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回应股市大跌熔断 正在研究减持规定

2016年1月5日 (下午2:18)777 views

作者:清华金融评论

分类:消息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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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证监会正在研究完善规范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规定,对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建立减持预披露制度,并在一定时间内对减持股份的比例进行限制,引导其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途径减持

1月5日盘前,证监会就4日股市大跌触发熔断做出表态。证监会称,从1月4日市场情况看,熔断机制发挥了一定的冷静期作用,对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引入指数熔断机制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在中国还没有经验,市场对新的规则有一个逐步调整适应的过程。

1月4日,熔断新规实行首日即遭触发,当日沪深两市早盘重挫,午后先后触及5%和7%的熔断线,最终于13时33分触发全天熔断,千股跌停的惨烈景象再度上演。

证监会表示,熔断机制对稳定股市具有重要作用,其主要功能是为市场提供“冷静期”,避免或减少大幅波动情况下的匆忙决策,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抑制程序化交易的助涨助跌效应;为应对技术或操作风险提供应急处置时间。

证监会指出,从境外经验看,熔断机制的完善不是一步到位的,也没有统一的做法,需要在实践中逐步探索、积累经验、动态调整。我们将根据熔断机制实际运行情况,不断完善相关机制。

市场有传言,1月8日,大股东减持股份政策到期后,会有1万多亿股份集中减持。对此证监会表示“这是不符合实际的。”

证监会表示,虽然大股东股份的流通市值不小,但并不是都有现实减持需求。从近年来实际情况看,大股东减持60%是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进行的,有效缓解了对市场的压力,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金额占总流通市值的比例只有0.7%左右。

证监会透露,目前证监会正在研究完善规范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规定,对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建立减持预披露制度,并在一定 时间内对减持股份的比例进行限制,引导其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途径减持,既可实现应对股市异常波动临时性措施的有序退出,又可防止大股东集中减持对市 场造成冲击。这个规定将于近日公布。

值得注意的是,继周一晚间多家上市公司发布股东延长所持股份锁定期、增持公告之后,周二盘前,天银机电、太阳纸业、三花股份等多家公司发布了相关增持或锁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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