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英凯
标签:P2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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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清华金融评论》 张英凯
银监会副主席周慕冰在9月18-19号举办的2015中国普惠金融国际论坛上表示,在传统银行体系之外,小贷公司、P2P网贷公司等新型金融业态蓬勃发展,总体运营稳健,丰富了金融服务的机构载体,成为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的重要补充。
周慕冰指出,随着越来越多的银行将小微企业作为战略重点,金融创新不断涌现:以标准化作业的“信贷工厂”模式实现规模效应,以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破解信息不对称难题,以知识产权、股权等新型抵质押方式降低增信成本,以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新型终端提高服务效率,显著改善了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体验。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主要面临五方面挑战:
周慕冰讲话中提到,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三期叠加”效应突显,在经济增速放缓、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背景下,小微企业群体将加速分化,融资难、融资贵呈现新的特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主要面临五方面挑战:
一是适应复杂多变市场环境的挑战。新形势下,小微企业新陈代谢加剧。如何从雨后春笋般的创新型小微企业中挖掘客户资源,如何识别竞争力不足的落后产能企业,及时做好贷后管理,是对银行发现、培育、管理客户能力的全方位挑战。随着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投身小微企业这片“蓝海”,银行业只有找准战略定位、明确目标客户,才能在多元化金融服务主体的竞争中赢得主动。同时,优质小微企业的发展壮大必然伴随着复合化的融资需求,传统单一的信贷业务将为综合性、全流程的金融服务所取代。银行业综合服务能力和同业合作能力的建设也迫在眉睫。
二是兼顾商业可持续和社会责任的挑战。随着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和多元化的社会融资渠道对银行存款的分流,银行资金价格普遍上涨,贷款利润空间压缩。在这样的客观压力下,对于派生存款少、议价能力弱的小微企业,既要坚持收益覆盖风险的商业可持续原则,又要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平衡短期利益与长远战略,合理确定定价机制, 探索商业盈利目标与社会责任目标相统一的发展路径。这是对银行业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考验。
三是提升风险管理能力的挑战。近年来,受国内外经济环境波动影响,加上自身经营管理水平有限,一些小微企业困难加剧,信用风险不断积聚和爆发。小微企业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呈上升趋势。毋庸讳言,在一系列违约事件中,银行业也暴露出风险管理理念、制度、技术上的问题,这是值得警惕和深思的。只有夯实内控基础,守住风险底线,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才能根深叶茂,薪火相传。
四是持续强化监管激励的挑战。自2005年下发首个关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监管指导意见以来,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一直是银监会重要的监管使命。10年来,银监会主动适应经济金融形势,不断细化和完善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框架。面对新常态下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也在积极研究,如何在保持政策连续性的同时,创新监管手段,把握好防风险和促发展的辩证关系,提升监管激励的力度和精确度,更加有的放矢地引导银行业服务向小微企业倾斜。
五是优化政策协调机制的挑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财税、司法、监管和相关产业主管部门等共同拿出有效的政策手段,持续改善金融生态。应当说,现有各类扶持政策已初成体系,效果也值得肯定。但客观来看,政策的协同性和衔接度还有待提高。加强跨部门协调,聚焦薄弱环节,强化信息共享,发挥政策合力,应当是有关部门下一步努力的方向。
五个方面努力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取得新进展
周慕冰提到,展望未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虽然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但在国家普惠金融的宏观战略下,这项事业是大有可为的。需要从五个方面努力,进一步加强对银行业的引导和支持,在新形势下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取得新进展。
一是各项扶持政策要进一步精准发力。要着力发挥政策“指挥棒”在市场行为中“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导金融资源优先和集中投向最需要融资支持的小微企业。政策目标要清晰聚焦,把好钢用在刀刃上。如,国家关于企业划型的标准要尽快修订完善,以尽可能准确地反映企业真实生态,锁定真正 “身小力弱”的小微企业,避免政策覆盖范围过大而削弱效力。政策手段要科学高效,以求事半功倍。如,在财政资金的投放上,通过创投驱动、贷款贴息等杠杆手段,带动金融资源、社会资本投向小微企业,与直接补贴、资助企业相比,更有利于提高扶持效率。
二是新型金融机构和业态要进一步有所作为。近年来,民营银行、小贷公司、P2P网贷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和业态迅速崛起,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注入了新的活力。银监会积极支持和鼓励新设立的民营银行探索创新“大存小贷”、“个存小贷”等差异化、特色化经营模式,提高与细分市场金融需求的匹配度,增强对小微企业等经济发展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力度,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小贷公司和P2P网贷公司,作为专业的民间放贷机构和互联网贷款平台,鲜明体现了普惠金融供给的包容性和多样性。银监会正在研究制定对这两类机构的监管制度规范,将引导其服务实体、规范经营、科学创新、管好风险,发挥自身优势,开展有效竞争,辅助传统银行业,为各类别、各发展阶段的小微企业提供多层次的金融服务。
三是产品和服务要进一步创新求变。“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互联网等新技术的广泛运用,极大地提高了金融服务效率,降低了成本,从根本上改变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这一“长尾产品”的面貌。许多银行在这方面已有了成功的实践。但要从根本上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还需进一步加深银行业务与“互联网+”的融合,将“高大上”的前沿技术转化为“接地气”的产品与服务:在银行内部,要完善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将以往个体信贷人员通过传统手工作业积累出的客户数据进行整合分析,深度挖掘客户资源;在外部,要充分利用电子商务、征信系统以及其它各类信用信息平台,批量获取小微企业客户信息,及时捕捉有效融资需求,扩大服务覆盖面。
四是服务模式要进一步统筹整合。在融资渠道方面,要着力发展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互补的模式。国家已相继设立战略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相信这将极大地带动对小微企业的直接融资供给。要以促进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小微企业发展为重点,建立小额、便捷、灵活的投融资机制。银监会也鼓励银行在集团内部或与外部创业投资机构探索投贷联动模式,向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型小微企业给予针对性的股权和债权融资支持,培育创业生态系统。在风险分担和补偿方面,要推广企业、政府、银行和保险、担保等其它融资服务机构共同参与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命运共同体”模式,实现企业积累、财政投入与金融资源共同助推小微企业发展的连锁效应。要健全融资担保体系,推动发展一批政府出资为主、经营规范、实力较强、信誉较好、影响力较大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或基金,作为担保行业服务小微企业的主力军。
五是发展理念要进一步重视社会责任。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是小微企业自身发展的诉求,是中国银行业实现战略转型的必然选择,也是政府、媒体、学界、社会组织等方方面面共同的目标。因此,要全面树立共担光荣使命、履行社会责任的发展理念。小微企业要有诚信经营、行稳致远的企业家精神,制定长远规划,努力提升生产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和财务、人事等制度,打造“小而精”、“小而强”的现代企业。协会、商会等组织要积极发挥行业自律和协调沟通作用,增进银企互动,促进行业良性发展。商业银行要统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强化社会责任意识,持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服务力度。各级政府要明确自身的职责定位,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产业规划引导和企业培育,全面依法行政,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创造公平、开放、良性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