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清华金融评论
分类:消息汇
标签:互联网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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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被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刷屏,名副其实的霸占头条,华城e金融团队律师也接到众多互联网金融企业电话,大家都很关心互金指导意见风向如何,猪是否可继续飞起来。今日,华城e金融律师团队借由微信号“华城e金融”答疑解惑,从10个方面进行提示。
《意见》你真的看懂了吗?华城e金融律师团队第一时间从法律人视角为您图解《意见》精髓
总的基调是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监管原则是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
华城e金融律师团队重点提示: 与此前国家大力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思路高度一致,这是一个鼓励创新、适度监管、强调自律的较为“宽松”的政策。
华城e金融律师团队重点提示:各类业务的野蛮生长时代结束,P2P网络借贷平台正式被“正名”。
《意见》明确P2P网贷、信托和消费金融由银监会监管,股权众筹、互联网基金销售由证监会监管,互联网保险由保监会监管,支付业务由人民银行监管。
华城e金融律师团队重点提示:P2P网贷行业由银监会监管,符合市场预期。
《意见》强调P2P网络借贷要坚持平台功能,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P2P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
华城e金融律师团队重点提示:P2P平台不能设资金池、为借款人提供担保,保底承诺可能被认为违规。在P2P网络借贷平台上发生的个体对个体的直接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
《意见》要求除另有规定外,互金企业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要求网贷平台进行资金托管,自有资金和客户资金分离,使平台无法触碰资金,避免出现资金池,帮P2P回归中介本质,降低非法集资、自融等风险。
华城e金融律师团队重点提示:P2P网贷平台资金的托管、清算将统一由银行行使,此前大热的第三方支付机构监管账户模式未被认可。
《意见》提出拓宽从业机构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环境,并正式公开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从业机构在主板、创业板等境内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华城e金融律师团队重点提示:互金企业上市路更近一步。
《意见》鼓励互金企业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允许有条件的从业机构依法申请征信业务许可。支持具备资质的信用中介组织开展互联网企业信用评级,增强市场信息透明度。
华城e金融律师团队重点提示:推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黑名单可能也会在平台中共享。
华城e金融律师团队重点提示:网贷行业的野蛮生长期即将过去,如果不想还没逆袭成功便战死在爬上金字塔的路上,就踏实、合规、守法经营。更为关键的是,别以为有银行系或担保系出身的风控就不需要律师了,律师可不只是帮你起草合同那么简单。
《意见》要求互金企业及时向投资者公布其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相关信息,向各参与方详细说明交易模式、参与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研究建立互金企业的合格投资者制度。
华城e金融律师团队重点提示:未来建立合格投资者制度,可能会设立投资者门槛。
《意见》要求构建在线争议解决、现场接待受理、监管部门受理投诉、第三方调解以及仲裁、诉讼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并指定对于违法犯罪的互金企业由公安部门追究刑事法律责任。
华城e金融律师团队重点提示:对于通过平台促成的个体对个体的借款业务,定义为民间借贷纠纷,适用《合同法》、《民法》,为民事纠纷。如果涉及刑事犯罪,适用《刑法》,走国家公诉程序。如果平台涉及违规宣传等导致纠纷,涉及消费者权益,通过行政法或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解决。
中国互联网金融终于告别了监管政策的空白,被纳入法治化和依法监管的轨道。《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出台,应该说是中国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重大利好。鼓励创新、适度监管的“宽松”政策,有利于互联网金融企业继续创新发展、快速走上正轨。互联网金融企业也应结合自身情况,将《意见》贯彻到实际中,加强自律。同时,也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和实施办法,真正将指导意见有关精神、原则、要求落到实处。
来源:华城e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