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再融资6条铁律大浪淘沙 仅15家公司达标

2014年5月21日 (上午9:01)2,221 views

作者:清华金融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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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创业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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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发布引燃了创业板公司再融资的热情,不过,并不是所有公司都能享受到这一待遇。该办法对创业板公司再融资规定提出了六项要求,涵盖净利润、分红、资产负债率等多方面。

Wind数据显示,目前创业板公司中,2012年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明细显示,有19家公司出现亏损;2013年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明细显示,有29家公司出现亏损;再辅以最近两年这些公司的分红情况、以及2014年一季度资产负债率高于45%的指标来看,只有15家公司同时符合最近两年连续盈利、连续分红、资产负债率高于45%等条件。

对于这种情况,基石资本管理合伙人陈延立称,“虽然符合创业板再融资条件的企业不多,但总好过没有。一个市场如果没有再融资功能,就是个不完整的市场。以前创业板关于再融资的政策不明朗,现在缺失的部分终于补上了。”陈延立介绍,“我们投资的项目在创业板上市的,如果有进一步的资金需求,且渠道畅通,肯定会争取再融资。”

另有资深金融律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解释,创业板公司本身经营状况起伏较大,能符合再融资要求的企业也是经过大浪淘沙筛选出来的,所以再融资对整个创业板来说普及面不会不大。监管层的政策导向是希望给优质企业提供新的融资窗口,提供融资手段和平台,总体来看是个利好。而出台的政策对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的锁定期提出具体要求,是对投机行为的有效扼制,体现出监管层在制定政策时的审慎态度。”

来源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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