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清华金融评论》, 经营
分类:卷首语-第35期, 总第35期, 清华金融评论杂志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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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技术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和金融业不断融合,产生出我们称之为“互联网金融”的产品和商业模式。国内于2012年开始出现“互联网金融”一词,但是英文的语境里并没有出现“Internet Finance”一词相对应。直到2014年金融科技(Fintech,Financial Technology)一词开始出现,其涵盖的内容和国内的互联网金融一词大致相同。不过由于其指向主要是美国越来越多涌现出来的一类创业企业,这类创业企业不但使用互联网技术,也更多地使用了大数据、人工智能以及区块链等技术来开展金融业务或者金融信息服务业务,因此Fintech似乎比互联网金融一词更强调了包括互联网技术在内的各种技术与金融的结合,更强调技术的推动和变革,而互联网金融则似乎更偏重模式和场景。
“Internet Finance”一词没有出现的原因在于美国金融业解除管制的时间比较早。美国在1975年实现了证券交易佣金的自由化,1986年实现了利率市场化,1999年通过《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实现了混业经营,再加上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也比较早,因此美国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就相继出现了第一批互联网券商、互联网银行和互联网保险等。因此在美国,互联网和金融的结合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互联网+金融”不是一个泾渭分明的新阶段。直到2005年之后,P2P网贷和众筹在美国开始出现,再后来大数据和机器学习渐渐被广泛地用于个人和小企业网络借贷的信用判断和定价,尤其是近两年智能投顾的发展以及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使得Fintech这个词开始出现并流传开来。
从目前的发展阶段来看,金融科技在以下几个方面发展迅猛:一是大数据用于个人和小企业的征信,比如美国的Zestfinance和Kabbage,以及中国的蚂蚁金服和百融金服等;二是区块链技术在金融系统中的应用,比如利用区块链技术推进银行间交易的Ripple公司和为供应链融资提供区块链解决方案的Skuchain公司,这里面值得一提的是DCG投资集团,他们已经在全球20多个国家投资了超过80家区块链的创业企业,是区块链技术的重要推动者;三是保险科技的发展,比如传感器和卫星定位以及大数据催生的UBI(Usage-based Insurance),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在使用UBI进行保费的差别化定价,以及利用穿戴设备和机器学习提供全新健康险服务的Oscar公司,甚至出现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直接进行车险定价的Insurify公司;四是智能投顾的发展,在过去的一年,美国大型传统机构纷纷通过自建特别是收购开始进入智能投顾领域,比如高盛收购Honest Dollar,大型券商Interactive收购Covestor,资产管理公司BlackRock收购FutureAdvisor,Vanguard和Fidelity都推出了自己的智能投顾平台;五是在金融信息服务领域的应用,如利用机器学习和人工智能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的Kensho等。
无论是互联网金融,或是金融科技,其最终目的都是提供高效普惠的金融服务,这离不开一个国家金融基础设施的发展和完善。基础设施包括发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的信用体系,方便快捷的支付体系,多层次全覆盖的金融普及教育体系,以及完善的监管体系。从我国的情况来看,除了以支付宝和微信支付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发展较快以外,其他几个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从这个角度来说,我国金融科技的发展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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