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nguos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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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5年7月我国实施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以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大部分时间处于单边升值态势,市场供求在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中的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本文探讨了通过银行停止发放境内外汇贷款来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可能性。
文/中国工商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部专家孙国申
本文编辑/贾红宇
2005年汇率改革不彻底的根源在哪里?
自2005年7月我国汇率改革以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除了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约两年时间内采取继续盯住美元汇率不动的做法外,基本上处于单边升值态势,较少见到贬值。总体看,汇改朝着建立以市场供求为基础、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这一目标在迈进。2005年汇改以来,人民币对美元名义有效汇率和实际有效汇率大幅升值的同时,我国进出口总量仍取得快速发展,这说明我国企业抵御汇率风险的能力提高了。
伴随持续的人民币升值,这几年银行代客结汇持续超过代客售汇,央行外汇占款持续增加以及国家外汇储备持续增加。外汇占款增加又给市场反馈人民币升值预期,看似形成人民币升值与外汇占款增加的非良性循环。
有几个数据可以进一步佐证:2010年初至2013年12月,外汇局公布的银行代客结汇累计63220亿美元,代客售汇累计50559亿美元,代客结售汇净额累计12661亿美元。银行代客结汇与售汇后,通过商业银行与央行结售汇交易,反映在央行收购外汇付出人民币形成央行外汇占款。2013年12月末,央行外汇占款286304亿元人民币,比2010年初增加93192亿元人民币。可见,外汇占款持续增加的原因主要来自银行代客结售汇净额。
再看银行代客结售汇与进出口贸易的关系。2010年初至2013年12月,我国出口累计77383亿美元,进口累计69019亿美元,进出口贸易顺差累计8364亿美元。结汇累计与出口累计之比达82%,说明绝大部分企业将出口收入办理了结汇;售汇累计与进口累计之比为73%,说明约四分之一的进口通过延迟付款、贸易信贷等形式规避了即期购汇。
由于我国进出口的巨大规模及企业办理结售汇的一致趋向,导致外汇市场供求长期失去平衡,外汇供给大于外汇需求,从而使得人民币汇率长期存在升值压力,并弱化了市场供求在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中的有效发挥。
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改革途径
破解外汇市场供求长期失衡格局,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主要有以下两条途径:一是人民币汇率进一步升值,使外汇供给与需求在新的汇率水平上实现平衡;二是银行停止发放境内外汇贷款,使人民币汇率在真实的外汇供求水平上实现有序波动。
第一条途径,从理论上讲能够实现,但进一步分析,可能面临两个方面的制约:一是很难知道均衡汇率到底在什么水平;二是对人民币汇率或快或慢升值的预期将使外汇供求进一步失真,从而反过来强化对人民币汇率升值预期,又落到人民币升值与外汇占款增加的非良性循环中。
第二条途径的直接好处是即时释放巨大的购汇需求,使真实的外汇供求充分发挥在汇率形成中的作用。可以预料,外汇供求回归正常后,市场形成的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将成为常态。央行对人民币汇率的常态式干预将大大减少,央行外汇占款和国家外汇储备也将逐渐下降。
第二条途径的间接好处可能包括:一是促使贸易部门与非贸易部门享受基本同等的融资条件,非贸易部门的融资条件将有望得到改善;二是减少或消除部分贸易企业从外汇信贷中获取的套利套汇机会,促进信贷资源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三是为央行更灵活的货币政策操作打开空间,如外汇占款下降将为央行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创造条件;四是企业汇率风险避险需求推动外汇市场和外汇产品发展,银行竞争将从持有外汇资产转向提供汇率风险管理服务。
有一种观点将人民币汇率浮动区间扩大视为下一步汇改的唯一出路。诚然,扩大人民币浮动区间,可以更多地交由市场力量确定汇率水平,减少央行对外汇市场的日常干预,但扩大人民币浮动区间可能带来汇率超调,对实体经济和贸易部门将造成更大的不确定和负面影响。因此,笔者认为,扩大人民币浮动区间最好是在银行停止发放境内外汇贷款、境内外汇市场有了正常的供求基础之后。
停止发放境内外汇贷款的合理界定
停止发放境内外汇贷款的含义,是指境内各金融机构不再对企业发放各类短期、中长期外汇信贷,包括贸易融资、项目融资等,企业上述用汇需求通过人民币购汇获得。商业银行将外汇存款主要用于存放拆放境外外币债券投资和境外贷款等用途,并为企业提供汇率风险管理产品及服务。
或许有人会说:不让境内企业获得外汇贷款,恶化了贸易企业特别是进口企业及部分“走出去”企业的融资条件,就不利于进出口及企业“走出去”了。但笔者分析认为,一方面负面影响不会很大,另一方面如果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后将利大于弊。
关于负面影响大小,目前进出口贸易中近一半为加工贸易,停止外汇贷款对这些加工贸易企业而言,只是消除了这些企业应对人民币升值和本外币利差的套利套汇机会,对实际贸易活动影响不大。其他贸易方式的进出口企业使用银行短期贸易融资及一些引进国外技术设备的中长期项目融资,如用人民币贷款替代,除了人民币融资利率相对较高以及企业承担或多或少的汇率风险外,对宏观经济和进出口贸易不至于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停止发放境内外汇贷款后,如果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则利大于弊。这些措施可包括以下几点。
一是停止发放外汇贷款后,监管当局要鼓励银行使用以货币市场利率(如SHIBOR)或人民币贷款基础利率为基准的优惠利率人民币贷款替代企业的外汇融资需求,并为企业做好币种错配方面的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同时,在银行人民币贷款规模计划及存贷比考核上要进行相应调整。
二是扩大企业及个人对外投资。一方面将个人对外投资提升到与企业对外投资同等重要的地位;另一方面强调企业及个人对外投资均要自担风险,包括汇率风险。通过扩大企业及个人对外投资,短期对冲资本流入压力,中长期实现国际国内要素的有序自有流动和市场的深度融合。
三是加快完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比如,完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外债管理,企业和金融机构可以在境内外举借外币形式的债务,但所得债务资金只用于境外。再比如,严格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外债监测和管理,限制银行通过远期信用证和海外代付等渠道为企业继续提供外汇融资,对跨国公司境内资金集中归集提供最低限度的短期外债额度,从而为各类经济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作者所在单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