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DOCTYPE wml PUBLIC "-//WAPFORUM//DTD WML 1.1//EN" "http://www.wapforum.org/DTD/wml_1.1.xml"><wml><card  id="index"  title="清华金融评论  &raquo; Blog Archive   &raquo; 证监会深夜救市：三大利好稳预期"  ><p>
			标题：证监会深夜救市：三大利好稳预期<br/>
			时间：2015年7月2日 (上午10:28)<br/>
			分类：<a href="index-wap.php?cat=5" title="查看消息汇中的全部文章" >消息汇</a>,  <a href="index-wap.php?cat=1103" title="查看编辑专栏中的全部文章" >编辑专栏</a>,  <a href="index-wap.php?cat=1" title="查看首页中的全部文章" >首页</a><br/>
            标签：<a href="index-wap.php?tag=%e8%82%a1%e5%b8%82">股市</a><br/>
			作者：清华金融评论<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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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股7月1日继续下跌，与往日各种谣言纷飞不同，这一天市场格外安静，但证监会的工作人员仍处在如火如荼的加班中。傍晚过后，有关救市的三大政策传言接踵而至。很快，被一一印证。

降低交易费率首先登场，紧接着是扩大券商融资渠道，最后更是将正在征求意见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提前“剖腹产”。自6月12日开始征求意见的《办法》，原定征求意见至7月11日。但是，“因情况特殊”，证监会主席肖钢7月1日临时签署证监会令，宣布修订后的《办法》自即日起实施。

“我会规章征求意见时间原则上为15日，但因情况特殊，需尽快发布、施行的除外。”证监会7月1日23点左右通过微博表示，考虑到目前市场运行情况，根据市场和监管工作需要，决定发布《办法》并立即实施。证监会还对两融业务规模做出明确表态，称“全市场融资融券业务规模还有增长空间”。

对于后续还能出台什么利好政策，一名业内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降低印花税、推出‘T+0’交易制度或许是下一步可以用的招数。”

　　22:42

　　两融新规提前发布

证监会晚间紧急发布实施两融新规，一方面放松了两融业务展期、平仓方面的限制，为两融发展“松绑”；另一方面，对券商或投资者可能存疑的部分进行了明确，给当前市场稳定吃下“定心丸”。

比如，对于资产低于50万的开户者能否继续做交易，证监会明确称对于目前已开立信用账户但证券类资产低于50万元的客户，可继续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再比如，对于两融业务规模“超标”的证券公司，证监会表示可维持现有业务规模，但不得再新增融资融券合约。

新出台的《办法》提出两个新的词汇，即“逆周期调节”和“宏观审慎管理”。这也意味着，监管层以及券商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两融业务进行主动管理。

具体而言，证监会层面，要建立健全融资融券业务的逆周期调节机制，对融资融券业务实施宏观审慎管理；证券交易所层面，根据市场情况对保证金比例、标的证券范围等相关风险控制指标进行动态调整，实施逆周期调节；证券公司层面，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对各项风险控制措施进行动态调整和差异化控制。

《办法》还将券商两融业务规模与其净资本挂钩，要求业务规模不得超过证券公司净资本的4倍。“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证券公司，可维持现有业务规模，但不得再新增融资融券合约。”证监会称，截至5月底，全行业净资本0.97万亿元，据此测算，全市场融资融券业务规模还有增长空间。

同时，新规打破了原来对融资融券合约展期的限制，在维持现有融资融券合约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的基础上，允许证券公司根据客户信用状况等因素与客户“自主商定”展期次数。

另外，放宽“强制平仓”要求。《办法》称，取消投资者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应当在2个交易日内追加担保物且追保后维持担保比例应不低于150%的规定，允许证券公司与客户自行商定补充担保物的期限与比例的具体要求，同时不再将强制平仓作为证券公司处置客户担保物的唯一方式，增加风险控制灵活性和弹性。

由于“特殊”处理，提前发布，证监会表示还将继续接受有关《办法》的意见和建议。

　　22:39

　　立即拓宽券商融资渠道

就在两融新规提早“剖腹产”之前，证监会还通过官方微博宣布，将通过两条措施拓宽证券公司融资渠道——支持券商发债、支持两融收益权资产证券化。

证券公司发债一直处于试点阶段，前期有20家证券公司发行短期公司债券。证监会7月1日临时决定，将试点扩大至所有证券公司，允许其通过沪深交易所、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等交易场所发行与转让证券公司短期债券。

另外，证监会表示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49号），允许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收益权资产证券化业务，进一步拓宽证券公司融资渠道。

新出台的《办法》对券商两融业务规模做了规定，要求券商融资融券金额不得超过券商净资本的4倍。这对券商拓展两融业务形成了一定限制。允许券商通过更多渠道补充资金，给予了券商更大的自由度。

有业内人士称，监管层动员多家大型券商买入护盘、上市公司大股东增持回购，但证券公司表示资金有限，难以对股市形成较大支持，因此向监管层提出了拓宽融资渠道的要求。

　　21:06

　　上次降费后沪指现“三连红”

就在上述两条利好消息发布之前，沪、深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经研究，拟调降A股交易结算相关收费标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

沪、深证券交易所收取的A股交易经手费由按成交金额0.0696％。双边收取调整为按成交金额0.0487％。双边收取，降幅为30%。在0.0487％。中，0.00974％。转交投资者保护基金，0.03896％。为交易所收费。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收取的A股交易过户费由目前沪市按照成交面值0.3％。双向收取、深市按照成交金额0.0255％。双向收取，一律调整为按照成交金额0.02％。双向收取。按照近两年市场数据测算，降幅约为33%。

但《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的多名业内人士都认为，相比单边千分之一的印花税，上述降低费用基本上只能算“杯水车薪”。

上述三机构2012年4月30日也曾宣布降低A股交易的相关收费标准，“五一”节后，上证综指出现“三连红”，其中第一天5月2日大涨了1.76%。

2012年相关收费标准总体降幅为25%。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当时表示，此次降费预计年度总额会达到约30亿元，将明显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减轻投资者负担。

当时沪市日成交在1000亿元左右，宣布消息的前一个交易日，沪市跌0.35%，收报2396.32点，成交840亿，消息宣布后第一个交易日，沪指大涨1.76%，收报2438.44点，成交放大至1240亿。此后三天都是红盘，四个交易日累计涨幅2.32%。

不过，由于当时股市处于下行趋势中，在4连阳之后沪指掉头向下，重回下行通道。

（来源：和讯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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