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部:国有金融企业要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近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分别从出资管理、财务管理和产权管理的角度提出规范要求,以防控金融企业财务风险和国有金融资产流失。要求国有金融企业加强对股东资质的审查,股东应以自有资金入股国有金融企业;结合金融企业财务管理规定,要求国有金融企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充足提取资产减值准备;针对个别金融企业机构层级过多、管控不到位等问题,要求国有金融企业严格遵守国有金融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合理设置机构法人层级,压缩管理级次。
◎ 银保监会:“1号文”瞄准融资担保业
银保监会刚刚挂牌一天便迎来了“1号文”。继2017年8月21日国务院发布了《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并于10月1日开始实施后,4月2日,银保监会下发《条例》的四项配套制度的通知,即“1号文”,对《条例》的内容进行了补充。针对准入、融资比例、资产管理等方面进行严格要求,并针对银行提出与担保公司合作的要求。对于担保公司的杠杆监管要求甚至比授信权重的要求还要高。
值得注意的是,银保监会“1号文”只是面向融资担保公司提出的原则性纲领文件,具体实施细则还需地方金融办完善并落地。银保监会称,实施细则应符合《条例》及四项配套制度的规定和原则,且只严不松。
◎ 中央网信办、证监会:推动资本市场服务网络强国建设
近日,中央网信办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推动资本市场服务网络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资本市场服务网络强国建设。主要从加强政策引导、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作用、加强组织保障等方面入手。下一步,证监会和网信办将采取务实措施,推动各项工作细化落实,努力增加制度的包容性和合理性,促进网信企业高效对接资本市场,推动资本市场服务网络强国建设。
◎ “29号文”落地行业准入成型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加大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整治力度及开展验收工作的通知》(简称“29号文”),核心观点是持照经营,互联网平台无牌照代销资管产品即为非法金融活动。截至今年6月底,存量化解至零。作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验收要求和《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互联网金融进阶版“29号文”的落地都给迅猛发展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套上了缰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