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清华金融评论
分类:消息汇
标签:行业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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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晚间,保监会公布了对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民生人寿”)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作为首家民营资本为主体的寿险公司,民生人寿现暴露的诸多问题影射出民营保险公司在经营中的困境和业务发展问题。
保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指出,民生人寿存在提交虚假报告、债券回购融入资金的使用违反监管规定、在投保人非被保险人父母的情况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承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未按规定进行电话回访、高级管理人员未取得任职资格核准即履行职务五项违规问题。
根据调查、审理,保监会决定对民生人寿罚款共计41万元,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万至2万元。而这不过是民生人寿业务问题的“冰山一角”。据一位接近民生人寿的人士透露:“民生人寿近年来持续面临新单业务下滑严重、股权变动频繁、高管人员变动频繁等问题。”上述人士还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由于股东原因,民生人寿总部或迁往上海,而由此引发的人事变动尚不能预计。”
不过,上述说法并未得到民生人寿方面的回应。
五项业务违规
在保监会此次公布的处罚决定书中,涉及民生人寿多位高管。在违法事实的描述中,提交虚假报告问题涉及三项,其一是偿付能力报告存在错误,主要问题为虚增认可资产等;其二是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三是专业中介风险排查报告数据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这已是近期由于偿付能力问题遭到处罚的第三家中小保险公司,前两家分别是正德人寿和信泰人寿。
2013年末,民生人寿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13%,较上年末下降38个百分点。对于偿付能力充足率变动,民生人寿在年报中称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保险业务发展水平放缓,各类给付及退保金增多;另一方面,受投资资产浮亏的影响,使得实际偿付能力额度下降。
债券回购融入资金的使用上,2012年5月至2013年3月,民生人寿先后将部分债券回购融入资金在银行办理协议存款、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银行股权、申购可转债,上述行为不符合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机构债券回购业务管理的通知》关于债券回购融入资金用途的限制性规定。
据业内人士分析:“民生人寿被处罚的问题背后其实是诸多民营保险公司普遍存在的业务不规范、内控缺失等因素。以最近处于风口浪尖的正德人寿、信泰人寿等均可观之。”
据了解,在保监会将中国人寿保险集团、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中国太平保险集团、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四家保险公司的人事权上交中央组织部后,民生人寿是目前唯一一家由保监会党委直管的保险公司。
根据公开信息,目前民生人寿前五大股东分别为中国万向控股有限公司20.14%、通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7.59%、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17.18%、海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3.15%、江西汇仁集团医药科研营销有限公司6.99%。
多重困境
其实,民生人寿近年来发展并非一帆风顺,除了业务方面的问题,股权更替频繁,经营策略、业务政策不断变动,高管变动频频等问题一直存在。
今年前5个月,保监会数据显示,民生人寿原保险保费收入为32.27亿元。而根据2013年年报,民生人寿第二大渠道银保规模骤降,其他渠道也多有下降,仅个险有所增长。另外,值得关注的是,民生人寿2013年首年新单保费收入为11.95亿元,较2012年同比下降约12%。
2006年至2010年之间,在保险公司股权变更排行榜上,民生人寿居首。四年间,民生人寿共发生6次股权变动。上述接近民生人寿的人士还分析,“最近,民生人寿第四大股东海鑫钢铁负债百亿破产重整在即,可能影响其股权再次发生变动。”
而2005年到2009年间,民生人寿反复变化的业务政策也给其经营业绩带来巨大的不利影响。2006年至2010年,其开业后还曾三换总经理。由于直管身份的存在,保监会和董事会同时有人事任免权,此外,民生人寿在现任董事长鲁伟鼎之前,历任董事长均不是来自股东方,而是来自中华工商联。
另据上述接近民生人寿的人士透露,“直管”身份加上业务政策摇摆不定,民生人寿近年来的经营举步维艰,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争议一直存在。而高管层的不稳定进而直接影响到中层和基层员工的稳定性。
另外,近日还有传闻称,民生人寿高层正在筹谋A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事宜,计划于2015年启动上市,目标是在2016年或2017年完成IPO,民生人寿相关负责人近日则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称“目前尚无明确消息”。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