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清华金融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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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温信祥 中国工商银行总行集团 派驻子公司董监事办公室 副主任
日本农村金融信贷组织构架具有完善的组织体系和配套机制,很 值得中国借鉴。目前中国要从根本上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首 先要从信贷组织的构架上加以完善。
日本农村金融信贷——合作金融
日本农业在20世纪50-60年代的情况与中国目前 的状况颇为相似,属于靠天吃饭的小农经济,农业金 融发展程度较低。但此后日本农业在政府的引导下, 借鉴欧洲农业金融运作的经验,结合自身国情,发展 了独具特色的农村金融体系。日本的农业金融组织体 系中比较重要的是农村的互助合作金融和政府的政策 性金融两部分。政策性金融把政府的农业金融政策和 目标具体化,而具体的业务由民间的合作金融组织开 展。因此,日本的农村金融是以合作金融为主体的。
日本的农村合作金融不是一个独立的系统,而是 依附于农业协同组合(简称农协)的,但同时又是一个 具有独立融资功能的部门。它主要由三级组成,最基 层是农业协同组合(JA),中间层是信用农业协同组合 联合会(简称信农联),最高层是农林中央金库。农民 入股基层农协,基层农协又入股信农联,而农林中央 金库是由信农联入股成立的。三级机构不存在行政隶 属关系,互相之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但又相互补 充、相互配合。
基层农协是直接与农户发生信贷关系的机构,不 以盈利为目的,农协成员在申请贷款时可以优先办理。 农协通过下设的合作组织对成员进行金融指导、农业技 术指导、经营指导和生活指导,以充分发挥合作金融的 优势,提高成员的生产、生活水平。成员在生产过程中 所需的资金服务,均在基层农协的内部解决。
农林中央金库是整个系统的最高层,它在全国 范围内对资金进行融通、清算,按照国家法令营运资 金,并向信农联提供信息咨询,指导信农联的工作。 农林中央金库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信农联的上存资金和 农村债券,在满足信农联的资金需求后,也可贷款给 相关联的大型企业。
中国农村金融信贷组织架构——市场化改革 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基本是实行大一统的金融体 系,全国金融供给与需求呈现明显的单一化。改革开 放以后,农村金融体制伴随着整个农村经济、金融市 场化的发展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初步形成了以农村 信用合作社为主体,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提供信 贷,邮政储蓄部门吸收存款的农村金融体系。
农村信用合作社——基层组织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中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中最基 层的组织机构,直接面对农户和农村各种不同的金融 需求者,拥有遍布乡镇的网点,是发放农户贷款最主 要的金融机构。其特点主要表现为:
一是由农民和农村的其他个人集资联合组成的, 以互助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组织,其业务经营是在 民主选举基础上由社员指定人员管理经营,并对社员 负责。其最高权力机构是社员代表大会,其执行机构 是负责具体事务管理和业务经营的理事会。
二是主要资金来源为合作社成员缴纳的股金、留 存的公积金和吸收的存款;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其成员 的资金需求。起初主要发放短期生产生活贷款和消费 贷款,后随着经济发展,渐渐扩宽了放款渠道。 三是由于业务对象是合作社成员,因此业务手续 简便灵活。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主要任务是:依照国家 法律和金融政策的规定,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 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 和社员家庭经济,限制和打击高利贷。
农业银行——信贷发放主体
中国的农业银行在历史上是定位为面向“三农” 的专业银行,为农村经济发展负担了大量成本,其 农业金融服务主要以县域规模化融资和中小企业服务 为基础,以农户为重点,以惠农卡为载体,以农户贷 款为驱动,以三农金融事业部为组织保障。到目前为 止,农业银行是涉农贷款投放规模最大、服务面最 宽、服务客户最多的大型商业银行。
邮政储蓄银行——网点渗透
邮政储蓄自1986年恢复开办以来,截至2008年 已建成覆盖全国城乡的网点分布最广、交易金额最多 的个人金融服务网络,拥有储蓄营业网点3.6万个。 邮政储蓄银行已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全部 设立了省级分行,并且在大连、宁波、厦门、深圳、 青岛设有5个计划单列市分行。
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指导
农业发展银行主要负责办理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 性金融服务。它的资金来源除了注册资本金外,主要 靠向中央银行借款,并发行一定数量的金融债券筹措 信贷资金。作为中国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目 前它主要提供国有粮、棉、油流通环节的信贷服务。
中国农村金融信贷组织构架的不足
农村贫困型农户和中小企业从农村正规金融机构 贷款困难是一个十分普遍的现象。在银行商业化改革 中,大型银行从农村地区逐步撤并机构,减少网点, 使农业、农村、农户的金融服务出现大量“真空”, 不少乡镇出现金融服务空白。此外,目前的农户小额 信贷资金来源主要依赖人民银行的支农再贷款,并且 贷款额度低、成本高,在贷款利率限制的情况下,农 村信用社发放小额贷款的积极性不高。事实证明,改 善中国现有的农村信贷体系框架,切实采取措施从根 本上解除农民贷款难的体制制约已经刻不容缓。
农村金融信贷组织构架的中日比较
第一,在农村金融组织的设置上,中国和日本两 国相同的地方表现在两国都有一套形式完整的农村金 融组织体系,从机制上保障了农业对金融业的需求。 两国的体系都采用自上而下的框架,注重发展多种形 式的面向农村农业的金融服务机构。另外,考虑到农 业发展的特殊性,两国都提供了多渠道的农业信贷资 金供给。
第二,通过具体分析比较,日本农业金融组织在 多个方面具有其独特的优势,包括:促进农村非银行 金融机构和非正规金融的有序合理发展,实现金融机 构的多元化,优化农村金融结构,以及满足农村金融 需求等。
首先 ,日本农村金融体系中突出基层农协的主 体地位。因为日本的基层农协是直接与农户发生信贷 关系的机构,通过这个机构可以使分散的农民在利益 一致的基础上形成一个独立的经济组织,便于更好地 服务于农业。
其次,日本农村金融体系清晰的层层入股方式。 从农户到县,到农林中央金库,形成了一个自下而 上的利益链条,彼此之间不仅互利共赢,而且有难同 当,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农业抗风险的能力。
最后,日本在金融组织的设置上形成了良好的竞 争合作关系。日本的农林中央金库、信农联和农业协 会,互相之间是一种参股关系,并不存在行政隶属关 系,这不仅有利于它们各司其职,而且还能展开良性 竞争,提高农业金融服务质量。
现实借鉴——日本农村金融信贷组织构架
日本农村金融信贷组织构架具有完善的组织体系 和配套机制,很值得中国借鉴。目前中国要从根本上 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首先要从信贷组织的构架上 加以完善。
一是自下而上明确市场定位。近年来,中国农 村信用社和一些农村基层信贷网点在商业化改造的过 程中,虽然仍向农村发放贷款,但将大部分吸收来的 农村资金转移到了城市,致使农村资金缺口进一步 拉大,农民贷款难问题更加明显。同时,相对商业银 行,农村信用社在专业人才、金融工具、结算网络等 方面都存在差距,在城市市场竞争中无法与商业银行 抗衡。基于此,结合日本基层农协资金的使用经验, 中国的基层农村金融机构应该发挥自己的优势,牢固 树立立足社区、立足为“三农”服务的经营理念,找 准自己的市场定位。
二是自上而下加强支持力度。农村金融的发展, 离不开政府的支持。由于农业的比较效益低,农村资 金纯粹的市场化运作,必然导致资金的大量外流,加 大对农业的政策性金融支持就显得十分必要。政府应 在农业信贷方面,加大再贷款的力度,拓宽农业信贷 资金来源,通过政策性的鼓励调动商业银行对农村的 投资积极性;深化对邮政金融的改革,改变其单一的 只“吸”不放的服务模式,使邮政金融改革与农村金 融改革相配套。财税方面也应继续扶持农村金融,提 高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效益,支持农村信用社这一基 层农村信贷机构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