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势要点:银行为保地方关系亏本承销地方债

2015年4月21日 (上午11:29)1,069 views

作者:清华金融评论

分类:消息汇

标签:地方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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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工程拉开序幕。江苏省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承销团正式组建,有27家机构入围。其中,26家机构为商业银行,包括了16家上市银行,其余为一些政策性银行和城商行。据了解,上市银行的资质大多数为“A类主承销商”,可在全国范围开展债券主承销业务。值得注意的是,承销团中仅有国海证券1家证券公司入选。为何券商们会如此缺席地方政府债券承销呢?一家上市券商的固定收益部负责人称,“地方政府债券并不是市场化的品种,承销基本上是亏本买卖,银行承销还可以拉一些政府存款,券商则基本没钱赚,因此券商也对此项业务兴趣不高,除非后续与地方政府有其他合作。”某上市股份制银行投行部人士表示,由于机构投资者对地方政府债券兴趣不大,且初期债券发行量也有限,因此虽然名曰银行“承销”,实际是由银行“包销”,由银行理财或自营资金购买,以换取地方政府存款以及后续的其他合作项目。券商自有资金不多,因此选择观望。对于银行来说,如果持有债券可以获得利息收入,且能够从政府手中获得一些存款,改善存贷比水平,当然,也要付出存款利息成本。按照财政部最新发布的地方政府发债管理办法,发行利率在承销或招标日前1至5个工作日相同待偿期记账式国债的平均收益率之上确定。“预计地方政府债券的收益率相比同期限国债并不明显,大概上浮15-25个基点,而且不同于零风险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可能还要计提风险准备。”上述银行投行部人士称,“因此,虽然能获得一些地方政府的存款,但按照我们银行内部综合核算,其实整笔交易还是亏的。机构参与地方政府债券承销,初衷都是为了维护与当地政府的关系。”

(来源:安邦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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