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清华金融评论
分类: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总59期, 总59期, 清华金融评论杂志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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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基于银行卡交易业务模式、验证方式、产业历史、现状和问题,从满足产业各方诉求出发,探讨了移动支付时代下的业务模式发展趋势,并根据银行和转接组织的定位,就该模式的发展提出了具体思路。文章认为,推动银行体系APP联网通用是当下推动移动支付产业升级重要的工作之一。
随着支付介质从有卡向无卡、从个人终端(PC)互联网向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和小程序的演进,主流第三方支付机构利用海量用户和电商社交等场景高黏性的影响,快速培育出新的支付方式和支付习惯,银行卡支付市场份额逐步被支付账户快捷支付取代。随着第三方支付机构进入各类金融服务场景,商业银行赖以生存的存贷汇业务受到挑战和挤压,进而逐步从之前的鼓励支持第三方支付,转向在通道成本和支付场景上对第三方支付企业加大限制,三方模式的发展遇到一定的瓶颈。我国移动支付行业当前由三方模式主导是特定发展时期内市场博弈的选择。从国际经验和产业规律来看,随着以备付金集中缴存为代表的一系列监管措施落地,非金融机构开展类金融机构业务的监管套利空间进一步缩小,以卡组织为核心的四方模式体现出更强的内生动力,仍将成为主流业务模式。本文对此做了分析和论证,并认为在当前,最重要的是大力推动银行体系APP联网通用工作。
从产业历史看无卡支付交易模式选择
无卡支付业务的模式分析
以移动支付为代表的无卡支付近年来蓬勃发展。特别是中国的第三方支付企业,通过大规模投入升级用户体验、完善场景建设,催生和改变了一代人的支付习惯,使得中国成为全球移动支付普及率最高的国家。中国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发展初期其经营方式类似银行卡产业中的三方模式,即自身发行账户,并自行拓展受理环境,集传统意义上的发卡、收单、清算角色于一体。
与此同时,在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以Paypal、谷歌钱包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工具也流行起来,但交易规模仅能作为银行卡支付的补充,第三方支付企业基本上仍然围绕着银行卡组织建立的四方模式来运转。
在当前银行卡支付和第三方支付并行的支付市场上,未来会产生何种发展趋势?“快捷支付”是否面临成长的天花板?回答这些问题需要借助支付产业的经典理论进行梳理,接下来对此进行逐一分析。
首先,对比“四方模式”与“三方模式”的差异。“四方模式”是指在银行卡支付流程中,以清算机构(卡组织)为中心,由清算机构制定业务规则和技术标准,并承担转接清算职能。发卡机构则负责发展银行卡用户,收单机构负责拓展商户,商户负责受理支付需求,用户负责申请并使用银行卡进行支付。在此生态下,发卡、清算和收单各司其职,分别服务用户、机构和商户,形成支付生态闭环。
“三方模式”是指在银行卡支付流程中,封闭式卡组织自行发卡,并自行拓展商户完成结算。美国运通、发现卡就属于三方模式的典型代表。
其次,再看两种模式优劣势。三方模式的优点是资源集中、控制力强,市场响应快,能够确保客户体验的高度一致性,初期发展迅速;缺点是网络规模扩张的边际成本逐步提高,后期增长较慢。
四方模式的优点是各类机构角色分明,虽相互依存但各自均有独立的商业模式,能够充分发挥平台型经济的网络外部性,网络扩张边际成本较低;缺点是起步阶段为形成规模所需的资源更多,产业参与方众多,市场协调难度大,欠缺灵活性。
从传统银行卡产业的发展历程看,三方模式和四方模式各有所长,互为补充,分别满足不同时期、不同类型的市场需求。
在银行卡市场发展初期,三方模式早于四方模式产生和发展。以美国为例,即使在VISA/万事达成立的后多年,美国市场仍然以三方模式为主导。但由于业务拓展边际成本壁垒居高不下,未能引入其他参与者从而形成百花争鸣的局面。美国运通耗费不计其数的成本开拓市场才获得今日的市场地位,其他机构难以复制其成功经验。发现卡与运通模式相仿,但规模始终未能做大。从美国市场经验看,随着银行卡产业逐步成熟,开放式卡组织主推的四方模式逐渐成为市场主导。
现状:基于三方模式的快捷支付快速崛起
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后,支付作为一切消费行为的入口,成为国内产业资本竞相争夺的资源。互联网企业投资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抓住商机,大量发行支付账户,通过与银行建立快捷支付接口,灵活构建出封闭式支付服务体系,并紧随智能手机的快速普及而推广自身APP的广泛使用,进入线上线下支付市场,迅速占据主要市场份额。
支付行业进入无卡时代后,商业银行和卡组织曾先后推出信用卡CNP、网银、3-D协议等方式应对,但由于操作不便,与社交、购物等场景融合度较低等因素,未能成为互联网时代的支付方式的主流。
实际上,第三方支付机构采取的发展路径与银行卡产业三方模式类似:通过构建一些特殊场景,吸引用户开立账户,解决了覆盖面问题;进而借助用户规模,通过自身、代理机构或者其他社会机构发展商户,解决受理面的问题,最终形成了自身的支付生态。
第三方支付兴起是我国支付行业特定发展时期的必然现象,起因一是移动互联网的普及极大削减了数据交换和互联互通的成本,去中心化成为可能;二是产业资本力量强大,越过清算机构直接与商业银行和其他收单机构合作,并快速进入理财、信贷等金融服务领域成为事实上的准金融机构,一定程度上挤压了商业银行的业务;三是我国的支付行业监管环境较境外偏向于鼓励创新,监管措施往往在新的业态和商业模式兴起后才逐步完善,给三方模式发展提供了政策红利期。
瓶颈:快捷支付遇利益冲突“困局”
第三方支付机构主要依靠快捷支付开展业务。支付机构通过与发卡行协议约定承担全部交易赔付责任,获得账户的自主验证权利,从而大幅简化交易流程,提高支付成功率,极大地促进了无卡支付业务的发展。
然而,快捷支付依赖于银行对支付机构风控和担责能力的信任,较适合实力较强、已构建较强钱包体系的机构,并不适用于规模小、资质一般,主要依赖通道价差获利的支付机构。随着市场上的支付场景被挖掘殆尽,可以说快捷支付越是发展,市场将越向少数的行业寡头集中。此外,快捷支付虽然帮助银行提升了活卡率,拉升了中收,但也随着两大支付机构崛起,使得支付场景全面导向支付机构,银行支付脱媒,和客户的联系被切断,引发商业银行的反思。这种经营利益上的冲突,给推广快捷支付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带来发展上的瓶颈。
商业银行和卡组织的选择:聚焦渠道和客户优势
由于四方模式灵活性相对不足、服务体系升级效率偏低等原因,卡组织及商业银行在移动支付时代步伐明显落后于第三方支付机构,但这并不意味着失去了发展移动支付市场的机会。商业银行是支付账户资金的来源,如果商业银行能够尽快完善移动端用户体验,发挥自有渠道与用户直接交互的便利,兼顾快捷支付的便捷体验与银行自有渠道付款在交易授权和风险管理上的优势,银行在移动支付市场仍然大有可为。
在传统银行卡时代和移动支付时代,尽管银行卡都是客户资金账户来源,但由于银行在交易过程中承担的职责不同,其交易模式也不一样。业内通常根据发卡银行参与客户身份核验的程度来区分交易模式。
发卡机构自主识别验证。是在持卡人发起支付交易时,发卡机构负责验证持卡人身份真实性,确认持卡人真实付款意愿,并保证交易发起者是账户信息合法拥有者。发卡机构通常采用银行或卡组织制定的安全规范要求来验证持卡人信息。典型的应用场景为网银支付。
受理机构识别验证。是在持卡人发起支付交易时,发卡机构仅仅是参与验证持卡人身份真实性和付款意愿,持卡人的身份真实性和付款意愿验证主要由支付机构负责。在这种模式下,银行在交易时并不负责验证持卡人,只被动地对机构上送的辅助认证信息进行匹配性检查,协助支付机构对交易发起者进行身份识别。在这种方式下,银行卡只是按照相关协议,被动承兑交易。典型的应用场景为微信,支付宝快捷支付。
在第一种模式下,银行在交易中通过自有渠道,以可信赖的方式完成持卡人交互,直接获取全面验证要素,充分掌握支付场景和用户行为,有助于识别风险并采取合适策略提升支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第二种模式下,发卡机构间接进行信息比对,无法参与真实支付场景,也无法监控资金流向,因此对该类支付采取商户或机构白名单、限额等控制手段,降低了用户的支付体验。
第三方支付账户和银行账户功能和定位的重新组合
目前,第三方支付机构的APP已成为主流移动支付工具,占据了绝大部分市场份额。随着一系列监管政策的逐步出台,第三方支付机构套利空间逐步缩小,银行对于“存贷汇”作为安身立命根基的意识正在觉醒,基于三方模式的支付账户与基于四方模式的银行账户在支付场景的争夺中可能此消彼长,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在支付服务中各有所长、互有分工,产业角色进一步重新组合。
监管政策的要求
第三方支付机构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是支付机构通过直连银行获得廉价资金和支付便利。第三方支付机构借助备付金存款,获得了相对廉价的银行接口,机构间又因为价格和准入等原因进行通道转借、组合、交换,加上第三方支付封闭式运行的特点,使得资金无法溯源,欺诈等风险事件时有发生,不利于金融稳定和安全。2017年到2018年上半年,在互联网金融整顿背景下,监管机构明确了未来支付市场的秩序安排,进一步强化了第三方支付机构、转接清算组织、银行等市场主体各自定位。
其中最为关键的监管安排是支付机构在收单、发卡两端均需要接入转接清算组织。这种市场安排,使得支付机构的发展模式规范化,原有的业务成本和合作条款也可能随之改变。
商业银行有意识推动银行账户回归支付主体
支付机构提供的各类服务与银行业务高度同质化,对银行汇款、存款、贷款业务带来了巨大冲击,原来属于银行的用户和市场空间受到了挤压。商业银行已经意识到来自第三方的冲击,逐步收紧以快捷支付为代表的受理机构识别方式交易通道。
除此之外,银行也逐步认识到银行卡作为支付媒介的局限性,开始关注移动互联网时代最普及、使用门槛最低的支付工具,即银行APP在支付领域的发展,期望在卡组织牵头下,基于四方模式,推出统一标准的移动支付工具,加紧进行场景建设,逐步弥补与第三方支付工具的场景受理面的差距。
探索基于银行账户的移动支付发展路径
通过分析,基于四方模式的银行账户支付符合透明化、集中化的支付监管方向,依然具有强大生命力,如果给予合理的资源投入,能够回归成为支付行业发展的主流趋势,与第三方支付并行发展。为实现这一目标,商业银行和卡组织应做到:
坚持围绕四方模式开放平台开展业务
事实证明,四方模式可以更好地均衡产业各方利益,并在产业进入成熟发展的中后期具有明显的优势。第三方移动支付交易规模即将进入中速增长区间,移动支付需要更稳健的商业模式推动产业发展,推动四方模式主导产业发展,以释放更多产业动能,提升产业高度。
商业银行在四方模式框架下与其他机构开展合作和竞争,能够最大限度专注于账户经营和用户服务,避免大规模场景建设耗费的资源,最大限度保障自身利益。清算机构或银行卡组织,在平台参与方的各自权益安排下,开展支付创新,保证平台参与方的利益,这样才能保证自身业务的长期发展。收单机构通过统一的标准连接商户解决了对多接口、多渠道的维护问题,从而能够投入更多的精力做好商户侧的服务,为商户提供更具针对性的增值服务,找到新的盈利驱动力。
积极推广发卡机构自主识别验证方式
由于第三方支付机构的APP已成为主流移动支付工具,占据了绝大部分市场份额,并且掌控着体量巨大的资金,再加上封闭式运行的特点,使得这些资金无法溯源,容易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随着监管机构对支付行业出台了一系列整治和防范措施,商业银行也意识到了对资金的溯源和管理的重要性。为了避免无法参与真实支付场景,也无法监控资金流向,商业银行加大了银行体系自身支付工具和支付场景的建设,着力提升用户体验,希望将验证要素的主动权夺回来,即坚持发卡机构自主识别验证方式,同时加大力度限制辅助识别验证模式的发展。发卡机构有着成熟的风险管理经验,积极推广发卡银行自主识别验证方式能有效地够识别风险并采取合适策略提升行业支付的安全。
坚持APP联网通用
传统POS时代,通过实现卡片、商户、机具的联网通用,银行卡网络得到跨越式发展。在移动支付时代,坚持四方模式和自主识别验证的最佳载体和介质就是各行能够完成线上线下支付,同时集汇兑、账户管理、理财功能于一身的银行APP。发卡机构目前有诉求、有手段,但是关键短板就在于APP全场景支付能力仍然大幅落后于支付机构APP,而能力的提升仅靠发卡机构单打独斗很难完成。因此,APP联网通用方案成为产业各方携手发展、解决产业痛点的必然选择。
APP联网通用是指由清算机构建立APP在发行、支付、清算等环节的标准和规范,将各银行APP和各类收单机构拓展的线上、线下商户按照统一标准连接起来,收单机构可使用统一的线上线下收银台标准连接商户,赋予发卡机构APP用于全场景支付的能力,从而做到银行APP及其所关联账户的联网通用。通过支付来撬动、完善和升级银行体系的支付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发卡机构自身APP的竞争力和市场份额。
下面以最常用的APP线上消费场景为例,说明该方案的交易流程。当支付行为发生时,由收单机构后台向清算机构发起待支付订单信息传递,清算机构再将订单信息传递至发卡机构,发卡机构记录订单信息后返回应答;随后,由清算机构生成收单机构前端APP跳转地址,收单机构在支付页面调起发卡机构APP发起账户支付请求,并在发卡机构APP内完成账户支付。
推广 APP联网通用的建议
目前银联和各家银行都在推行移动便民示范工程,这是一个基于四方模式下的移动支付发展框架,在这个框架下实现了APP联网通用的支付环境。在这个过程中,卡组织和银行应做到:(1.)场景化支付切入,满足发卡侧转型需求。近年来,随着零售银行业务逐渐成为银行创收的重要引擎,各大银行纷纷提出零售转型,发展零售业务。而银行APP作为零售业务的主要服务渠道,如何让银行APP快速获取用户,黏住用户已经成为当下银行最直接的诉求。APP联网通用最大的优势则是覆盖线上线下、方便快捷的统一支付体验。这将帮助银行APP实现场景化的支付切入,而场景化的拓展则可以基于居民生活及企业经营对外输出产品与服务,完成获客、活客并黏住用户的诉求。就获客而言,可依托Ⅱ、Ⅲ类账户的便捷开设,通过银行个性化的场景引流,如理财、营销等,快速实现他行持卡人转为本行APP的用户。而获客方面,线上线下全场景支付,将使银行从当前的支付缺位中再次回归支付的主体。统一的支付标准与体验,以及银行基于自身业务的内容与服务提供,必将使用户对银行APP形成依赖。(2.)专注商户服务,满足收单侧增值诉求。做好对商户的产品和服务输出,从而获取特定的收单收益是收单机构当下最强烈的诉求。APP联网通用,一方面通过标准收款方式,如线下聚合码,线上标准的调用接口,方便快捷的实现各银行APP的用户直接支付,解决了收单侧对多接口、多渠道的维护痛苦,使其精力更集中于做好商户侧的服务。另一方面 ,通过统一接口标准,收单可增加对商户的理解,基于商户交易和信息的采集和分析,为商户提供更具针对性的增值服务,找到新的盈利驱动力。(3.)利益平衡,满足清算机构交易诉求。在四方模式中,清算机构在平衡发卡和受理端利益、满足发卡和受理端诉求过程中,自然而然地取得了市场地位,获得了相应的收入和利润。APP联网通用,满足了发卡收单两侧的诉求。作为APP联网通用标准制定方的清算机构,只要做好公平环境的维护,也就不必担心交易量的流失,健康的行业生态也会不断发展壮大。
结论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一方面,APP联网通用使产业各方回归初始本位,发卡机构自主识别模式重新占据主导地位。发卡银行专注于获取用户,收单机构专注于场景建设,清算组织专注于清算转接和服务提升。清算机构的标准制定促进行业效率整体提升,发卡行成熟的风险管理经验保障行业支付的安全提升,收单机构在商户服务的竞争则会加强行业满意度的提高,外包服务机构围绕各主体提供增值服务增加了行业的灵活性。另一方面,发卡机构自主识别模式(主要是银行APP)将与快捷支付融合共存。发卡机构自主识别模式可支持大中小额多种支付场景,而第三方支付的快捷模式较为广泛,主要适用于小额、便捷的支付场景。只要产业各方坚持四方模式的APP联网通用,并联合更多的机构主体,团结一致,共同投入到APP联网通用建设中来,支付产业将得到一个更健康的产业未来。
(徐志忠为中国银联业务运营中心兼无卡业务专项工作团队总经理,吕旭峰为中国银联海南分公司助理总经理。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供职单位意见。本文编辑/丁开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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