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彪:降实体经济杠杆、破解“脱实向虚”问题

2017年3月3日 (下午5:00)1,072 views

作者:清华金融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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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大学教授刘志彪

 

中国经济运行中出现“重大结构性失衡”的现象,不仅仅是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之间的严重失衡问题,还表现为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之间的严重失衡:一方面,社会资源不断地涌入以房地产和金融业为代表的虚拟经济部门,资产价格不断飙升甚至连续翻番;另一方面,很多实体企业无法赚取社会平均投资回报率,一些企业纷纷主动地退出市场,或被动破产倒闭。

这是中国经济增长中的“冰火两重天”态势,是导致增长动力衰减和经济下行的重要原因。现阶段资金不肯流入实体经济的直接原因,是因为实体经济挣不到社会平均的利润,或者过火的虚拟经济诱导资源源源不断地流入,从而出现所谓的“脱实向虚”倾向。如果更深入具体来看,则可能与下列三个因素有直接的关系:

一是2008年4万亿货币大水漫灌、以及后续的一系列宽松的货币政策实施后,现在中国经济正承受着“结构调整阵痛期”的后果;

二是目前因各种原因而导致的严重的资产荒,或资产短缺,正在拉高资产的价格,由此吸引了源源不断的巨量资金涌入,说明虚拟经济领域虚热过火,加杠杆引起的金融风险隐患十分严峻;

三是实体经济部门同样存在着严重的泡沫化、高杠杆现象,如严重的产能过剩和普遍存在的僵尸型国有企业,其实都是由大量的信贷资金堆积起来的。因此,实体的企业部门也应该成为去杠杆的重点。

化解中国经济“脱实向虚”倾向,一般来说可以从两个方向入手:一是从抑制虚拟经济方向发力,如宏观上弃用大水漫灌的货币供应措施,实施较为中性偏紧的货币政策;微观上采取各种手段严厉控制股市、房市、艺术品等金融资产和实物资产的炒作。

二是从实体经济方向发力,如通过鼓励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增加更多的优质企业上市,满足民众对金融资产投资的需要;再如,不是通过限购方式抑制民众对房地产需求,而是通过再城市化战略来增加土地供应,增加住房供给,同时抑制非居住性投机行为,就可以达到抑制房地产资产价格膨胀的目的。

从实体经济方向发力去抑制经济运行中的“脱实向虚”倾向,还有一个重要的角度,就是要实施供给侧结构调整,把在低生产率和高风险部门滞存、占用的市场资源、物质资源和信贷资源,转移到生产率更高、市场需求更大的产业部门和企业。这种结构调整可以从降低企业部门的高杠杆、化解实体经济泡沫开始,以此着手解决日益严重的“脱实向虚”问题。

实体经济自身的高杠杆化和泡沫化现象,是一个重要的、但迄今为止却被人们普遍忽视的问题。更为严重的是,现在的投资资源配置,正在“大力振兴实体经济”的政策取向和口号下,被大量地投放到产能严重过剩的一般性制造业。令人担忧的是,在现有的间接融资体制下,信贷资源配给给实体经济不是太少了,而是太多了,这就导致了实体经济企业债台高筑。这是一个不同于一般认识的根本的判断。

目前,官方并没有权威的专门的关于实体经济部门高杠杆率的表达。最近的相关表述是中国社科院李杨研究团队的数据。他们的研究认为,我国目前非金融企业的杠杆率为156%,其中国有企业的负债占非金融企业总负债的70%。显然,这个结论是中国负债率高,主要是非金融企业杠杆率高,非金融企业杠杆率高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杠杆率高。

按照国际清算银行的数据,2015年底中国企业部门债务率170.8%,杠杆率居于国际首位,高出发达国家平均值80个百分点,高出新兴经济体国家平均值66个百分点。而2008年中国企业债务率才90%。

在上述这种情况下,我们还能不能继续给企业部门加杠杆?银行金融部门能不脱实向虚吗?当前我们不能说国家对实体经济不重视,也不能说没有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但是为什么还会发生资金不肯流入实体经济、往往在虚拟经济部门自我循环的现象?结论不是很明显的吗?是信贷部门的风险管理机制在禁止资源过度地错配给实体经济部门!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信贷部门惜贷、慎贷的行为,解释了为什么它们总是愿意贷给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而不愿意给一般制造企业放贷。

中财办的杨伟民副主任曾经提出要坚定地降低企业杠杆率,他认为像现在这样,企业负债100多万亿,按照4%的利率计算,一年支付的利息就是4万亿,相当于2015年全年GDP增长总量。长期下去将会掏空实体经济,提早进入产业空心化的时代。显然,给实体企业在金融上减负就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期望通过银行进入竞争,如放松民营银行进入,降低贷款利率;二是千方百计地帮实体企业把过高的杠杆比率降下来。前者短期空间有限,后者是政府应该主要着力的领域。事实是,如果我们不能够把企业部门过高的杠杆降下来,金融部门为了自身的安全,那么“脱实向虚”还会持续下去,振兴实体经济就是一句空话。

最后,建议降低实体企业部门杠杆的政策措施,主要应该在这几个方面着力:

第一,以竞争政策和环保政策去产能、消灭僵尸企业。在竞争中失利、不符合国家环保政策的企业,都应该“早死早超生”。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与其把资源留给其浪费挥霍,不让腾给更需要它的优秀企业。要注意的是,去产能、消灭僵尸企业,不要主要依据行政手段,以免误杀真正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

第二,对暂时陷入需求周期低谷的困难企业,应该用市场化、法治化的办法实施债转股,提高企业资本金比例。一时处于市场底部的周期性企业,尤其是大型的国有企业,不能因为暂时困难就定性为“僵尸企业”。按照发达国家经验,出于就业、稳定经济的考虑,对这类企业政府必须出手进行调整援助。

第三,大力发展股权融资,降低间接融资、提高直接融资的比例,是中国金融改革的基本方向。中国实体经济企业过于依赖间接融资,而间接融资的性质又天然地决定了它不适合承担创新等风险事业。建设一个法治化的资本市场,提高企业直接融资的比例,其对振兴中国实体经济的重要性,无论怎么强调都不为过。

第四,坚决硬化对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的预算约束,加强对企业自身债务杠杆的约束和管理。软预算约束是中国企业尤其是国有经济负债率不断上升、信用恶化的主因。在这方面,最重要的是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恢复必须通过市场来约束企业行为的基本常识。

第五,要加强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管理。现在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负债,往往表现为地方国企的负债,它们具有规模大、隐蔽性强、风险高等特点,是债务风险的主要来源,必须给予高度的重视的管理。

 

本文编辑: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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