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清华金融评论
分类:消息汇
标签:诸边贸易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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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提议的诸边贸易协定应该受到欢迎吗?这是一个大问题,不仅仅是对于那些认为世界贸易自由化是一项重大成就的人。这也是个极富争议的问题。
自从“多哈回合”(Doha round)多边谈判(“多哈回合”在2001年9月11日恐怖袭击之后不久启动)失败以来,全球贸易政策的焦点已转向仅限于某个伙伴国集团的诸边协定。最重要的协定均由美国主导:《跨太平洋伙伴关系》(Trans-Pacific Partnership,简称TPP)以及《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定》(Transatlantic Trade and Investment Partnership,简称TTIP)。正如白宫经济顾问委员会(CEA)一项研究所指出的,奥巴马政府的贸易议程旨在将美国置于“一个覆盖全球经济近2/3、美国货物贸易近65%的一体化贸易区的中心地位”。
TPP是美国与11个国家(最重要的是日本)谈判的贸易协定。其伙伴国的产出占世界总量的36%,人口占全球总人口的11%,商品贸易占全球的大约1/3。TTIP是美国与欧盟之间的协定,占全球产出的46%,商品贸易的28%。当然,中国是未被纳入这些谈判的主要贸易伙伴。
一些参与TPP的国家仍然存在相当高的货物进口壁垒。CEA指出了马来西亚和越南相对较高的关税以及日本的农业保护。该委员会还认为,TPP伙伴国以及欧盟的服务进口壁垒高于美国。
不过,降低壁垒只是美国的一部分目标。CEA报告补充称,在TPP中,华盛顿方面提议“可强制执行的劳动保护和更环保政策”。但是,它还寻求“有力执行知识产权保护”。在TTIP中,“双方寻求就交叉领域的监管连贯性和透明度达成一致”——换句话说,让双方的法规更兼容、对企业更透明。因此,TTP和TTIP都是旨在塑造国际商务规则的努力。世界贸易组织(WTO)前任总干事帕斯卡•拉米(Pascal Lamy)认为,“TPP主要是(尽管不全是)关于经典的与贸易保护相关的市场准入问题……而TTIP主要是(尽管不全是)关于监管融合”。
这些谈判能否取得成功,将取决于奥巴马政府是否会从国会获得贸易促进权(TPA)。但是,我们应该期盼谈判成功吗?
直截了当的支持理由是:考虑到多边谈判的失败,眼下诸边协定是促进全球贸易自由化的最佳方式;它们的新规则和程序为未来提供了最好的模板;它们将带来显著收益。
这些观点很有说服力。不过,也有反面的观点。
在政治资本有限的情况下,专注于诸边贸易安排可能会分散投入WTO的努力。这进而可能削弱全球规则的效力。哥伦比亚大学(Columbia University)的贾格迪什•巴格沃蒂(Jagdish Bhagwati)强调了此类风险。此外,特惠贸易安排可能扭曲复杂的全球生产链。
另一个担忧在于,美国正利用其影响力强行制定不符合伙伴国利益的法规。
尽管劳工和环境标准都可能不适当,但我对它们不如对知识产权保护那么担忧。关于更严格的标准有利于各方的说法是不对的。相反,如果普遍推行美国标准,成本可能会非常高。
最后一点是,经济收益不太可能会很高。贸易已经得到大幅自由化,随着贸易壁垒的降低,进一步的收益会减少。华盛顿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Peterson Institute for International Economics)对TPP的研究显示,美国的实际收入增量将不到国民收入的0.4%。伦敦的经济政策研究中心(Centre for Economic Policy Research)发表的对TTIP的研究显示,欧盟和美国的增量数字略高。TPP和TTIP达成后,可能会使美国实际收入增量达到GDP的1%。这不容忽略,但也不是很大。
美国和欧盟之间的协定并未引起人们对美国欺负伙伴国的担忧。在贸易方面,双方势均力敌。不过,人们对TTIP还是抱有3个担忧。
第一,塔夫茨大学(Tufts University)的叶罗尼姆•卡帕尔多(Jeronim Capaldo)认为,对收益的预估忽视了宏观经济的成本。按照他的凯恩斯主义逻辑,欧盟将损失需求,因为其贸易顺差将会下降。这是无稽之谈。宏观经济问题应该用宏观经济政策来解决。贸易政策的目标本来就不同。
第二,这些协定试图消除的某些壁垒,反映了伙伴国对待风险的不同态度。谈判代表们将不得不妥善拟定文本,在避免强加相同偏好的前提下,使监管程序的协调成为可能,比如说针对药物测试。如果欧洲人不想要转基因生物,他们必须被允许保留这种偏好。如果贸易政策触犯此类神圣领域,它将会碰壁。
最后,我们还有一个棘手问题,那就是投资者-国家纠纷解决。很多人抱怨称,政治选择——公费医疗体系或者控制药品价格的权利——可能会被偏向于企业的制度置于风险之中。谈判代表们强烈否认这一点。他们最好没说错。
总而言之,TPP和TTIP的好处可能是积极的,但程度有限。但是这其中存在风险。必须避免用它们替代世界贸易组织、或把中国推向贸易政策制定边缘的企图。它们不得被用于推行破坏性的法规或是颠覆正当法规。必须谨慎行事。把手伸得过长可能会适得其反,甚至不利于全球贸易自由化事业。
(来源:FT中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