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和泰:供给侧改革视角下保险助力推动绿色转型升级

2017年7月12日 (上午9:43)1,197 views

作者:清华金融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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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供给侧改革视角为前提,本文分析绿色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保险助力绿色转型的路径,并对未来发展提供政策建议。

实现绿色发展、创造绿色价值,既是环境资源约束下全球共同的价值取向,也是新常态下我国推进供给侧改革的必然选择。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引,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绿色金融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宏伟目标,2016年、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连续两年提出“大力发展绿色金融”。6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浙江、广东、贵州、江西、新疆五省(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保险在服务绿色发展方面具有独到的优势,应将保险纳入绿色金融体系,使之成为推动绿色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推进绿色发展要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

新常态下,环境要素成为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最强约束,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成为供给侧改革的内在要求。绿色转型是一场涉及生产生活方式的重大变革。当前,我国在环境污染治理方面存在着较为突出的短板,在推进绿色发展方面,面临着生产环节高污染高排放、消费环节高碳高能耗、自然灾害破坏严重、生态系统承压巨大、科技创新动力不足和绿色产业投入不足等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好这些问题是供给侧改革的应有之义。

生产领域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问题突出,去产能亟待建立负外部性纠正机制。我国产能过剩主要表现为生产技术落后、环境污染严重的“三高”行业产能过剩。目前我国高污染高排放的重工业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高达30%,这个比重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是最高的。污染排放行为具有很强的负外部性,污染排放主体内部成本小于社会成本,客观上导致其缺乏“去产能”的主动性。以淘汰“三高”产能为重点的“去产能”,需要建立“谁污染谁治理”“谁排放谁付费”的补偿机制,从而实现对负外部性的有效纠正。

消费领域高碳高排放问题突出,正外部性绿色低碳消费需要给予正向激励。绿色消费是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排放的重要举措。据调查,当前我国消费者的绿色消费意愿还不够强烈,仅有9.5%的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首先考虑产品的环保特性。问题的根源在哪里?与企业环境污染的负外部性相反,绿色消费具有较强的正外部性,具有私人成本高于社会成本,私人价值低于社会价值的正外部性。引入包括保险在内的金融和政策工具,对消费者的正外部性行为进行增益性补偿,有利于引领社会公众养成绿色消费的习惯。

气候变化导致灾害风险暴露程度提高,防范灾害事故冲击破坏是全社会面临的共同挑战。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采集的数据显示,工业革命以来全球平均气温持续上升,2016年已经比19世纪后期全球地表温度高出约1.2℃,比2015年高0.12℃。全球变暖的影响是全方位的,冰川融化导致海平面上升,地表气温变化引发特大风暴,洪涝干旱可能导致饥荒的蔓延等。研究表明,如果全球平均气温上升2.5℃,有1%的概率使全球16.9%的资产(大约24万亿美元)暴露于风险之中。以我国为例,近10年自然灾害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平均每年超过4300亿元。人类社会需要积极防范和减轻自然灾害对生产生活的破坏性冲击,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推动绿色发展需要科技创新支持,科技创新风险需要建立有效的分担机制。罗马俱乐部在1972年出版的《增长的极限》一书中曾经预言,因为资源约束和环境污染问题,未来的增长极限将是零增长。四十多年的发展进步表明,科技创新使人类能够不断突破资源环境约束。科技创新是推动经济发展的永恒动力,是支撑供给侧改革的重要力量,是推动绿色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基于创新活动的不确定性,科技创新活动具有显著的正外部性,能够创造积极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与此同时,科技创新具有高风险特征,构建有效的科技创新风险分担体系,是科技创新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

推进绿色低碳转型需要巨额资金,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存在巨大资金缺口。据测算,推动全球经济向低碳经济转型,在2030年之前需要投入93万亿美元。在我国,每年绿色投资缺口至少有2到3万亿元人民币。从资金来源看,国内各级财政最多只能提供15%的资金,85%以上的绿色投资需要依靠其他资金补给渠道。绿色低碳产业从投资到获益的运作周期较长,资金需求量较大,一般短期社会资金难以提供有效融资支持,需要积极开拓绿色融资渠道。

保险助力推动绿色转型发展的路径

保险作为一种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的环境风险治理机制,可以作为补齐环境污染治理体制机制短板的重要抓手,在去除高排放高污染产能、推进消费绿色低碳转型、保护绿色生态环境、培育绿色发展动能、降低绿色低碳产业融资成本等方面,能够发挥积极的作用。

通过引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实现环境风险成本内部化,助力实现淘汰高碳产能、促进绿色转型的目的。解决生产发展中的高排放、高污染问题,除了使用关停并转等行政手段之外,更重要的手段就是引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机制。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来考量,发展环责险更深层的原因在于,在政府部门和污染主体之间增加市场化的第三只眼,发挥保险机构监督作用和保险费率杠杆机制,强化企业环境风险意识,实现企业环境风险成本内部化。对于高环境风险企业,提高投保费率,增加运营成本,倒逼企业主动淘汰落后产能或者加大环保技改投入。

保险机制作为倒逼企业加快绿色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已经在实践中显现积极的成效。2016年,全国17个省份共有近4000家企业投保环责险,保险机构提供的风险保障高达260亿元。中国人民保险作为国有骨干保险集团积极与各地政府合作推进环责险试点工作,探索形成了融环境风险评估、排查与整改为一体的无锡模式。从具体案例看,无锡某电路企业在差异化保险费率的激励下,2009年至2011年累计投入300万美元用于环保设备和废水处理,废水排放中的铜含量从2PPM(1PPM相当于百万分之一)降至0.3PPM,大幅低于1PPM国际排放标准,实现了废水品质提高、投保费率下降的双赢格局。无锡市政府致公司的感谢信曾经提到,太湖再现美景,环责险功不可没。此外,通过环责险赔款,可以解决污染事件发生后的救助、救治和污染清理等问题。比如,在山西长治苯胺泄漏发生之后,保险赔款在避免污染和损失扩大方面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

通过保险机制实现绿色消费正外部性的显性化,强化公众绿色消费价值取向和行为习惯的养成。绿色消费具有显著的正外部性,绿色消费给予积极的正向激励。围绕社会公众吃穿住行等消费领域,通过为特定绿色产品服务提供保险保障,有利于激发和保护公众的绿色消费积极性。在食的方面,保险机构可以通过发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融入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为绿色食品品质背书,推动在食方面的绿色消费。在住的方面,保险可为绿色建筑增信,用市场的力量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我国2013年就已颁布绿色建筑行动计划,绝大多数购房者由于不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知识,无法准确辨识绿色建筑真假和品质,信息不对称严重阻碍着绿色建筑需求的释放。引入以绿色建筑节能性能为标的的保证保险,可以化解购房者为购买绿色建筑多付成本而不能获益的担忧。中国人民保险与保尔森基金会已经联合开展绿色建筑保险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行的方面,可以通过创新保险产品服务和定价模式引导绿色出行。比如,开发新能源车专属保险,设计基于排放的定价机制和更加优惠的费率水平,以降低新能源车用车成本。又如,推出按照行驶里程计费的车险产品(UBI车险),按照车辆实际行驶里程计算保费,引导公众减少驾车出行。美国等国家的实践显示,保险费率调节机制的效果非常显著。再如,研发共享汽车保险,消费者按照每次使用时长支付保费,以较低保费获得合理保障,引导公众更多选择共享汽车出行方式。

通过依托保险构筑具有帕累托改进效果的风险防范机制,减少自然灾害对经济社会的冲击破坏。绿色发展理念以人和自然的和谐为最主要的价值取向,灾害事故是这种和谐关系的破坏性冲击要素。保险是人类社会应对灾害事故的绿色工具和屏障。保险最初的雏形“海上保险”以协调人和自然的关系为目的,遵循“一人为众,众为一人”机制,使少数遭受自然灾害侵袭的个体能够获得适当补偿,从而能够早日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由此看,保险具有典型的帕累托改进的效果,不仅不会减少其他消费者的保险消费水平,而且可以通过保险的大数法则,降低所有参与者对未来风险的担忧成本,促进社会的公平和效率。

从保险功能的进化来看,已经不仅仅是传统的对于存量风险的管理,更重要是通过有效的咨询、预防、控制对风险进行减量管理。通过减量管理可以降低整体社会风险的暴露,增加消费者剩余,增进全社会福祉。比如,中国人民保险近年来运用无人机、卫星遥感和人工降雨等一些有效的技术手段加强农业自然灾害风险管理,2016年累计提供农业风险保障2.8万亿元。再如,有些地方因为过度装修导致房屋倒塌,中国人民保险在宁波创新推出城市房屋安全“保险+服务”项目,依托专门设计的云平台,综合利用NFC芯片技术和现代测绘等科技手段,将保险补偿和房屋安全趋势动态监测服务有机融合,通过提前预警、发现风险,避免过度装修导致房屋倒塌,得到了当地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通过将绿色保险纳入绿箱保障体系,助力解决农村环境承载力退化和生态保护问题。数据显示,由于化肥、农药等的广泛使用,我国农业污染排放总量已经超过工业,2014年农业源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为工业源的3.54倍和3.25倍。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特别强调推行农业绿箱补贴政策,旨在通过市场化绿色补贴机制,推动农业生态环境的改善。在促进生态农业发展方面,可以将享受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和使用有机肥料挂钩。也就是说使用有机肥料,可以获得更多的保费补贴,通过利益驱动机制引导农民积极使用低碳环保要素发展生态农业。美国学者的实证研究表明,引入这种机制后,参与作物保险计划的农场普遍降低了化肥的使用量。

在生态养殖方面,病死禽畜的随意丢弃严重威胁环境安全。2013年曾在黄浦江发生过漂流猪事件。对此,中国人民保险与浙江龙游政府联合探索了生猪保险与无害化处理的联动模式,将病死生猪的无害化处理作为保险理赔的条件,保户只有在完成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后,才能拿到理赔款。通过这个手段,当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浙江省委省政府对龙游模式给予充分肯定,并将其推广到全省42个地区。

在森林保护方面,通过发展森林保险支持生态建设,提升森林灾害防御能力,保障灾后森林生态恢复,保护森林碳汇功能。2015年,国内保险机构在15个省(区、市)开展森林保险,承保面积2.7亿亩,保额1141.7亿元。此外,保险还可以化解野生动物保护与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之间的矛盾。比如,野生保护动物人畜伤害责任险能够及时补偿野生保护动物对农牧民造成的伤害和损害,切实维护自然保护区农牧民的切身利益,实现人与自然的和平共处。

通过发展科技保险支持科技创新,为绿色发展培育动能、激发活力。近年来,国内保险机构大力发展科技保险,围绕科技创新全流程提供保险保障。在技术研发环节,为科技企业的关键设备、关键产品等要素提供保险保障,支持科技创新活动顺利开展,2016年国内科技保险保障金额高达1.03万亿元。在技术保护环节,为科技创新成果提供专利保险,降低企业在创新活动中对核心技术被复制的担忧,降低企业专利维权成本,激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力度。在成果转化环节,推出首台(套)设备重大技术装备保险,通过风险转移来降低科研技术单位的试错成本,推动国内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的市场化进程,2016年国内首台(套)保险为装备制造企业提供风险保障486.62亿元。在网络产业领域,适应移动互联产业发展趋势,研发推出网络虚拟财产保险,支持网游、动漫、文化等绿色产业的发展。在绿色能源领域,大力发展新能源系列保险,针对太阳能光伏发电企业提供质量保证保险解决方案,保障新能源生产设备持续稳定运行。

发挥保险增信功能和融资功能,助力解决绿色产业投入不足的问题。在为绿色产业发展提供期限匹配、成本较低的融资服务方面,保险可以发挥积极的作用。一方面,保险可以发挥信用增级、增信作用,分担绿色信贷机构的经营风险,为绿色企业或绿色项目疏通融资渠道。比如,通过将绿色低碳知识产权和技术装备纳入保险保障范围,增强风电、光伏发电等绿色能源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增强其资产的可融资性。通过将相关资产纳入保险保障范围,可以稳定新兴能源企业的经营和盈利预期,从而可以提高银行对其进行资产抵押贷款的接受程度。再如,保险机构专门推出信用保证保险,帮助具有融资需求的中小绿色企业,在缺少有效抵押物的情况下能够从银行获得信贷支持。

另一方面,保险机构可以发挥保险资金周期长的优势,直接向绿色产业项目输血融资。绿色产业投资期限较长,投资回收期通常在10到20年,与信贷资金存在一定的期限错配。保险资金则具有长期投资优势,其资产负债久期与绿色产业投资周期具有较好的匹配性。保险机构可以通过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基金和支农支小等方式,为绿色产业项目提供直接投资。近年来,国内保险机构设立轨道交通投资计划,支持清洁交通发展;设立三峡新能源风电投资计划等,支持清洁能源发展;设立长沙城投债权投资计划,为成嘉湖景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例如,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与中国节能集团共同发起设立总投资规模10亿元的环保产业基金股权投资计划,通过向中节能新材料公司增资扩股,支持节能环保项目建设。

发挥保险功能作用 助力推动绿色发展的政策建议

服务绿色发展,保险大有可为。充分发挥保险在服务绿色发展、推进供给侧改革中的积极作用,需要保险、财政、税收和金融等方面的政策协同发力。

深化保险运用,将保险作为完善绿色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治理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理念就是由管理向治理转变,实现单向管治向多元共治转变,充分发挥政府、社会组织和市场三方的力量。绿色保险作为一种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的环境风险治理机制,具备风险管理、社会管理和资金融通等功能,能在环境风险治理、服务绿色发展方面发挥独特而积极的作用。各个地区特别是五个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可在深刻认识保险功能作用的基础上,将保险纳入环境治理体系之中,在体制机制上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坚持立法先行,加快推进相关立法,为消除绿色发展的负外部性问题划定法律红线。将发展绿色保险纳入国家立法范围,通过国家立法凸显绿色保险的强制性,依靠法制力量促进绿色保险广覆盖。在制定绿色保险指导意见的基础上,还需要进一步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环境保护部和保监会正在研究起草《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于6月上旬对外发布。在10年试点之后,该办法的出台将标志环责险制度的重大突破,将为发挥保险的环境风险治理作用提供强大的法制保障。

强化政策引导,为提增绿色发展正外部性的保险产品服务,提供更多的财税支持。一方面,政府部门应当转变财政补贴理念,将低碳环保直接补贴转化为保费补贴,面向绿色产业全产业链提供保费补贴,发挥保险机制放大效应,以有效的保险保障支持绿色产业发展。例如,面向绿色原材料和日用品生产企业,提供产品责任保险保费补贴,鼓励企业通过投保责任保险赢得客户信任。面向环保节能设备研发企业,提供科技保险保费补贴,鼓励企业依靠保险分担研发创新过程的风险。面向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新兴能源企业,提供风力发电指数保险、太阳辐射发电指数保险保费补贴,鼓励企业利用保险保障稳健运营。另一方面,针对绿色保险供给,制定税收优惠政策,调动保险机构服务绿色发展的积极性。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农业保险、森林保险、巨灾保险等绿色保险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对财政提供保费补贴的其他绿色保险产品,对政府补贴保费部分免征增值税,避免税收效应抵消财政补贴效应;对环境监测和环保技术方面的研发投入,允许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相关研发工作。

整合绿色金融保险服务链,提升保险对绿色产业发展的资金支持能力。强化监管层面的协调和支持,推动建立保险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绿色联动机制,支持保险资金参与或者设立绿色产业发展基金,支持保险资金发起设立绿色债权支持计划,引导更多保险资金进入绿色产业。一是支持保险机构为绿色企业提供融资和再融资支持,通过购买企业债权、股权等投资方式,以及以参与企业上市的方式,为绿色产业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二是鼓励保险资金投资绿色债券,对于保险机构投资绿色债券的利息性收入免征增值税。三是探索设立中国保险业绿色产业投资基金,与全国特别是五个试验区绿色产业项目积极对接,集聚和动员更多社会资金支持绿色产业发展。根据“十三五”规划测算,以2020年保险业总资产达到25万亿元为基数,未来几年保险业为绿色产业新注入长期资金的潜在规模可达3万亿元。

我们保险业应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深度参与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发挥智力优势参与顶层制度设计,发挥专业优势创新特色保险产品,发挥网络优势构建综合服务体系,推动经济绿色转型升级,为保护天蓝、地绿、水清的生产生活环境做出积极的贡献。

(盛和泰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本文编辑/丁开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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