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清华金融评论
分类:消息汇
标签:地方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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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为解决地方债置换问题,三位消息人士周二透露,中国将允许地方债纳入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现金管理抵押品范围,并将允许地方债纳入央行SLF(常备借贷便利),MLF(中期借贷便利)和PSL(抵押补充贷款)的抵押品范围。
消息人士表示,财政部、央行、银监会统一发文指出,将允许地方债纳入商业银行抵押品范围,并可按规定在交易场所展开回购交易。
上述人士表示,地方债利率低,对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债券市场主力吸引力不足,为鼓励银行买债和放贷,央行、财政部等监管层发文允许银行以地方债抵押,则银行直接从财政部、央行等获得低成本资金。
日前,央行货币政策执行报告表示,要针对金融深化和创新发展进一步完善调控模式,疏通货币政策向实体经济的传导渠道。
央行指出,灵活运用各种货币政策工具,完善中央银行抵押品管理框架。
(本文来自凤凰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