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清华金融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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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居民消费观念的转变和网络技术的进步,消费在推动中国经济发展中的贡献度不断提升,消费信贷市场迎来快速发展。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积极推进消费信贷业务时,也面临着资本约束、流动性不足等问题,需要通过一些配套措施来为其发展提供支持。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曾指出,商业银行要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贷款流转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流转能够帮助商业银行突破部分瓶颈,对于有效推动消费信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积极盘活消费信贷存量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中国经济逐渐向以消费为主的内涵式增长方式转变,居民消费能力逐年提升,以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为代表的金融机构以此为契机将消费信贷作为零售业务布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市场上的消费信贷产品包括消费贷款、信用卡等,主要用于满足居民旅游、教育、汽车、家装以及生活消费等方面的需求。2016年3月,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大对新消费领域金融支持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快消费信贷管理模式和产品创新,拓宽消费金融机构多元化融资渠道,盘活信贷存量,扩大消费信贷规模,提升消费信贷供给能力。
根据人民银行数据,各类金融机构(包括银行、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等)存量消费贷款(不含个人住房贷款)规模从2015年一季度的3.96万亿元增长到2017年三季度的9.10万亿元,在境内人民币贷款中的占比也从4.62%上升到7.75%,消费贷款无论是绝对规模还是贷款占比都在稳步上升,显示出巨大的发展潜力。随着消费信贷规模的不断上升,银行业金融机构转让消费贷款的业务需求也日渐迫切。发展消费信贷流转业务,对于促进中国经济转型升级、银行业业务转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有助于提升消费水平。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随着中国经济进入“三期叠加”的新常态,长期依赖投资拉动增长的模式和产业结构将面临着调整与优化,中国居民消费能力逐年提升,扩大内需已经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消费信贷与国家推进普惠金融发展高度契合,是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而扩大消费信贷资产流转,将会极大地激励金融机构放贷的积极性,加速信贷资金的周转能力和利用效率,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其次,有助于推动银行业务转型。一是助推金融机构零售业务发展。消费贷款作为零售业务的重点产品,在大数据应用与征信机制的不断完善下,具有盈利较高与风险可控的特点,信贷资产流转可为银行积极布局零售业务提供内生动力。二是助推金融机构经营模式转变,主要是从单纯的“发放—持有”模式向“发放—销售”模式转变,推动金融机构资产的轻型化转变,推动从传统银行模式向交易银行模式的转变。三是推动多元化收入结构的转变。消费信贷资产的流转,使金融机构从消费信贷的提供者变成消费信贷的服务商,将会增加中间业务收入,金融机构的营收渠道将进一步拓宽。
再次,有助于提高金融风险防范。消费信贷资产流转可帮助金融机构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水平,主动调整消费信贷的区域、行业、客户集中度,有效降低信用风险。通过信贷资产流转,商业银行在货币总量调控下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流动性风险。国内外的经验表明,通过流转积极盘活包括消费信贷在内的存量金融资产,已经成为金融机构有效配置金融资源、有序管理金融风险的重要渠道。
促进消费信贷流转业务的标准化
一般而言,消费贷款具有小而分散、利率较高、现金流相对稳定、风险可控等特征,在金融市场上受到投资者的青睐。一段时间以来,市场上自发形成的消费贷款流转业务游离在监管视野之外,缺乏配套市场机制和统一标准加以规范。为此,应对消费信贷流转市场进行规范,以促进消费信贷流转市场的标准化建设。
一是通过集中登记将流转业务纳入监管视野。通过实施消费信贷资产的集中登记,来逐笔穿透底层资产要素及相关合同文本信息,实现交易结构和交易过程的透明化、阳光化,在此基础上对转让标的进行存续期跟踪管理,为再次流转创造条件,并为监管部门提供准确、及时的市场信息与业务数据,将消费信贷流转业务的全流程纳入监管工作的视野。
二是确立清晰的市场准入标准。坚持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基本原则,围绕正常的实体消费需求,建立消费信贷流转的市场准入标准,明确可以转让的消费信贷产品种类,禁止违法违规的消费信贷产品进入流转市场,同时根据监管政策的要求进行动态调整,提高消费信贷资产流转业务的合规水平。
三是采用标准化的流转合同文本。通过制定标准化的消费信贷资产流转协议文本,明确交易各方的权责边界,是市场规范运作的机制保障。流转合同标准化,还有助于降低消费信贷流转业务的成本,提高流转的市场效率。
四是规范消费信贷流转业务的信息披露。对消费信贷流转业务的信息披露提出规范要求,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制度安排。信息披露内容要涵盖信贷资产登记、流转、结算等各个环节,对于每一个环节都要有具体、可操作性的要求,充分披露基础资产、交易结构、交易对手、交易价格、风险因素等信息,确保投资人和监管部门能够持续、充分地掌握相关信息。
五是提高消费信贷流转市场的流动性。建立流动性促进机制和信贷资产流转市场估值定价机制,为市场机构提供第三方参考。鼓励合格机构投资者在交易开放日为相关产品提供双边报价,以满足买卖交易需求,提高消费信贷资产流转市场的流动性。
对消费信贷流转市场建设的建议
第一,要加快金融基础设施配套机制建设。充分发挥金融科技优势,完善并推广货银两讫(DVP结算)自动化结算机制,为消费信贷流转市场搭建高效、安全、透明的金融基础设施平台,提高流转市场的规范化水平。
第二,要扩大消费信贷投资主体范围。作为收益率稳定、违约风险较低的金融产品,消费信贷受到金融市场的欢迎。要适当修订制约消费信贷直接流转的政策,创新和丰富消费信贷市场的产品类型,积极引入多元化的社会投资者,允许金融机构资产产品等合格机构投资者投资消费信贷金融产品,帮助银行业金融机构将风险向银行体系之外转移,实现金融资源在全社会范围内的优化配置。
第三,应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服务作用。会计、法律、评级等中介服务,在规范消费贷款流转方面发挥的作用不可或缺。随着监管要求的趋严和市场规范化建设的需要,中介服务的作用将更加突出。因此,有必要培育发展和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提高消费信贷流转业务的中介服务水平和质量。
(成家军为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副总裁。本文编辑/王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