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应加强对跨境资金可疑交易的监测与甄别

2016年7月5日 (上午10:34)2,041 views

作者:清华金融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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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刘玉苓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副主任

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违规资本流动日益严重。本文认为,我国应当建立专门的违规资本流动监测机制,加强对跨境资金可疑交易的监测,并加快向国际反洗钱规则靠拢。

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已深深融入金融和资本全球化当中。同时,违规国际资本流动以及跨境洗钱活动正在威胁我国对外开放的健康环境。为维护金融稳定,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开放,我国应加强跨境资金监测,有效甄别可疑交易,防范跨境洗钱和恐怖融资行为。

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的紧迫性

违规资本流动规模日益扩大

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违规资本流动日益严重,发展中国家每年的资本流出规模已超过发展中国家受援资金和直接投资总和,严重影响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复苏和发展。

跨国洗钱和恐怖融资威胁有所增加

随着网络技术快速发展和跨境支付手段不断丰富,利用新技术和国际金融产品掩饰隐瞒并转移犯罪收益或用于恐怖融资活动的风险日益突出。

发达国家已经将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2001年美国“9·11恐怖袭击事件”后,美国国会通过了《爱国者法案》,先后设立了政策协调委员会和国家反恐中心,并扩大了执法和司法的权力。同时,美国财政部每年发布反洗钱战略报告,就各国洗钱活动和反洗钱立法、执法情况进行监测。

发展中国也面临多重危害,一是跨境洗钱犯罪活动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和金融环境的破坏;二是恐怖融资对特定极端组织及其恐怖活动的支持;三是国际负面舆论对国家信用和形象的诋毁。

资本项目开放环境有待改善

一是我国经济金融环境易吸引国际违法资金。由于我国资本项目尚未开放,经常项下的外汇收支也必须要有真实贸易背景,这迫使大量国际资本采取虚假贸易或虚假投资的方式变相进入我国,赚取利润后通过非法渠道流出。

二是资金快速支付和转移体系的发展与更新快于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管和监测手段。基于互联网的新型支付和资金转移工具,在我国得到了快速发展和应用,其广度和深度均远超欧美等发达国家。因此,我国迫切需要加强对跨境资金流动来源和渠道的甄别,规范跨境资金流转渠道,有序推进我国资本项目开放。

监测跨境资本流动的途径和方法

健全跨境可疑交易分析识别机制

由于发展中国家进出口核查系统不完善,导致以虚报进出口的方式实现违规资本流动的情况普遍存在,背后的资金流转主要通过非正规的资金转移体系实现。为了规避交易限制和监测,违规资金通常利用多个甚至多种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支付机构进行资金的离析和融合。虽然我国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已与公安机关联手,连续多年开展打击跨境地下钱庄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需要进一步改善。因此,应当建立专门的违规资本流动监测机制,完善相关监测模型,并根据资金交易的规模、频率、流转轨迹、行为特点,判断交易的真实性质。

夯实客户身份识别基础

判断资金交易特征是否与客户身份相符是甄别分析可疑交易的重要方法,其基础是对客户身份的有效识别。国际反洗钱组织—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建议全球贯彻反洗钱风险监管原则,要求提供资金转移服务的机构对客户存在的洗钱风险进行判断和分类,从而实现有效监测。我国目前制定了较为详细的客户身份识别和尽职调查法规,但金融机构的执行效果有待提高,管理部门应当进一步加强监管,提升机构留存客户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加快向国际反洗钱规则靠拢

为了加强资金交易的可追溯性和客户身份有效识别,欧美发达国家越来越强调跨国资金交易中客户交易信息的完备性。2015年欧盟颁布了《第四号反洗钱指令》,其中增加了对跨国资金转移的新规定:向境外支付超过1000欧元的交易,提供服务的机构必须获取相关受益人(收款人)的完整信息,否则有权拒绝或中止支付。澳大利亚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法案》中规定,在资金转移过程中,交易执行机构必须获得付款人的完整信息,并且收款机构在付款人信息不完整的情况下,有权拒绝收款人提款要求。其他发达国家也有类似的规定,已成为反洗钱制度的发展趋势之一。发展中国家也应尽快出台类似政策,强化跨境资金交易反洗钱规则,整合跨境贸易服务与跨境资金交易的背景信息,提高交易数据信息匹配度,增强大额和可疑资金监测能力,加强对涉及洗钱高风险地区、离岸金融中心等重点区域交易的监控。一方面可以准确统计和识别跨境资金来源和去向,规范跨境资金流动行为,另一方面可以营造健康的经济金融环境,树立负责任的国际形象。

(本文编辑/丁开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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