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该如何进行创新与监管?

2015年5月24日 (下午4:15)381 views

作者:清华金融评论

分类:会议直播, 新常态、新金融, 编辑专栏, 评金融, 首页

标签: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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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该如何进行创新与监管?
文/《清华金融评论》实习记者 刘稚亚

5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樊爽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普惠金融部副主任文海兴,广发银行副行长、党委委员王兵,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其实,蚂蚁金服首席战略官陈龙,中国金融认证中心总经理季小杰在出席清华五道口金融论坛“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与监管”主题论坛时,围绕互联网金融进行了圆桌论坛。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迅猛发展,对整个金融生态产生了全方位影响,互联网金融的兴起提高了资金融通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使经济社会活动效率和质量得以提高。
圆桌讨论上,他们首先认为互联网金融在我国迅速发展成长的条件有三点。第一是互联网金融以互联网技术为基本依托,第二是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了技术条件,第三是电子商务发展为互联网金融提供了社会条件。我国传统金融业务服务有待完善,增信体系尚不健全等因素,为互联网金融提供业务增长空间。
对于P2P网络现状的发展特点,他们认为线上交易这一形式有别于传统金融的以线下操作为主的模式;直接借贷使得P2P网络借贷使借贷双方信息高度透明,高效的匹配机制提高借贷成功率,并有效解决了一些小微企业和个体融资的困难;其次与传统的贷款繁琐的程序相比,P2P网络借贷拥有非常简捷的操作程序,贷款者足不出户,只需要通过网络达成一致协议即可。大众参与的特点使得目前尽管P2P利率比银行借款利率高,但仍大大低于民间借贷尤其是高利贷,所以很多资金需求者转向P2P平台寻求资金,较高投资门槛也吸引大批投资者参与其中。最后透明分散的特点使得资金的需求方信息完全公开,投资者对于借款人的资金用途、数量、借款期限以及信誉度等资料一目了然,可以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偏好进行投资,而且为了保证资金安全性,投资者可以分散投资来降低投资风险。
对于互联网金融方面的监管,他们也提出了一些思考。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主要分布在于信用风险,信息科技风险和操作风险上。因此,针对以上风险,目前监管领域已经初步形成第三方支付由央行负责,P2P网贷由银监会负责监管,众筹由证监会负责监管,互联网保险由保监会负责监管的基本监管布局。鉴于发展初期现状,监管部门实施监管应对突出的一些问题保持一定容忍度和弹性,保持金融风险可控前提下支持金融创新,促进互联网金融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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