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法》大修订

2015年5月7日 (下午1:22)1,283 views

作者:清华金融评论

分类:消息汇

标签:商业银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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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争取2015年底能出建议稿,已将取消存贷比这一单独的修改意见上报到国务院法制办

实施20年的《商业银行法》将迎来首次大面积的修订。财新记者获悉,目前银监会已经成立了《商业银行法》修订小组,由银监会法规部牵头,并抽调了部分商业银行人士,并于4月初开始工作。

据财新记者了解,银监会将用一年时间推进《商业银行法》的修订,争取2015年底出建议稿。

该小组正在就《商业银行法》可修改的地方进行调研和全面的论证,目前还在进行征求修改意见、收录修改意见、进行必要的监管条例比对等基础工作。

修改意见中,业界呼声最高的一条是取消存贷比。据财新记者从权威渠道了解到,银监会已将取消存贷比这一单独的修改意见应急上报到了国务院法制办,由国务院法制办审过之后,再报给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进行审议。“表述将类似‘符合监管要求的存贷比例’,不再刚性界定为75%,但存贷比仍将作为一项重要的监测指标。”前述人士表示。

启动修订

2014年9月,监管机构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就《商业银行法》的修改普遍征求过意见,也向特定部分商业银行机构征求过意见。接近监管人士表示,已收集14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反馈,内容非常务实和丰富。

“城商行的反馈最丰富、最激烈。”一位接近监管人士表示,现在银行业竞争激烈,城商行生存压力较大,城商行对于异地能否重新设立分支行,属地监管如何保持监管一致性等等,也反馈了不少意见。

《商业银行法》于1995年颁布实施,并于2003年进行修订。20年来,金融业从业态到经营模式等都发生剧变。“2003年是小手术,这次又做了具体条款的微调,将来肯定有大面积的修改,”前述人士说,“《商业银行法》再不修改,就会成为银行业发展的桎梏。”

2013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立法规划中,《商业银行法》的修改被列入第二类项目,即“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2015年3月7日,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全国“两会”上接受采访时称,《商业银行法》修改是一个系统工程,目前银监会正和相关部门一起调研,以适应新情况,积极推进修法工作。

吉林银监局局长高飞指出,现行《商业银行法》的有关规定,已经滞后于商业银行的改革发展和监管实践,应适应金融创新需要,坚持创新与监管相协调的理念,在立法层面予以回应,对金融创新活动加以规范和必要的约束,促进商业银行持续健康发展。

一位参与到《商业银行法》修订小组的业内人士表示,此次修法会基于现实“互联网+”状态下金融业变革情况去修改,提出一些方向性的东西。《商业银行法》的修订还会吸收银监会已出台的多个指导意见,把现有的监管规则做梳理,上升为法律条文。

“需要注意的是,部门立法容易过度保护自己的行业,不利于法律条款的普适性。”一位资深的法律专家提醒道,应健全监管协调机制,统一把握监管尺度,法律条款与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如《公司法》《物权法》等有机衔接。

(来源: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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