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清华金融评论
分类: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总31期, 总31期, 清华金融评论杂志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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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大发展中,大数据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本文认为,大数据必须基于去中心化的区块链技术才能打破数据孤岛,充分解决大数据既要能够共享又要能够使所有权归属清晰的问题。同时,未来中国央行不能简单模仿国外,而是必须基于公有链发行数字货币。
中国独有的“互联网金融”概念,基本上是一个大数据金融的概念。传统征信体系主要依托以财务资产为核心进行评估,由于数据结构单一、数据样本小,为了有效地控制和防范信用风险,就必须要设置非常高的门槛,导致信贷的成本很高。在传统信用体系模式下,500万元这个体量的贷款都划定到小额贷款范围内。但到了2013年,以百度、阿里巴巴和腾讯(BAT)为代表,突然涌现了一批互联网公司,这些公司手里拥有了一个巨大的资源,即大数据。大数据的出现为现代征信系统的建立提供了必要的数据样本和信息基础。
以大数据为基础的征信将引领金融业态新格局
现代征信体系和传统征信体系有着本质的不同,现代征信体系并不是传统征信体系的简单升级,而是互联网与金融和信息技术(IT)跨界融合的创新产物。大数据的应用场景和效果所带来的直接收益都是难以想象的。现在通过全网获取海量的数据信息,除了银行以往用来信用评级的信用历史以外,用户的购物、缴费、转账等行为特征、身份信息学历背景、消费记录、人际交往痕迹等等都可以作为基本的大数据集,现代征信系统的这个信用分析方法以及评估信用等级的成本不是传统信用评级可以想象的。传统银行业务中,500万元也只能算是一笔小额贷款,但阿里余额宝5000元钱的贷款却可以在几秒钟内做决定。这其中相差上千倍的量级。从贷款门槛的下降就能大概估算出来,通过大数据测算产生信用评级的成本下降了多少。这对传统金融业肯定是一个非常大的冲击。
然而,有研究专家的观点特别值得关注,在2015年10月,纽交所上市的DT(大数据科技)公司股价飙升,而传统的IT公司股价却是大跌。这代表了投资者对于未来发展趋势的判断,可以看作是大数据DT全面超越传统IT的分水岭。从某种程度上,这位专家主题演讲验证了我们的想法:2013年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大发展中,大数据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当然,同时也突然冒出那么多个体网络借贷(P2P),后来接二连三出事,本质上是因为其中很多公司并没有大数据。以大数据资源为基础产生的信用才可以保证P2P的风险可控、成本下降。如果没有大数据,这些网贷公司只是披了一层“互联网金融”的画皮,它们做的事情充其量就是将传统的线下放贷业务搬到线上干,并没有真正降低信用成本。所以,出问题也是必然的。
未来大数据集中的问题决不能忽视
现在传统银行面临着这样的金融业态巨变,看来有点束手无策。互联网公司有了大数据资源后,信用成本下降得这么厉害,在市场竞争上具有很大的优势。但是这个逻辑再往下发展就会发现问题!
首先,互联网公司的大数据实际形成了数据孤岛。每个互联网公司都会提倡互联网的共享、公开、透明精神。但事实上,它们会将掌握的大数据与别人共享吗?现状的答案是否定的。在当前形势下,大数据必然是每一个公司的绝对内部资源,不可能进行无边界的共享,这就出现了“大数据集中”的问题。
这样一来,互联网发展到现在出现了一个悖论,走向了她初衷的反面。我们在与大数据专家探讨征信问题时,深入讨论了大数据集中所带来的危害。我们一致认为大数据的集中会引起富者愈富的马太效应。如果形成数据孤岛,大数据资源集中到少数人手中,全社会无法形成环流,这些宝贵的数据资源只能为少数数据的掌控者所用,每个个人作为大数据产生者完全没有获得信用资源的主动权,这非常不利于全球市场信用成本的进一步下降。
第二,数据所有权现在是错配的。海量数据是由每一个参与主体产生的,尤其是在腾讯微信这样的软件上。但大数据的所有权属于每一个参与主体吗?参与主体可以管控自己的大数据吗?答案也是否定的。尤其是2016年初产生了一个恶劣的事情:“百度卖吧”事件。在百度上形成一个“吧”产生的数据、资源的所有权应该归属于用户,这其中包括“吧主”也是有参与用户选举产生的。但是,百度利用自己的后台技术、利用某种资源垄断,将产生的大数据效益公开出售!总而言之,这是百度利用、操纵所有权本不属于它的大数据,并从中获益。
这只是一个极端的例子,闹过之后虽然有很多人评论,但事情的本质是:本来归属于我们的数据所有权我们完全无法控制。请设想一下,在微信上我们每天能产生多少数据?而这些数据会对我们的信用建立有多大的帮助?我们每天产生的数据本应该是完全属于产生者每一个人的。某种程度上,这个数据的信用对我们的资信认证要比一些其他的资信证明,如房地产,更加有价值。如果按互联网共享、平等、透明的精神,这种大数据产生的是一种“全球性的信用资源”。
跟着的技术逻辑顺理成章就可以得出:新的创新一定要解决的问题是——大数据既要能够共享,又要能够使所有权归属清晰。表面上,这两点有些矛盾。众所周知,第一代互联网解决了信息的自由传递问题。“信息”本身可以复制、多次传递、免费,这都没有问题。但“资产”不可以。在现实中“资产”在传递过程中所有权唯一,资产的所有权是不能随便复制的。所以,如果按第一代互联网传输控制协议/因特网互联协议(TCP/IP协议)做的话,大家似乎无法在互联网上建立所有权和信用制度。因为资产属性一定是唯一的,不能说拷贝就拷贝。如果任何一个所有权可以无限复制,就没有任何人愿意相信,也就没有任何信用可言了。
去中心的区块链技术应运而生
2008年一个自称“中本聪”的人,觉得不能靠某个中心建立信用,原因是任何过度中心化的结果都会产生信息不对称,会存在利用中心权力损害参与者的利益、损害市场上其他方利益的情况。他在关于比特币的论文在的开篇就提出:我要开创一种不需要第三方的、不需要中介的支付系统,电子货币的支付系统。但这首先要解决资产所有权唯一性的问题,即不能重复支付。否则,这个所谓的电子货币无外乎就是存储的数字,如果还是可以无数次拷贝,是没有任何信用价值的。在此之前,很多人也在考虑电子货币系统。类似“Q币”显然是依靠腾讯公司作为中心建立的,一旦腾讯公司垮了,Q币则一文不值。但“中本聪”宣称要创造的这个点对点(P2P)电子货币支付系统不相信任何中心、不需要任何第三方!
他是如何解决的呢?他解决的方案就是我们现在讨论的区块链技术。第一个也是最核心的概念是“时间戳”。“时间戳”本身不是中本聪发明的,早就有国家的时间戳中心。比如一个合同,可以盖一个“网络时间戳”,相当于一个证明。即在这个时间点,合同的文本已经形成,当出现纠纷的时候,可以利用这个证明来打官司等。比特币系统的每笔交易,为了防止重复支付,都盖了“时间戳”,因为盖了“时间戳”以后,同一笔资产就不能支付给第二个人了。如果有人重复支付,那么时间会对不上,系统会自动识别为非法交易。唯一的合法交易只能是盖了“时间戳”的那笔,这就成功解决了重复支付问题。这个听起来很清楚,可以解决重复支付问题,证明了此时此刻财产的转移是唯一性。但问题是:谁来盖这个时间戳?中本聪显然是市场的信徒,信奉亚当·斯密提出的市场都是由自利的人组成的。要有一定的利益规则,盖“时间戳”的是所谓的“矿工”。“矿工”每10分钟给全网的每一笔交易盖时间戳——记账。他们也是有利益驱动的。“矿工”的利益是每10分钟全网只能竞争到的唯一的合法记账权的奖励。谁竞争到了,就可以获得一定数量比特币的奖励,同时,全网其他“矿工”要同步一致它这个记账,然后竞争下一个区块记账权。最初,这个奖励是50个比特币。按照规则设定,每4年减半一次。2013年减半到25个比特币。所谓区块链,就是这样一个又一个区块账簿链接起来形成的单向记账链条。
区块链领域资深专家王立仁先生说:“(区块链)对信息的所有者确权并提供了确保其持续拥有、使用的技术保证。毫不夸张地说,账链(区块链)技术将再造互联网。”
比特币的区块链是靠消耗自然能源给全网作证,重新建立信用体系。在我们看来,下一代最有可能的是一个真正去中心化的系统。每个人在微信上产生的大数据,对每个人自身都有很大价值。如果这些数据用类似FACTOM这样的系统加密后形成一个新的数字水印(HASH),然后保存在比特币的区块链上,每个人自己产生的大数据都不可篡改,私钥掌握在每个人自己手中,也就掌握了自己大数据的所有权。当我们任何人需要向银行贷款时,只要提供自己的公钥和私钥给全球任何一家银行,根据大数据分析就可以得出贷款人的信用情况,这就可以让每个人通过大数据+区块链获得全球信用。
估算一下,中国将近七八亿网民,假设每个人可以增加几万元的信用额度,这就是几十万亿元的信用资源。如果想用传统的办法形成全球几十万亿的全球信用资源,比如美元,需要靠航空母舰战斗群、靠多少吨石油堆起来?而如果通过比特币区块链,则是从根本上在互联网上开创一个真正不是靠传统的中心机构高楼大厦建立信用的模式。它靠的是全网分布式建立信用的模式。当然,这也是消耗资源的,但是成本应该比传统模式要低得多。比特币这个系统7年没有宕机,目前来看还在进行中,没有垮掉,这是一个奇迹。
央行未来发行的数字货币必须基于公有链
我们可以继续分析为什么2016年银行都来关注区块链。欧美的银行首先琢磨过来了,中国包括银联也开始反应,甚至还有央行。因为在大数据的逻辑中,互联网公司太强大了,它拥有的大数据就连央行都没有。央行发行的是纸币。事实上,纸币是最浪费信息的一种支付模式。因为纸币在交换过程中没有留下任何信息。如果信息是资源,在消费时没有留下任何信息,则等于是在浪费资源。
现在的大数据都在互联网公司手里。为什么中国央行行长周小川都站出来说数字货币和区块链的事儿了呢?因为未来中国发行数字人民币所产生的大数据才会属于央行。将来谁没有大数据的资源,谁就对整个金融市场没有掌控权,这等同于将权力都让渡给了互联网公司,央行显然是不能接受的。
所以,央行肯定要想办法发行有大数据功能的数字货币。这是目前能想到的最根本的解决大数据所有权只属于个别公司的问题的方案。
还有一个更关键的问题,就是为什么欧美的银行可以讲私有链的逻辑?因为,以美元为标志,它们现在已经占有了全球信用市场的大部分份额,但是区块链私有链的逻辑又回归到相信他们一群人或机构。但是中国不能简单地模仿,如果只是在中国内部四大银行建立私有链,虽然在国内降低了清算成本、审计成本,但是我国信用市场的额度在全球没有扩张。中国要解决的是整个国家的信用扩张,所以应该更加关注类似比特币区块链这样的公有链。比特币记账“矿工”的算力70%目前掌握在中国人手中,这种依赖自然资源产生信用的模式,更类似金银,更可以给中国提供机遇,像当初布雷顿森林体系美元绑定黄金建立全球信用那样的机遇。
“大数据+区块链”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天然的思路:将我国七八亿网民产生的海量数据利用区块链进行公证,形成属于个人且不可篡改的大数据资源,再利用这些资源建立现代信用体系。比如,在“一带一路”战略中,因为“一带一路”涉及的是全球一些经济比较贫困的地区。其实,全球还有1/4的人口根本没有享受到银行的服务,因为传统银行建立信用对这些人太高。这是未来中国可拓展的信用增量市场,是中国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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