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清华金融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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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总理昨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重点提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的问题。会议提出10大措施来解决企业融资问题,条条具有针对性。除了货币与信贷政策、利率市场化是比较宏观的之外,其他8条均细致入微,具体到问题。
比如:“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完善商业银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主要针对银行业发展市场需求,以及存贷比等已经不合时宜的标准。再比如:推进“保险+信贷”的融合,是促进保险市场的更好发展。再有:“发展直接融资”是为企业融资提供更多的金融工具。
此外,会议还提出“大力取消事前审批”“依靠行政审批管企业,转向更多依靠建立透明诚信的市场秩序”,并提出通过“大数据”来提高监管水平。国务院常务会提出的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后续主要金融政策与监管部门“一行三会”将有相应政策出台。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2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多措并举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审议通过《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草案)》,推动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会议指出,企业是经济活动的基本细胞。当前我国货币信贷总量不小,但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不易、成本较高的结构性问题依然突出,不仅加重企业负担、影响宏观调控效果,也带来金融风险隐患。有效缓解这一问题,既可为企业“输氧供血”,促进当前稳增长,又能形成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使经济固本培元、行稳致远。要按照定向调控要求,多措并举、标本兼治,推动结构性改革和调整,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强金融服务和监管,为做强实体经济、扩大就业和改善民生提供金融支持。
会议提出10大措施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融资难问题:
一要继续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信贷总量合理增长,着力调整结构,优化信贷投向。加大支农、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力度,提高金融服务小微企业、“三农”和支持服务业、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及重大民生工程的能力。
二要抑制金融机构筹资成本的不合理上升,遏制变相高息揽储,维护良好的金融市场秩序。
三要缩短企业融资链条,清理不必要的环节,整治层层加价行为。理财产品资金运用原则上应与实体经济直接对接。
四要清理整顿不合理收费,对直接与贷款挂钩、没有实质服务内容的收费,一律取消。规范担保、评估、登记等收费。严禁“以贷转存”、“存贷挂钩”等行为。
五要优化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管理,采取续贷提前审批、设立循环贷款等方式,提高贷款审批发放效率。对小微企业贷款实行差别化监管要求。
六要积极稳妥发展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的特色中小金融机构,加快推动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促进市场竞争,增加金融供给。
七要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中小微企业依托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开展融资,扩大中小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规模。
八要完善商业银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引导商业银行纠正单纯追逐利润、攀比扩大资产规模的行为。
九要大力发展支持小微企业等获得信贷服务的保险产品,开展“保险+信贷”合作。积极发展政府支持的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担保业务规模。
十要有序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增强财务硬约束,提高自主定价能力。
综合考虑我国宏微观经济金融形势,完善市场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实施配套办法,定期督促检查,引入第三方评估,确保政策尽快落实、见到实效。
会议指出,在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废除企业年检制度、大力取消事前审批的同时,加快实施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从主要依靠行政审批管企业,转向更多依靠建立透明诚信的市场秩序规范企业,是创新政府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改革举措,有利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让“信用”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基础桩”。
会议审议通过《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草案)》,建立了反映企业基本经营状况的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并要求即时公布股东出资、股权变更等信用信息,有关部门要对公示信息进行抽查。设立经营异常企业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对不按时公示或隐瞒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采取信用约束措施,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建立部门间互联共享信息平台,运用大数据等手段提升监管水平。对不守法、不诚信行为“广而告之”,让违法企业一处违规、处处受限;为诚实守信的企业树“金字招牌”,让诚信企业在公平竞争中不断增多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