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和防范系统性金融危机,具有重大意义。本文分析防范危机的三个问题:与其预警金融危机,不如让做空机制更好地发挥作用;金融危机扩散和加剧主要在债务市场沿着流动性危机、清偿力危机以及实体经济失速三个链条展开,相关政策干预也应沿着上述链条进行;就中国而言,应对潜在金融风险的最好政策干预就是选择不干预。
金融危机是否可以提前预警?
众所周知,金融市场理论中有一个特别有影响力的假说——有效市场假说。基于有效市场假说的分析思路,会发现预警是一个伪命题:如果金融危机可以预警,那么通过基于预警指标体系的交易,本身就可以获取巨额利润。这就使得,所有基于公开信息和理论模型能够反复地、成功地做到的预警,最终是不可能发生的。
2008年金融危机以后,大家对经济学理论的批评很多。人们纷纷质疑,为什么这么多的经济学家、著名学者,都没有预料到这么巨大的危机。一些有效市场假说、理性预期理论的捍卫者提出非常重要的反驳就是,如果危机是可以预期的,市场早就把它预期到了,并可以基于这种预期获利,但这反过头来又会使得危机预警失效。
笔者认为,预警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从根本上来说金融危机就是不可预警的。无论付出多大的努力,“预警金融危机”都是在白费工夫。
从政策角度来讲,一个更有价值的问题是——为什么市场自身事前对危机没有警觉。如果市场能对危机有一些警觉,它自己就会采取很多修正措施,反过来使得危机不会发生,或者明显降低其破坏力。如上面所说,事前的危机预警具有商业上的获利空间,可以通过做空赚钱,这一激励本身就有很强的力量防止市场走向危机。为何市场没有充分发挥出这种防范的力量,部分地跟现实中存在的诸多摩擦关系较大。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现实中的很多市场是没法做空的,例如房地产市场。
金融市场理论认为,当市场存在泡沫时,做空该市场便可以获利。做空行为本身就可以修正价格,防止金融危机发生。一旦无法做空市场,这种价格修正机制就难以发挥作用。例如,美国房地产泡沫引发危机,部分原因正是因为美国房地产市场难以做空。
由此可见,与其预警金融危机,不如研究如何尽量减少市场存在的诸多摩擦,让做空机制更好地发挥作用,这远比危机预警更为有效。立足于健全的卖空机制的预测预警,在理论上可以自圆其说,现实中也是可操作的。
例如,也许应该深入地研究和思考,如何通过金融创新手段,在市场上提供出可以卖空房价的金融工具,这对许多金融机构而言,无疑提供了一个重要的针对房价泡沫的保护,这也可以让市场自我修正机制更好地发挥作用。
由此可见,市场本身无法预警金融危机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市场可以自我实现。那么,为何危机又反反复复发生?笔者认为更深刻的原因是金融市场定价过程中存在一些基本的悖论。
所有的金融危机,第一步一定是资产价格的大幅度修正。按照现代金融理论,资产价格是对未来现金流的预期和折现,资产价格发生大幅修正主要是因为未来现金流预期发生了明显变化。但一个基本的问题是,在哲学上,未来是不可预期的。
未来的不可预测性与金融市场试图预测未来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这种矛盾使得金融市场在一些时候走得太远:如果沿着悲观的方向走得太远,未来市场就可能大幅上涨;但如果沿着乐观的方向走得太远,最终一定会有大幅度的下调修正,这一点基本是不可避免的。
没有人会知道未来的样子,金融市场一再试图预测未来,就难免会使用一些不可靠的工具,市场自身对这些工具的可靠性也心存疑虑。一旦任何一种不可靠的工具被使用到极端,都会将市场带到死胡同。
这方面的例子数不胜数,比如2000年的互联网泡沫。作为一种全新的改变人类社会生活和组织方式的技术,互联网技术将会给人类社会带来重大的影响,如何评估和预期这种影响?实际上是很难预测的,但市场上需要基于这种预测进行交易。在一些条件下,市场预期变得过于乐观,最后便发生了大幅度的价格修正。
需要反复强调的是,金融市场资产价格大幅度的修正很多时候是不可避免的,原因在于未来的不可预测性,但金融市场试图强行预测它,两者之间始终存在张力。一旦做空机制无法正常发挥作用,这个体系出现问题的可能性会非常大。即便做空机制完全正常工作,价格有时出现大幅的修正也是市场的正常现象。因此,不应试图去预警市场。预警行为往往表明,我们走到了一个极端,即似乎能够超越于市场之外预测未来,这是一种致命的自负。
金融危机的传导机制
对金融市场而言,本质上存在两种融资方式,即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所以金融资产价格的大幅修正也只有两种,一种是股权市场的修正,一种是债权市场的修正。这两种修正对整个金融体系和经济体系的影响不见得是一样的,至少不是高度重叠的。两者之间也许会有一些交互作用,但传导的结果却不见得是一样的。
一个一般性的结论似乎是,如果权益市场上没有非常大的杠杆,那么资产价格的大幅修正并不太需要去干预;一定要干预的话,也要着眼于宏观经济的稳定——一旦市场大幅修正带来的财富效应等造成了宏观经济失速的风险,政府就必须干预它。但这种干预行为本身已经属于宏观调控的范畴,不仅仅是危机干预了。如果仅仅聚焦狭义上的干预,实际上是不需要的。
至于债权市场的修正,由于契约的特点和时间约束,很容易出现大问题,并非常快速地传导下去。
如果不考虑国际资本流动,只考虑一个封闭的国内金融市场。那么,债权市场巨大的修正就包含相互纠缠的三个问题:第一,这会引起局部的流动性危机;第二,可能还会引发一定范围内的清偿力危机,并且流动性危机和清偿力危机是相互纠缠、相互关联、相互强化的;第三,可能还会导致整个经济活动严重失速。笔者认为,政策干预也要沿着上述三个链条进行。
第一,应对流动性危机的核心问题是防止挤提。存款保险制度提供了一种非常好的熔断机制,零售市场上有这种机制但批发市场上没有。在2008年金融危机中,批发融资市场上出现了挤提。本质上对流动性危机的传导而言,最重要的就是去阻断挤提,而在批发市场上政府如何去阻断它,在一定程度上仍然是一个开放的问题。
第二,清偿力危机的处理方式也应该是明确的。如果是小金融机构,任其出清;如果是大金融机构,要考虑政府的系统性救助,至少是政府严格监督下的有序退出。
第三,对于通过实体经济减速和资本市场大幅修正来强化危机的这一链条,重点要防止宏观经济的严重失速。例如,2009年全球联合的干预。
应对危机:在中国最好的政策干预就是不干预
危机政策干预首先要考虑的是,危机发生时,政策制定者处在一个尴尬境地,急于解决问题。但这里面存在两个悖论。
第一个悖论,不干预也许是更好的选择,有助于克服道德风险,使金融市场变得更有生命力、更强健。但面对市场下跌,政治家很难无动于衷。
第二个悖论,一定程度上跟前面所说的预警有关系。政策制定者可以声称通过成功预警和提前干预避免了危机发生,但是其很难证明这一点。其无法向市场参与者证明,如果没有制定某个政策,危机一定会发生。因此,很多人会质疑政策制定者在邀功。
这种悖论使得政策制定者往往干脆等出了危机再去救助,功劳一目了然。提前预防和干预,尽管在理论上很完美,但在实际工作中说不清楚,难言业绩。从激励机制上讲,这个悖论导致即便能够及时预警和出手,也不会有事前的有效干预。
应对危机时选择不干预,市场会克服道德风险,并将会自我修正,从而变得更强健。因此,面对危机,不需要惊慌失措,更不需要急于设计政策干预手段。当然,一旦存在发生系统性问题的巨大风险,政府就一定要干预。其核心问题在于,判断道德风险的时候,还要去判断发生系统性风险的概率。
在中国,因为强大的心理基础和隐含的心理预期的存在,中国很难发生系统性金融危机。因此,面对金融危机,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子弹再飞一会儿,不需要急于去救助。
中国现在的问题,恰恰是对危机的过度防范使得很多风险定价工具和交易市场不能够正常发育起来,存在太多的道德风险。在研究金融危机的政策干预选择中,中国最为重要的问题并不是去指定系统性重要的金融机构,而是政府处置风险时胆子应该更大一些,步子迈得更大一些,让问题暴露得更充分一些。很多问题都可以在暴露过程之中得到更妥善的解决,市场也能够更好地自我发育、进化和完善。
中国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真正底线,是国家的资产负债表必须足够强健,在国际收支、财政账户、通货膨胀、境外借贷和跨境资本流动等宏观经济领域得到良好的管理。这使得政府在最终进行系统性救助时拥有足够的清偿能力和流动性提供手段。
(高善文为安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本文编辑/丁开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