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清华金融评论
分类:评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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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微信来稿,不代表本刊观点。
文/郑知虎
互联网的发展为人们了解世界带来了便捷,这种便捷达到一定程度后便产生了电子商务,而电子商务的越做越大也自然而然地产生了网络金融。
我国网络金融正式开始于P2P模式下的个人网络信用借贷平台,随着发展进化,个人网络信用借贷平台逐渐地引入了担保模式、开放了受众面,逐渐呈现出担保企业网络化的事实。即大型担保企业自己或合作成立网络借贷平台。
随着网络借贷业务的可行性发展,越来越多地金融业务开始触网,而之前电子商务所累积的成功经验与人才,在这个时候顺利地将金融产品过渡到网络,并且成熟的电商消费者对网络金融表现出了极高的兴趣与支持。
但是金融产品与传统商品毕竟有着重大的区别,它不像其他商品那样拥有很强的视觉特点、功能特点等个性化区别,而是更为直接地突出了价钱这一关键点,因此给予消费者更强也更直接的可比性。
在此我们可以预见的是网络金融将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喜爱,而且网络金融彼此间的利润水分也将会越来越低、网络业务成本低于实体业务成本,而出现专门从事网络金融的企业,同时金融业本着自身与其他行业不同的特色,这种专门从事网络金融的企业很可能不会过多地以中介服务企业的形式出现,而是金融企业自身从事该项服务,也就是说直销型金融企业将就此兴起。
对于直销型金融企业而言,网络是一大优势,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未来将是一个全民会上网的时代,因此网络经济大有可为。
那么未来的线下业务将就此打住吗?显然不是,只是未来的业务分工将会与现在完全相反。通过网络出击,获取客户,而通过实体来提供体验、使用、售后、口碑。
当然这需要法律法规的支持,不仅仅是针对金融业业务开展所需要的法律法规支持,也包括对网络安全与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支持。
我们可以预见,未来的银行不会出现储户大排长龙,不会出现储户误买保险基金;证券公司不会出现投资者转户、销户时被拖延被踢皮球……
未来的金融服务业将会将有更多的金融服务,而不是金融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