支付发展不起来的原因就是,它们传统的金融服务基本上都已经满足了需求。三是监管部门容忍的立场甚至是监管的缺位,导致这个行业非常混乱,野蛮生长。因此,可以看出实体经济对于数字金融有很大需求。
以近期处在风口浪尖的个体网络借贷(P2P)为例来看风险积聚问题。从理论上来说,P2P其实就是点对点的资金融通,这在中国市场上是有需求的。而这种点对点的融通有一个很重要的前提条件,就是必须做好风控。由于金融交易风控本身难以把控,因此会产生很多问题。2007年,中国第一家网贷平台——拍拍贷上线,此时监管还处于空白状态,其原因是无法界定平台性质,没有相关机构发放牌照,因此在谁来管和该不该管的问题上一直存在争议。
2013年是“互联网金融元年”,余额宝也在这一年出现;2014年互联网金融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这又是一项创新;此后,大量缺乏资质的平台涌入,但这时监管没有采取措施,无法甄别机构的好坏,直到2015年,网络借贷风险集中爆发。中国信用体系的不完善、催收条件的不成熟以及风控机制的缺失,使得风控问题频繁爆发。此外,各平台之间的信息无法共享,导致一个人能在多家平台借款,最后因无力偿还而引发风险。2015年下半年,“e租宝”事件爆发,监管部门出手,原银监会开始采取措施。
2015年12月28日,原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起草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针对这个文件,当时曾提了三条意见:第一,在信用文化缺失的国家,单纯指望点对点的信息中介很难做;第二,把监管责任放给地方政府是不负责任的,小额信贷公司可以由地方政府金融办来监管,但是网贷公司由地方政府金融办监管会出现监管套利的问题;第三,做金融交易到底要不要牌照的问题。
2016年8月24日下午,原银监会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这个政策做了一些妥协,实际上也酿成一些问题。为期一年的整治完毕后,2017年又延期一年直到2018年上半年,最后监管部门发现,各个地方分头做备案标准不现实,会导致很多问题,因此,整治再次延期。最后导致今天的局面:投资者恐慌、借款人恶意逃废债、平台经营者无力回天。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本来有价值、可以做贡献的业务,却因监管不到位,致使不该做的没有被禁止、应该做的没有被鼓励,最后让整个行业标准不严格,进出自由。
迎接数字金融2.0时代
尽管如此,中国的数字金融还是很有可能持续领先世界的。中国的数字金融将要迎来2.0时代。
对此,我们要珍惜暂时领先的地位,让更多有意义的创新以及有价值的创新发挥巨大的作用。无论是整治、规范还是支持发展,要避免“把婴儿和洗澡水一起倒掉”,要审视行业存在的问题,积极发现并且解决问题。
发展的前提是监管要全覆盖,这意味着过去这种野蛮生长的时代已经结束了。基于监管或者资本金等因素,一些互联网金融企业也许会从金融科技(FinTech)转向科技金融(TechFin)。数字金融2.0时代是让擅长做技术的做技术,擅长做金融的做金融,将两者区分开来,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
为实现行业的健康发展,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一是进一步突破数字技术,解决以往传统金融无法解决的问题。二是培养发展信用文化,加强风控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际上,民间借贷也是有风控手的,它依靠的是熟人文化,交易的基础是相互之间的了解与信任。三是改善监管框架,选择合适的监管办法。监管机构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传统的监管办法是金融机构监管部门上报报表,但是这种办法不适合于监管数字金融机构的风险,尤其是创新方面的问题。过去中国在创新和改革方面的经验是“摸着石头过河”,但金融创新必须要用新的办法,例如可以采用美国、英国、新加坡、泰国都在探索的“监管沙箱”办法,由此观察“监管沙盒”在平衡创新与风险的关系方面对发展实体经济是否有帮助。
总之,中国的数字金融是有前途的,将来要走向一个新的2.0时代。未来的数字金融行业可能呈现三位一体的模式:一是提供平台的互联网独角兽和大型金融机构,如保险公司、银行,其中欧洲就在推动所谓的开放银行,也就是可以做成新的平台类型的金融机构;二是专注技术解决方案的第三方金融科技公司,这是科技公司而不是金融机构,专门负责解决金融机构的技术问题;三是应用数字技术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这三者可以重合,但这三个角色是必不可少的。
【黄益平为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任。本文根据作者在9月2日CF40和金融城举办的“第三届全球金融科技(北京)峰会”上发表的主题演讲整理而成。本文编辑/杨慕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