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定核:组建混合所有制资产管理公司化解民企信用风险

2015年7月21日 (下午7:23)2,119 views

作者:张晓燕

分类:编辑专栏, 评金融, 首页

标签:民营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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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渝商会会长、蓝洋金控董事长   胡定核

本文编辑/《清华金融评论》彭晓云

民营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需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风险处理机制保驾护航。本文认为组建混合所有制的资产管理公司是化解民营金融机构风险的重要方式;从我国经验看,以资产管理公司的方式化解企业风险是切实可行的。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快发展民营金融机构”。6月26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促进民营银行发展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民营银行已步入常态化发展阶段,这将是我国银行业发展乃至整个金融业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件。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历史,是冲破一切阻力搞市场经济的历史。市场经济的精髓就是自由竞争。把工作的自由还给劳动者,把交易的自由还给商人,把创业的自由还给企业家,才使中华民族走上了伟大的复兴之路。如今,市场经济的自由终在金融领域得以充分体现,民营金融的春天已经来临。

发展民营金融的核心是发展民营银行

长期以来,民营金融在我国受到严格的管制。我国金融体系保持了银行主导金融体系、国有资本主导银行体系的格局,银行体系迟迟未能对民营资本开放,依然垄断。虽然这些年出现了担保公司、小贷公司等新型融资机构,但受制于资金来源,这些机构难以发挥显著作用。银行竞争不充分,大量民营企业的融资需求长期边缘化,一旦遇到货币紧缩,这些企业常常面临“缺水”之困。

有人听过国有企业管理者因为资金匮乏而跑路的吗?因为从银行借不到钱而跳楼的吗?银行,正是民营企业惨烈“跑”“跳”的滴血之痛。

因此,发展民营金融的核心,就是发展民营银行。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对缓解目前经济下行压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扶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都有利。同时,民营银行应该着眼于与大型国有银行展开错位竞争,弥补现有金融供给的不足,如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三农”、社区等金融资源供给相对不足的领域。

民营经济风险不容忽视

民营企业日思夜想的“银行梦”终于实现,民营银行的风险管理也就成了当局和民营企业不得不考虑的首要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在实体经济领域逐步放开产权、价格,民营经济迅速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在优化产业结构、满足消费需求、推动科技创新、加快人才培养、缓解就业压力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在民营经济蓬勃发展的同时,其风险问题长期被忽略。由于民营企业缺乏政府的“隐性担保”,特别是目前一些民营金融机构风险控制意识淡薄、管理措施不力,民营经济的风险更容易聚集和暴露。民营企业的风险不仅危及地区乃至国家金融体系的安全,而且还易引发经济和社会的不稳定。

2014年6月,汇通担保东窗事发,引爆四川民间金融大地震,上百家担保公司、理财公司和借款公司暴露在危机中,数万名社会投资者面临停息或本金无法兑付的困境,涉及民间资金达百亿元。究其原因,在于民营企业的资金链问题主要表现在回笼难、清偿难。由于单个企业碰到困难,债务没能即使剥离,将会引起连锁反应,同时,清偿主要通过法院诉讼来清收资产,但司法环境的效率低下,立案难、保全难、审理难、执行难,导致追偿资金回笼周期漫长,使得很多公司一步步被拖垮。

尽管此次民营银行全面开闸是监管当局深思熟虑之举,《指导意见》也对设立民营银行准入条件与风险管理做出了明确要求,但鉴于民营企业功能的重要性和风险的负外部性,政府需要积极发挥调控和监管职能,建立市场化的风险处理机制,保障民营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组建混合所有制的资产管理公司是化解民企风险的重要方式

在笔者看来,组建混合所有制的资产管理公司是化解民营金融机构风险的重要方式。

首先,民营经济风险的实质为民营企业因坏账止损不及时而产生的“雪崩效应”。混合所有制资产管理公司的任务是在民营企业发生坏账“崩盘”时,快速向不良资产涉及的金融机构输入流动性以维持其稳定性,避免民营企业因坏账止损不及时而产生的一系列连锁反应,稳定经济金融秩序。

其次,法院诉讼以清收资产是处置民营企业坏账的主要方式,但在当前司法效率低下的环境中,立案难、保全难、审理难、执行难,导致追偿资金回笼周期漫长,不仅拖垮了企业本身,还拖累了一批金融机构。混合所有制资产管理公司由民营金融机构进行操盘,通过重组、并购、转让、拍卖等市场化手段盘活民营企业的不良资产,同时政府给予政策支持、税收优惠以及司法协助。这使政府对金融风险的处置既体现了履行社会责任的政策性,又体现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业性。

第三,组建资产管理公司来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是国际通行做法。美国政府成立的“重组信托公司”不仅成功化解了20世纪80—90年代的银行业危机,而且在推进金融创新等方面多有建树,被公认为是政府处置不良资产的典范。

另外,从我国的经验来看,以资产管理公司的方式化解企业风险也是切实可行的。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后,国务院组建了四家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它们不仅有效处理了国有独资银行的历史坏账,最大限度地保全了银行资产,而且有力地保障我国银行业市场化改革的顺利推进。

2004年,重庆成立了全国最早的地方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渝富,进行著名的“一鱼三吃”的金融创新,对包括重庆银行、三峡银行、重庆国投、西南证券在内的地方国企不良资产进行处置,推动了重庆国企改革和金融生态的改善。最近江苏等十个省市也学习重庆相继成立了地方性的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以处理国有企业的不良资产。

民营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需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风险处理机制保驾护航。当前,中央提倡混合所有制经济,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在全国率先组建混合所有制的资产管理公司,由民营企业操盘,处置民营企业的不良资产,化解民营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政府支持或使民营企业不仅在市场准入,而且在财产保全上也破除玻璃门、弹簧门。

同时,政府对此给予政策支持、税收优惠和司法协助,高效清理坏账,公开拍卖,然后按各债权人的债务比例进行清偿。其实债权人怕的不是风险,坏账打个六折七折也可以接受,关键是要快速止损。

第四,所建立的混合所有制资产管理公司的任务是向民营企业输入流动性,维持稳定性。它的社会责任是政策性的,它的市场运营是商业性的。这就可以避免民营企业因坏账止损不及时而蔓延产生的“雪崩效应”,保障我国金融和经济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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