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英凯
标签:存贷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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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清华金融评论》张英凯
存贷比的存废问题不是一个流动性管理问题,而是信贷管理问题。为此,我们需要回答三个问题。如果对这三个问题都能得出肯定的答案,我们就可以放弃将存贷比作为监管指标,而遵循国际惯例将其列为监测指标,进一步放松管制,释放金融活力。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该草案借鉴国际经验,删除了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比例不得超过75%的规定,将存贷比由法定监管指标转为流动性监测指标。这有利于完善金融传导机制,增强金融机构扩大“三农”、小微企业等贷款的能力。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各界专家怎么看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宗良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关于存贷比的存废,业界讨论了若干年,应该说上世纪90年代《商业银行法》制定之初存贷比发挥了一定作用,但随着银行业市场化逐步推进,其必要性越来越低,近年来也存在不少争议。此时提出取消,从市场条件和舆论来讲时机都已成熟。”
安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高善文指出,存贷比考核和信贷产业政策等制度层面的扭曲,直接导致了影子银行体系的快速膨胀。贷存比约束的废除会使得银行的很多活动,尤其是很多变相放贷活动回到一个更正常的状态。
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曾撰文表示,存贷比的存废问题不是一个流动性管理问题,而是信贷管理问题。为此,我们需要回答三个问题:一是放弃存贷比监管后,资本等监管指标和商业银行自我约束机制能否有效约束信贷扩张?二是是否允许不同业务模式的商业银行存在和鼓励市场细分,如专注或主要经营存款的银行、贷款的银行、中间业务的银行、财富管理的银行等?三是存贷比监管客观上起到了限制过度期限错配的作用,新的流动性指标,如净稳定资金比例能否有效填补取消存贷比指标后留下的空白?如果对这三个问题都能得出肯定的答案,我们就可以放弃将存贷比作为监管指标,而遵循国际惯例将其列为监测指标,进一步放松管制,释放金融活力。
小结
银监会发布的监管统计数据显示,中国银行业流动性水平比较充裕。2014年12月末,商业银行流动性比例为46.44%,较年初上升2.42个百分点;人民币超额备付金率2.65%,较年初上升0.11个百分点。2014年12月末,调整后人民币口径存贷款比例(人民币)为65.09%。2015年3月末,商业银行存贷比为65.67%,距离75%的还有一段距离。
由此来看,存贷比上限规定的取消或可增加银行放贷的灵活性,增强针对“三农”、小微企业等贷款的能力。从长远来看,有助于降低影子银行体系风险,促使商业银行信贷投放更加合理化。在存款保险制度已经推出的市场环境下,银行贷款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此同时,伴随着信贷投放量的增加,有助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