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服贸协议若无法通过 台湾金融业将面临挑战

2015年1月6日 (上午10:12)1,764 views

作者:清华金融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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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台湾金融研训院院务委员兼金融研究所所长王俪容   本文编辑/王茅

两岸签署的服务贸易协议中,台湾在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业及文创业领域,争取到较外资与港资更优惠的待遇,但若服务贸易协议迟迟无法生效,不仅会影响台湾金融业者开拓大陆市场,台湾金融人才也将持续外流。

2010年6月两岸签署《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双方已提出早收清单,且已于201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当时,各界都感受到了韩国方面表现出来的相当紧张的反应。如今时空变迁,中国与韩国于2014年11月中宣布,两国完成《自由贸易协议》(FTA)实质内容谈判,这一次,换成台湾业者忧心一片。

 

 

FTA优势导致台韩易位

 

事实上,韩国比较重视货物贸易(以下简称“货贸”)协议部分,这也是台湾和韩国历来在全球市场上展开激烈竞争的重点所在。如今,中韩FTA签署已成定局,这对台湾造成的最大威胁在于:中韩FTA系一步到位式的FTA,意即没有经过早收过渡阶段,直接进入最终承诺项目的执行,而且包括近年来全球大多数FTA皆予涵盖的领域,包括货贸、服贸、知识产权保护、争端解决机制等。相对而言,两岸的ECFA不要说服贸尚未通过,连货贸咨商谈判亦尚未完成。

 

可能有人会认为,对于金融业而言,因其属于服务业,故应是看服贸,而非货贸。错了!对于许多跟随客户脚步而移动的金融业而言,许多与货贸有关联的客户若出现问题,金融业也无从乐观。举例而言,台湾地区和韩国在电子、塑料化工等产业原本就是竞争死对头,中韩签订FTA后,韩国很多产品成本都会比台湾厂商低,台湾若不尽快签订货贸,市场迟早会被韩国拿走。业内人士强调,FTA影响的不只是产品卖多卖少的问题,一旦台湾厂商的市场份额节节败退,不仅韩国厂商规模会持续坐大,台湾厂商也将没有资源投入营销和研发,最后就会完全丧失竞争力。接着,台湾金融业者对这些制造业客户的相关业务,包括贸易融资、资产管理等,也将逐渐消失。

 

事实上,台湾地区的服务业整体竞争力高于大陆,当初亦因大陆方面对于引进台湾优质化服务产业需求甚高,而让利较多,故而服务贸易咨商先于货品贸易完成。殊不知,因若干服务贸易或涉及弱势产业(并非台湾竞争力较低,而是涉及较多小型企业,如美发业等),或是涉及敏感产业(如印刷文化事业、信息及电信等领域),引发台湾内部长久以来的担忧情绪,导致一发不可收拾。到2014年11月为止,中国台湾地区“立法院”还未通过服贸协议,更不用说正式实施了。

 

 

 

服贸超WTO待遇银行证券各有所获

 

在2013年6月21日两岸签署的服贸协议中,台湾在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业及文创业领域,争取到较外资,甚至较港资更加优惠的待遇;这些可统称为超世界贸易组织(WTO)待遇。在金融服务方面(见表1),台湾的银行可申请在中国大陆设立村镇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服务对象包括从第三地投资的台商、放宽台资证券公司的合资持股比例与对象等,都是台湾金融业者的重点诉求,非常有助于台湾金融业者开拓中国大陆市场。

 

在银行方面,大多台资银行设点主要考虑当地区域经济体发展,因银行业仍是跟着客户移动;其次则看外债额度分配;至于地方政策因素(如进驻优惠等)影响则相对较小。目前台湾的银行主要集中在一线城市,但这些主要城市已有许多外资和中资银行,竞争相当激烈。对中国大陆而言,可能比较希望台湾的银行多往其他二、三线城市,甚至是中西部等地布点。此外,因华中、华南等地台商已近饱和,台资银行在中西部申请设点的机会较沿海地区大。台资银行赴中国大陆设立据点,若要服务台商,除台商应要求,须亲自赴大陆开户外,亦遇到台商前往中国大陆发展态势已有所改变的挑战。近年来,台商到中国大陆除非拿到政策相关优惠,或有关键技术,或从事有关绿色产业、自动化等较高端的产品或业务,否则近几年前往中国大陆的台商,许多皆以失败收场。换言之,在中国大陆,优质台商客户数目已然大幅减少。

 

倘若服贸协议迟迟无法生效,台湾的银行目前只能承做有工商登记证的台商生意,而无法服务从第三地赴大陆投资的台商;前者台商占实际台商之比例不到5%。

 

在证券方面,可能很多人不知道,最早挺进中国大陆的台湾金融业者不是银行,而是证券业者。1997年即有台资证券商赴中国大陆进行布点,迄今,“苦守寒窑”已近18年,台湾证券业者仍是金融次产业中唯一尚无法在中国大陆营运的。

 

事实上,中国大陆在WTO下,已允许外资证券业者设立合资企业,唯限制股份不得超过1/3,股东限为大陆证券公司,且因其规定只要是外资合资券商或外资入股的未上市券商,就无法承做A股经纪与A、B股的自营业务。因此,在一旦与台湾业者合资后,业务范围将立即受限的情况下,大陆券商对于与台湾合资的意愿不高。迄今为止,台湾券商在大陆驻点仅限于办事处模式,而无法进行营业。在服贸协议中,中国大陆放宽了台资证券公司的合资持股比例与对象。

 

参见表2中有关证券部分可知,中国大陆允许符合设立外资参股证券公司条件的台资金融机构,在上海市、福建省、深圳市各设立1家两岸合资的全牌照证券公司,台资合并持股比例最高可达51%,中国大陆股东不限于证券公司。此开放看似仍有局限,殊不知,此一待遇迄今仅给予台资业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业者无法适用,已是相当得来不易的谈判结果,唯仍遭反服贸者严厉批判,未能开放至中国大陆全境。

 

 

 

服贸若通不过金融人才将持续外流

 

展望未来,中国台湾地区“行政院大陆委员会”主任委员王郁琦与国台办主任张志军2014年11月12日在北京会面,双方达成包括继续推进货贸协议等ECFA后续协商等6点共识。至于服贸,是否能够起死回生,除了视《两岸协议监督条例》立法进度而定之外,将有待因其胎死腹中而受到较大负面影响的各个产业持续大力呼吁。

 

服贸倘若无法通过,金融产业发展将受创,受害者不仅是金控大老板们及金融产业的本地生产总值(GDP),与民众也是息息相关,例如金控员工薪水受压抑或失去舞台;接着,可能一家子必须勒起裤带,较有竞争力的可能出走,没竞争力者则可能被裁员。因此,影响的不仅是许多台湾家庭的温饱,也带来更多金融人才外流之隐忧。

 

当然,服贸若得以通过,金融业在中国大陆也不是就能一帆风顺的。但对于业者而言,起码较能尽其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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