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清华金融评论
标签:霍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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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霍学文
现阶段全球掀起了区块链研究热潮,很多国家的政府、大型金融机构都期待在这一轮技术大潮中占得先机。金融机构都在加快对区块链技术进行研究和探索。本文认为,在积极鼓励区块链技术发展的同时,更应当引导区块链走上健康的轨道。
区块链技术具有分布式、不可篡改、全程留痕等特点,已成为金融科技的重要底层技术,具有广泛的发展前景。2015年以来,我国对区块链技术的关注和研究也逐步展开。区块链技术应用主要在以下几方面:
支付领域
国际上较早的一个商业应用就是瑞波(Ripple)系统。成立于2012年的Ripple基于区块链(分布式账簿记账)技术,主要为商业银行提供跨境支付服务。此系统主要是针对跨行国际支付效率低、成本高的问题,利用区块链技术解决了银行支付体系中,效率比较低、成本比较高、收费比较贵、时间比较长等问题。数字货币的研究逐步走上快车道。目前数字货币研发已经得到美、英等多国政府的高度重视。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高度关注数字货币发展,积极开展相关研究工作。
征信领域
区块链技术特点有利于低成本地解决金融活动中的信任问题。信任是金融活动的根基,金融活动的监管,包括产品登记、信息披露、资金托管,征信体系建设等都是为了解决信任问题。信任问题一直是金融领域不可回避的一个难题,整个社会都在积极推进征信体系的建设,区块链技术的逐步成熟创造了一个用共信力来解决信任问题的良好路径。
交易场所
传统监管方法已经难以适应目前快速发展的业务需要,交易场所的风险需要高度重视,通过技术创新来实现更加有效的管理。区块链技术可以推动交易场所进一步做到开放、共享、不可篡改,尤其是通过区块链技术把社会上很多交易活动纳入规范和监管。
区块链技术的点对点、去中心化等特点,给我们带来了便捷和高效,降低了成本,但同时由于没有明确的规则与规范,也带来很多问题,甚至成为非法金融活动的来源。
区块链技术本身存在缺陷
一是区块链技术还处于发展初期,在技术上仍存在瓶颈。部分交易平台比特币被盗的事件,暴露了区块链现有技术结构存在的缺陷,包括智能合约编程漏洞、交易系统漏洞和记账系统漏洞。另外,也存在计算速度相对较慢、存储空间不足等的缺陷;二是区块链的应用场景还没有统一标准,缺乏成熟案例,监管法规相对滞后等,这些都需要一个演变和发展的过程。
区块链货币应用平台风险隐患突出
目前,有些人用区块链技术创造的各式各样的所谓“虚拟货币”“数字货币”等被广泛应用,这种“币”并不属于货币,仅是一种虚拟商品,依据特定算法产生,不依靠特定货币机构发行,缺乏公信力。
应用与探索
当前网贷行业迅速发展,业务规模不断扩大,风险不断积累。目前,对P2P网贷机构,现有监管手段已无法动态实时掌握监管对象的交易情况,不利于及时发现、化解行业风险。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积极探索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的有效做法,加强金融科技应用,以区块链为底层技术,基于分布式存储、加密计算、交叉比对验证等技术特点,构建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监管系统。系统实现了产品实时登记、信息及时披露,可以对接银行存管数据,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安全性可以高效交叉验证。总之,从长远来看,区块链技术应用具有广泛前景,区块链时代做好传统金融服务、互联网金融创新服务和金融监管服务,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基础上,通过金融科技为金融和经济服务将是大势所趋。
本文根据作者在第二届中国金融启蒙年会演讲整理而成。刊发于《清华金融评论》2017年4月刊,编辑:丁开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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