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用辩证思维 深化温州金融综合改革

2014年7月7日 (上午10:24)1,673 views

作者:清华金融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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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地方金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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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顾威  柯园园    本文编辑/邢缤心

顾威 温州市金融办副主任,温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副局长

 

温州金融综合改革实施两周年之际,在总结回顾两年来阶段性成效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统筹协调,努力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用辩证思维来指导金融改革实践,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是深入推进温州金融综合改革的关键。

 

温州金融改革的6个探索

温州金改在依法规范民间融资、防范金融风险领域进行了独创性的探索。《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是我国首部规范民间融资的地方性法规,体现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实现民间融资规范化和阳光化的法治精神,为地方政府依法防范民间融资风险和依法行政提供了法律依据。条例规定的定向债和定向集合资金计划产品,进一步拓宽了广大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为民间资金转化为产业资本提供了合法途径和法律保障。

温州金改在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领域进行了独创性的探索。“温州·中国民间融资综合利率指数”是利率双轨制环境下民间融资综合成本的实际反映。在银行存贷款利率无法真实反映整个资金市场的价格水平时,温州指数提供了民间融资的加权平均利率,在推动民间融资利率水平透明化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也为有效防范民间融资系统性风险提供了有力工具。温州金改在构建地方金融监管体系方面进行了独创性的探索。

温州率先建立温州地方金融管理局并通过民间融资管理条例赋予其相应管理职能,为地方政府依法对地方金融组织和民间融资行为进行监管提供了组织保障。坚持“服务为监管手段,发展为监管目的”,转变政府职能,轻事前审批,重事后监管,探索以负面清单方式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的有效监管。

温州金改在创新地方金融组织体系方面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推出了一批为小微企业服务的新型地方金融组织,成立商业保理公司、中小企业票据服务公司、小微企业再担保中心和中小企业应急转贷中心等新型服务小微企业机构,试点了一批“支农支小”资金融通平台,创设了一批“三位一体”农村资金互助会。

温州金改在完善地方资本市场体系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习近平在2002年视察温州时就指出“要继续探索民营企业的制度创新。制度创新是温州模式的关键所在。”“需要不断推进制度创新,比如……一些具备条件的企业如何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金融改革以来,温州全力推动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市场微观主体规范性,引导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改变直接融资占比过低、过分依赖银行间接融资和民间借贷的不合理融资结构。

温州金改在提升地方金融服务体系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通过推动“银行大资本与小微企业、社会小资本与产业大项目、各类社会资本与经济转型升级”的“三对接”,将投机性民间资金转化为投资性产业资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民生工程建设,提升金融系统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当前,金融改革的主要矛盾是金融领域市场化程度尚待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尚未充分发挥。温州金改中遇到的一系列问题,无不围绕这一主要矛盾展开。金融领域的市场化改革,离不开全局性的战略谋划,温州金改面临如何处理好整体推进和局部突破、如何协调好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的改革难题。

金融领域的市场化改革,是一项渐进式的改革,温州金改既有社会各界要求短期效果迅速显现、快速破解企业资金链和担保圈风险的外在压力,也有建立长效机制、构建支持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发展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内在需求。

 

以辩证思维深化温州金改

以辩证思维深化温州金融综合改革就要坚持用辩证的思想把握和处理全局与局部的关系,坚持用发展的眼光来把握与处理当前与长期的关系,坚持用实践的观点来把握和处理理论与实践的关系。

温州金改要进一步处理好区域性金融改革和全国金融改革大局的关系。区域性金融改革的目标,是沿着全国金融改革的大方向,以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点为基础,发展创新适合本区域的个别模式,并抽象出适合全国大局的一般规律。

以温州的民间借贷行为为例,是在全国资金利率尚未市场化的前提下,基于本区域的经济金融和社会文化特点,发展出的资金融通模式。温州金改要实现民间借贷的规范化和阳光化,既要推动民间借贷适应本区域变化着的经济形势,更要推动民间借贷适应市场化的利率环境,从而为全国的改革作出示范。温州金改要进一步处理好金融领域改革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关系。金融领域的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全局中的一个局部,脱离全面深化改革谈金融改革,就会违背改革攻坚期和深水区需要进一步加强改革系统性和协调性的客观规律,局部改革也无法收到预计的效果。温州金改的历程表明,金融领域的改革,还涉及诸如财税制度改革、政府投融资体系改革、政府管理职能改革等多方面全方位的改革,要进一步研究好以重点领域改革引领带动全面深化改革,同时以全面深化改革配套促进重点领域改革。

温州金改“生于忧患”,“三期叠加”的阶段性特征在温州首先显现,企业资金链和担保圈的风险凸显。温州金改的短期目标就是要维护区域金融稳定,长期目标则是要在金融稳定的基础上,建立适合“三期叠加”阶段性特征、促进区域经济社会良性发展的区域金融体系。在推动温州金改过程中,尤其要处理和把握好政策的短期效应和长期效应之间的关系。温州非金融企业部门的杠杆率在过去经济高速增长和刺激政策的激励下处于高位,高杠杆率与产能过剩又呈现出明显的正相关性。有研究表明,越是产能过剩的企业,其资产负债率越高。从短期而言,温州金改出于保就业稳大局的目的,有动力协助企业获取更多的金融资源并保持高杠杆运行状态,但从长期而言,过多的金融资源集中于产能过剩的企业,既是低效率的资源配置方式,又蕴含着极大的系统性风险的可能。温州金改和社会各界都要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问题,不能仅关注于短期效应,而是要在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风险的基础上,尽快尽早促进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尽可能地降低区域非金融企业部门负债率,尽可能地以金融手段促进结构调整,以金融手段促进科技创新,以金融手段促进产业升级,从而应对“三期叠加”可能带来的风险和挑战。

 

温州金融综合改革突破点

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要关注以下领域的重点突破:利用利率市场化改革契机推动区域金融体系更好地服务于经济转型发展,紧跟互联网金融发展潮流发展本土互联网新金融,进一步建立信用体系建设并推动信用体系的实际应用,深化实施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并依法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利率市场化是当前解决金融市场化程度不高、市场配置金融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尚未完全发挥这一主要矛盾的重要途径。但是,利率市场化推进过程将会面临一个过渡期,正如中国人民银行周小川行长不久前指出,利率市场化初期,市场利率很可能会走高。再加之“三期叠加”的宏观背景和温州产业结构现状,如果再考虑美国量化宽松政策的逐步退出和可能接踵而至的加息影响,温州区域高杠杆率的非金融企业部门在未来一段时间将会面临更为严峻的资金紧张局面,而区域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则有可能面临更高的不良率和经营压力。温州金改要正确判断宏观经济形势和金融政策的走向,加大对产业、企业重组的政策指导,减少对产业低端、产能过剩企业的政策帮扶,充分利用利率市场化改革契机加快去杠杆、去产能的进程,主动承受调整带来的短期压力,与时间赛跑,争取尽快调整到位。要力争在温州进行财税制度的改革试点,使得财税、金融改革能够一体化推进,更好地从政策上支持企业应对利率市场化改革。要进一步引导温州非金融企业部门建立规范透明的现代企业制度,利用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改变现有融资结构,防范利率市场化和宏观经济可能的冲击。要进一步严控政府债务规模,无论是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或是通过小资本对接大项目的方式进行融资,都要量力而行,确保政府举债的安全边际。要积极引导温州区域的金融机构,尽快转变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通过利率市场化产品的试点来积累利率市场化环境下的经营经验。

互联网金融在金融中的作用逐步在加大。温州金改一方面要大力推动区域内的金融机构紧跟互联网发展的趋势,尤其要重点关注移动互联网发展带来的极大机遇,努力实现现有金融机构的触网发展,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好温州民间借贷和互联网金融在金融脱媒化和草根化方面的相似性,重点研究互联网众筹融资模式在温州推广和利用已经形成的线下民间借贷服务中心网络实现O2O众筹模式的可能性,努力将抽象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

重建信用体系。温州民间金融的发达和民营经济的活跃,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温州原有的以“软信息”为基础的社会信用体系,但是在过去几年的金融风波冲击下,基于熟人信用和熟人社会的信用体系受到破坏,亟须建立新型社会信用体系来解决金融活动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温州金融改革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一是要建立起覆盖多方面“硬信息”的信用数据中心。目前市场主体在各类经济活动中积累了很多信息,但是分散在不同的部门和系统,要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的发展,使得信用体系能够更加全面地反映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二是要使用好社会信用体系,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信用数据中心的建立仅仅是起点,还要不断探索信用数据的使用方法,要推动辖区内的金融机构主动使用信用数据并作为金融产品定价的依据之一,要推动研究“硬信息”和“软信息”融合的均衡信用评价方法,要不断根据信用数据使用情况完善信用数据库并修正信用记录和评价方法。

《温州民间融资管理条例》是温州金改以来,通过对温州区域民间借贷情况实际调研的基础上理论升华出的重要成果,体现了实践到理论的第一次能动飞跃。目前,温州金改要着力实现理论到实践的第二次能动的飞跃,做好融资条例的实施工作,既要做好民间借贷的登记备案工作,更要利用好条例中定向债和定向集合资金两种金融工具帮助温州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通过融资条例的实施,进一步摸索地方金融监管体系职能定位和履职能力提升,坚持法无明文授权不可为原则,在加强监管的同时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在融资条例实施过程中,要随时跟踪金融行业的发展趋势,尤其关注民间融资立法对互联网金融的适用性,在条例实施的过程中不断完善条例,最终完成“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辩证运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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