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的“自贸区时代”

2014年5月21日 (下午4:36)2,420 views

作者:比特币

分类:图说

标签:投资, 私募股权, 自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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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之于中国经济改革的意义,有人称之为”改革开放的2.0版“,之于PE基金的意义我们应为哪些”改变而欢呼?

 

PE基金需要下一个“锚”

 

上海自贸实验区正式挂牌后,中央一行三会相继出台金融支持政策,总计约51条细则的推出,使得自贸区金融改革走向深化,也使得自贸区金融政策向落向实地。上海市副市长屠光绍日前形容自贸区的“第二季改革”,他指出自贸区的核心任务是聚焦投资贸易便利化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推进金融服务的改革和创新。

 

笔者认为“服务业是自贸区的核心产业”,私募股权投资服务是“自贸区”最重要的服务之一,PE基金下一站应该在自贸区下一个“锚”,需要在自贸区成立自己的基金。

 

为什么PE基金需要在自贸区成立自己的机构?就目前中国PE基金发展而言,其一,PE基金募资的“雪上加霜”。在自贸区外,本土的PE基金正面临不小的困局。2011年之后,PE基金的募资越来越困难,表面上看是因为IPO停摆致使退出渠道匮乏,引致LP投资热情降低,但根源还是中国实体经济低迷,PE、私募疯狂的投资盛宴接近常态。在寻求发展的路径上,“自贸区”的设立为PE基金开设了一片蓝海。

 

其二,欠缺投资工具。公众、尤其是融资企业总有个思维误区,认为PE基金很有钱、想投谁投谁,可实际上即使美国那些最“土豪”的基金,资金的大部分还是来源于银行、养老基金等金融机构。说起来还是“没钱”的问题,但笔者的意思是,中国欠缺把银行、社保基金的资金转化成投资资金的工具,尤其是“法律工具”。

 

或许有种声音认为,IPO开闸了,审批制马上改注册制,对于PE基金而言似乎盼到了春天,重大“利好”下钱更好募了。笔者不认同这种观点,IPO审核制改注册制后,看起来上市更加容易,却意味着公司的“造假”更加便利,上市公司“破发”的几率大增,审核制下IPO导致的巨大财富效应恐怕不复存在,投资人应当不会愚蠢到再玩一次“赌博”游戏,PE基金也不应看做是一场迎来“曙光”之后的狂欢。

 

PE基金研究多了你会发现,PE是周转金钱、物资和人才的最佳“中介机构”,从此意义上说,“私人股权投资服务应该是自贸区最重要的服务”,自贸区管理机构有必要给予更多的政策倾斜。

 

PE基金的“红利”在哪里?

 

从PE基金的角度来讲,进驻自贸区有何好处?先看一看目前“上海自贸区”关于金融政策的“红利”,人民银行出台《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中,涵盖账户体系、投融资汇兑、人民币跨境使用、利率市场化、外汇管理以及风险监控等金融服务的关键层面,其中资本项目开为其中的亮点。

 

金融政策“红利”的释放,包括利率市场化帮助降低人民币融资成本、负面清单管理优化投资环境和增加募资渠道、企业机构与证券交易所的合作增加退出渠道、税收政策可以降低PE基金的税赋成本等。

 

上述的提法只是从宏观上解读了自贸区和PE基金的关系,进一步研究,笔者总结了五点自贸区“PE红利”。

 

第一, 自贸区环境更利于创业,PE基金未来可投资项目将更多。

 

创业的首要动因是财富效应、其次是法律政策对“正面”和“负面”的保障、资金帮助、高素质人才、较低的税赋成本等。自贸区内的创业环境将远胜于区外。

 

目前证监会除了简单几条支持性意见外,没有具体出台关于境外上市、外资并购的规定,但是从人民银行支持自贸区建设的意见第二-(八)促进企业跨境直接投资便利化、(九)便利个人跨境投资、(十)稳步开放资本市场、(十一)促进对外融资便利化等规定可以看出,创业所需要的财富效应和资金帮助在区内都能更好实现。同时,自贸区总体方案(五)-9则直接说明,要“加快形成符合试验区发展需要的高标准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至于高素质人才和较低的税赋成本,则自无需多做分析。

 

第二, 自贸区内将给PE基金带来更多并购业务。

 

并购,在自贸区内将成为PE基金的重要商机。从总体方案规定中可以看出,主要开放金融服务、商贸、航运等行业,以目前已入驻的诸多大型企业、及未来区内非常多的上市企业来看,相信自贸区会给PE基金带来更多更好的并购业务机会。

 

第三,自贸区内将汇集一流的为PE基金提供配套服务的机构,帮助本土PE基金走向国际。

 

自贸区开设以来,采取的是一种对于投资、人才、服务开放的姿态,如上所述,“发展服务业是自贸区的重点”,对比自贸区外的政策,在法律服务、信用调查服务等服务上具有更开放的优势,将为区内企业、包括PE基金带来一流的专业服务。

 

第四,自贸区的金融创新政策,将为PE基金资金来源提供实质性利好。

 

上海自贸区总体方案和人民银行的意见对此作了很多规定,包括贸易账户内资金在境内外可自由划转、跨境直接投资无需前置审批、对外融资可直接从境外融入资金等。

 

这些都是利好,但笔者最关注银监会关于自贸区银行业监管的通知(银监发〔2013〕40号)。该通知第五条规定,“支持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推进跨境投资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跨境并购贷款和项目贷款、内保外贷、跨境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业务、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等。”

 

大众的误区是PE基金“很有钱”,但包括黑石、KKR、德州太平洋这样的大牌基金,在他们进行大宗投资时,资金来源是一大半、甚至90%的资金来源于银行的借贷资金,甚至被投资企业的分红也来源于银行贷款。亦即,银行的钱是投资的主力。笔者没有仔细去查银监会关于商业银行监管的规定,但可以肯定,区外银行的资金不能用于、起码是直接用于上述用途,所以,对PE基金而言,这才是最值得欢呼的政策红利。

 

第五,自贸区将提供更为贴近英美法系的商业法律环境,有利于惩恶扬善。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盛勇强在自贸区法庭挂牌仪式上说:“可以预见,(自贸区)也将出现许多完全不同于区外商事活动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结合自贸区创新改革的定位和特点,自贸区法庭主要以审理与自贸区相关的民商事案件为主,具体包括与自贸区相关联的投资商贸、金融、知识产权和房地产案件,并根据自贸区建设和运行实际,作相应调整。”

 

关于自贸区的法律环境,可以说自贸区的政策和商业环境将比我们的特区更贴近西方国家。因此我们可以判断,未来在对于知识产权、物权、债权的正向保护更利于PE基金,反向对于企业的违法惩处也将不同于区外,由此为PE基金的投资带来更多保护。

 

如果说以上海自贸区为首的全国各个自贸区,喻之为中国经济未来再发展的增长点,PE基金则可能是这些自贸区良好运行中的润滑剂,积极而有远见的PE基金们,未来必将深入到自贸区发展的各个方面,攫取一切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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