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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 着力促进普惠金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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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央网信办信息服务管理局局长 梁立华

本文编辑/陈旸

互联网金融是实现普惠金融的重要途径。然而,在看到互联网金融巨大发展潜力的同时,也要看到其蕴含着叠加金融与网络的双重风险。本文对此提出了三点建议。

11月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此前“互联网+”行动计划将“互联网+”普惠金融列为重要内容之一。由此,互联网金融的未来走向逐步清晰,普惠金融走上前台,并将日益成为互联网金融的典型标识(logo)。

“互联网+”:国家战略与创新思维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从当前信息技术和网络空间发展态势出发,提出建设网络强国的战略目标。在互联网迅猛发展的时代背景下,网络强国战略已成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以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和具体体现。

如何建设技术先进、产业领先、攻防兼备的网络强国?“互联网+”理念、“互联网+”思维应运而生。

“互联网+”是针对“+互联网”而言。以往互联网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是以“+互联网”的形式出现,具有工具性、从属性、被动性、局部性特征。而“互联网+”是指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从而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从“+互联网”到“互联网+”,本质上是一种思维的飞跃,意味着互联网由工具变为主体,由从属变为主动,由局部变为整体,由被动变为主动,并突显引领作用,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先导力量。“互联网+”是真正的互联网思维,从根本上讲,“互联网+”就是重视互联网、运用互联网、融入互联网、发展互联网、驾驭互联网,用互联网思维来推动各项工作,让互联网发展惠及13亿人民。

为了更好地以互联网思维打造全新经济形态,国家制订了“互联网+”行动计划。党中央站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保障国家信息安全的战略高度,精心绘制互联网时代发展蓝图,在“十三五”规划建议中首次将网络强国战略和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纳入“十三五”规划的战略体系之中,使“互联网+”行动计划更具战略意义也更具紧迫性。

国务院2015年7月发布的《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将“互联网+”普惠金融列为11项重点行动之一,提出“积极引导、充分发挥互联网金融普惠金融功能”的工作要求,提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全面提升互联网金融服务能力和普惠水平的发展目标,鼓励互联网金融融合创新,为大众提供丰富、安全、便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更好满足不同层次实体经济的投融资需求,明确提出互联网金融是实现普惠金融的重要途径,实际上指明了互联网金融的优势所在和未来方向。

互联网金融:长尾理论与普惠金融

当今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几种基本模式,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和网络理财,都可以说是基于长尾理论的成功。长尾理论认为,互联网时代主流正分裂成无数的碎片,大小不再是绝对的,市场的二八法则变成非主流集合体占据整个市场98%,甚至是无边无际。随着长尾的延伸,小众不小成为互联网金融的真实写照,小众市场可以汇集成与主流市场相匹敌的力量,比如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余额宝短时间内便超过传统基金,成为首只规模破千亿元的基金。互联网金融正是抓住了传统金融机构难以覆盖的长尾用户,用互联网电商的术语来说就是“屌丝经济”,而对应于互联网金融领域就是“普惠金融”。可以说,互联网金融从诞生之日起就带有鲜明的普惠金融基因。

与传统金融业务相比,互联网金融门槛低、成本低、效率高、覆盖广,能够通过互联网技术为传统金融业难以覆盖的中小微企业和中低收入个人用户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弥补传统金融服务的欠缺和不足,提升金融包容性,满足实体经济多层次投融资需求,从技术上实现普惠金融的新突破。同时,互联网金融还能通过大数据等网络技术将海量零碎客户资金集中,集腋成裘,并高效对接资金需求,激发了极大的市场潜力,其鲶鱼效应正在倒逼传统金融加快改革。用户体验至上的互联网思维和优势突出的互联网技术将更高效地配置金融资源,有利于完善多层次金融体系、构建全新金融生态。可以说,网络技术为互联网金融带来了鲜明的普惠金融特色。

全球范围内,无论从成交规模、市场广度深度,还是公众参与度以及创新活跃度看,中国都处于世界互联网金融发展与创新的前沿,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市场已全面超越美、英、日等发达国家的互联网金融市场。2014年,国内第三方支付全年交易规模超过9万亿元,其中移动支付年增长391.3%,呈现井喷式发展态势;互联网理财产品持续升温,规模超过1.5万亿元;仅2015年上半年,个体网络借贷(P2P)成交额就突破3000亿元,活跃投资人数超过240万,同比增长超过200%,全年成交规模有望超万亿元。以网络支付、电商小贷、P2P网络借贷、众筹融资、互联网理财等为主要形式的互联网金融发展迅猛,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服务主体不断增多,移动支付、社交金融、专业化众筹等新应用模式不断涌现,普惠金融特色日益凸现。

日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将普惠金融上升为国家战略,进一步提出推进普惠金融、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金融需求的发展目标,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这将对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深化金融改革产生关键性作用。展望未来,打上鲜明普惠金融logo 的互联网金融,有望成为引领中国下一波互联网经济浪潮和推动改革创新的重要产业。

健康发展:“规划”与“规范”

在看到互联网金融巨大发展潜力的同时,也要看到其蕴含着叠加金融与网络的双重风险。一是对金融体系稳定的挑战。以P2P为代表的创新型互联网金融模式聚集大量资金供给与需求,一旦出现金融风险积聚传导,将直接威胁行业声誉、公众信心和社会稳定;二是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风险突出。互联网金融依靠互联网技术采集、存储、传输、应用大量金融领域敏感数据,交易资金、交易信息、客户信息等核心数据一旦泄露,将对金融、经济安全产生重大影响,特别是在大数据、云计算的大背景下其负面冲击将成倍放大;三是互联网金融的创新特性对金融监管构成挑战。监管制度滞后于行业发展,监管空白和灰色地带大量存在,并易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后果。

日前,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认真学习领会这一全新发展理念,结合《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强调的鼓励创新与加强监管相互支撑的基本原则,互联网金融管理工作应特别注意把握以下几点:一是以鼓励包容心态面对互联网金融创新。互联网对于金融而言已成为资源环境、基础设施和生存条件,像长尾理论一样,互联网特色应用还将带来新的创新甚至是颠覆式创新,以包容的心态面对,是促发展的前提;二是从推进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高度,自觉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将传统的金融管理方式一味向互联网延伸,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创新发展能力。业务创新需要管理理念创新作保障,不断提高治理能力,是推动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三是坚持刚柔相济、综合施策,促进行业协调发展。从上海、北京、深圳等地的实践来看,行业组织是可以大有作为、发挥重要作用的。政府管理部门要积极推动将企业规范、行业自律上升为行业公约和行业标准,并推动法律法规建设,形成各种规范多元互补、刚柔相济、良性互动的监管格局。

从发展和规范两个方面应着力推动以下工作:

首先是做好行业规划指导。要加强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及时发现、研判、处置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可能遇到的风险与挑战。集中优势资源培育支持国内互联网金融企业尽快做大做强,引导提升普惠金融水平。推动大数据征信体系和信用评级评价体系建设,逐步形成全国统一、市场化、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开放的征信体系,为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提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其次是做好行业规范。要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框架和法律法规,实施分类监管、促进与传统金融的监管一致性。加强互联网金融领域的行为监管,强化负面清单管理,在反欺诈误导、个人金融信息保护、信息披露、广告营销等领域,适时出台或发布相关规范性文件或指引。联合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开展互联网金融知识普及工作,维护普惠金融客户权益。加强对非法互联网金融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互联网金融信息管理,合理引导金融市场预期,维护金融信息安全。

同时要高度重视保障网络安全。要制定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的网络安全管理和技术标准规范,推动互联网安全可控技术在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应用和发展,加强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灾备恢复能力建设,提高防攻击、防篡改、防泄密、防病毒、防瘫痪能力,及时发现、有效应对各类网络安全事件,保障信息服务平台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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