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清华金融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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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上海总部22日宣布正式发布发布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实施细则》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分账核算业务风险审慎管理细则》。这是2013年央行30条中最为核心的内容,也是各方期盼已久的细则。两项细则落地,标志着央行30条中创新有利于风险管理账户体系的政策框架已基本成型,为在实验区先试先行资本项目可兑换等金融领域改革提供了工具和载体。
《分账核算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核心内容包括:上海地区的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建立分账核算单元,为开立自由贸易账户区内主体提供经常项目、直接投资和《意见》第三部分的投融资创新相关等业务的金融服务,以及按照准入前国民待遇原则为境外机构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细则》明确自由贸易账户为规则统一的本外币账户,区内主体和境外机构可根据需要开立。
《细则》明确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外账户、境内区外的非居民机构账户,以及自由贸易账户之间的资金流动按宏观审慎的原则管理;对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内(含区内)其他银行结算账户之间的资金流动,根据有限渗透加严格管理的原则,按跨境业务实施管理;对同一非金融机构的自由贸易账户与其一般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应按《业务实施细则》规定的四个渠道办理。
《细则》细化了自由贸易账户资金兑换的具体政策安排,对已实现可兑换(包括经常项目和直接投资相关)的业务,自由贸易账户资金可以自由兑换;对《意见》第三部分投融资创新业务,各相关部门根据“成熟一项、推出一项”的原则,另行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清算所等机构可在获准之后,自贸区及境内提供各类跨境交易及清算服务。
此前,央行上海总部连续发布了5项金融细则,包括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放开小额外币存款上限、外汇管理支持自贸区措施。但多被外界认为是原有体系的进展和深化。而分账核算系统则是一个重要突破。
记者上周在自贸区了解到,区内银行已经做好分账核算系统的准备工作,并经过多轮测试,只待央行的验收。细则落地之后,预计与FT账户相关的金融业务将很快推进。
所谓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包括FTA居民自由贸易账户,FTN非居民自由贸易账户、FTI个人自由贸易账户等。
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建设的意见》(即上述央行30条)中,第二部分内容即是“创新有利于风险管理的账户体系”,与之相随的是第三部分内容“探索投融资汇兑便利”。但两者并不能划等号。
有了分账核算系统之后,相关部门可以分头制定相关实施办法,区内个人可以进行包括证券投资在内的各类境外投资;境外个人可以进行包括证券在内的各项境内投资;区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可以进入上海证券和期货交易所交易,区内企业的境外母公司可以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在区内开展国际金融资产交易。
截止到目前,自贸区金融改革已进入“第二季”。5月14日,银监方面发布《关于试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行业监管相关制度安排的通知》,构成了自贸试验区银行业监管的基本框架;5月19日,保监会支持上海自贸区的首批细则落地。接下来,将加快推进自贸区金融市场建设。
(文章来自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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