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清华金融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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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制改革授权期限延至2020年
2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施行期限届满后,期限延长两年至2020年2月29日。
国务院要进一步加强对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将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具体实施方案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要继续创造条件,积极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防范和化解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该决定自2018年2月25日起施行。
◎ 《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施行 推出八项改革举措
国家发改委去年年底发布的《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作为境外投资管理的基础性制度,在“放管服”三个方面统筹推出了八项改革举措,旨在加强境外投资宏观指导,优化境外投资综合服务,完善境外投资全程监管,促进境外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维护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
据介绍,在便利企业境外投资方面,新办法推出了取消项目信息报告制度,取消地方初审、转报环节,放宽投资主体履行核准、备案手续的最晚时间要求等三项改革。在规范企业境外投资方面,新办法提出将境内企业和自然人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的境外投资纳入管理框架,针对境外投资监管薄弱环节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完善惩戒措施建立境外投资违法违规行为记录三项改革。
◎ 证监会发布新规 IPO又一最严尺度来了
2月23日,证监会发布并购重组审核新规,区分交易类型,对标的资产IPO被否的重组项目加强监管,“对于重组上市类交易(俗称借壳上市),企业在IPO被否决后至少应运行3年才可筹划重组上市”,这一新规,最戳中痛处。
多位从业人士认为,拟申报企业、壳公司和三年内被否IPO项目企业都将受新规影响。
◎ 外汇局:允许远期售汇交割实施差额结算
国家外汇管理局2月13日发布了《关于完善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知》从丰富交易机制的关键环节入手,继2016年放开远期结汇差额交割后,允许远期售汇到期交割方式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全额或差额结算,至此远期结售汇在市场定价、交割结算、风险管理等方面完全实现了市场化。
◎ 保监会:反保险欺诈指引印发 4月1日起施行
2月23日,保监会印发《反保险欺诈指引》,旨在进一步防范和化解保险欺诈风险,《指引》将于2018年4月1日起施行。《指引》一是明确了保险机构承担欺诈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二是明确了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职责;三是明确了各单位在反欺诈协作配合机制中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