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清华金融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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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清华金融评论》孙世选
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自2014年9月30日起银行间外汇市场完善人民币对欧元的交易方式,发展人民币对欧元直接交易。
在遵循市场原则的基础上开展人民币对欧元直接交易,这是中欧共同推动双边经贸关系进一步向前发展的重要举措。
开展人民币对欧元直接交易,有利于形成人民币对欧元直接汇率,降低经济主体汇兑成本。
开展人民币对欧元直接交易,有利于便利人民币和欧元在贸易投资结算中的使用,促进中国与欧元区成员国之间的双边贸易和投资。
开展人民币对欧元直接交易,有利于加强中欧金融合作,支持中欧之间不断发展的经济金融关系。
中国人民银行已表示对开展人民币对欧元直接交易予以积极支持。
发展人民币对欧元直接交易,意味着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对欧元交易实行直接交易做市商制度,直接做市商承担相应义务,连续提供人民币对欧元直接交易的买、卖双向报价,为市场提供流动性。
发展人民币对欧元直接交易,意味着改进人民币对欧元汇率中间价形成方式。人民币对欧元汇率中间价,由此前根据当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以及美元对欧元汇率套算形成,改为根据直接交易做市商报价形成,即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于每日银行间外汇市场开盘前向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对欧元直接交易做市商询价,将直接交易做市商报价平均,得到当日人民币对欧元汇率中间价。
2013年全年,中国与欧盟间的货物进出口贸易总额为5590.6亿美元,中国与美国之间的货物进出口贸易总额为5210亿美元。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