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贵州省农村信用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黄秋斌
本文编辑/张英凯
农信社作为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服务“三农”,服务小微企业,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使命,是名副其实的普惠金融主力军。本文阐述了对普惠金融概念的理解,介绍了贵州农信发展普惠金融的实践,并就发展普惠金融存在的问题及进一步完善普惠金融体系谈几点看法。
对普惠金融的理解
什么是普惠金融?个人认为,普惠金融本质上要有效地、全方位地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所有人都能以可承受的成本获得金融服务,有效参加到社会经济活动中。普惠金融的基本特征包括:一是“普”,即要能够给普通人提供普遍的基本金融服务,达到公平、均等。二是“惠”,即优惠、互惠。普惠金融不是慈善和扶贫,而是一种商业行为。但提供的金融产品成本要低,可获得性要合理,收入足够覆盖风险,也就是商业化、可获得和可持续。三是“金融”,即资金的融通,主要是为了有效参与社会经济活动,是一种市场经济行为,具有商业性。所以,公平、均等、可获得、商业化和可持续是普惠金融的基本特征。从基本特征可以看出,普惠金融首先体现了一种公平的理念,倡导让每个人都拥有享受金融服务的机会,实现社会的共同富裕。普惠金融主张“人生来就应该被赋予平等地享受金融服务的权利——无论是穷人还是富人”。而基本人权包括生存权和发展权。在现代经济社会,人的生存和发展与金融服务息息相关。从这个意义上说,金融权也是一种基本人权。
其次,普惠金融的主要任务就是为传统金融机构服务不到的小微企业和贫困人口提供机会。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荀子说过,“假舆马者,非利足也,而至千里;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湖;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 ”大到政府社会,小到企业个人,要发展就要会使用金融工具。事实上,国家与国家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发展差异,很重要的是对金融资源的掌控、支配和使用的能力。但金融的逐利本性和商业模式让它漠视小微企业和贫困人口等弱势群体的金融服务需求,有“嫌贫爱富”和“抓大放小”的习惯,在“雪中送炭”和“锦上添花”的选择项中往往倾向后者。
最后,普惠金融不应该是慈善金融,它应该具有商业可持续。尽管广泛的包容性是普惠金融最为本质的属性,但是普惠并不等同于扶贫。普惠金融在强调包容性的同时还需要满足商业可持续,这也是普惠金融区别于财政转移支付及公益资助等的重要属性。商业可持续是普惠金融体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也是保持普惠金融体系运行效率的基本条件。
从中国的实际来看,普惠金融刚刚起步,普惠金融的概念源于2006年3月的亚洲小额信贷论坛。当然,小额信贷和普惠金融不能完全等同。但有一点是共识的:“三农”是普惠金融的重点。因为普惠金融就是支持弱势的金融,农村相比城市是弱势的,农业跟工业相比是弱势的,农民相比城里的多数人是弱势的。
如何发展普惠金融?最关键的是要强化两个能力,调动两个积极性。一个是强化银行发展普惠金融的能力,提高放贷的积极性,让银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渠道体系建设和产品创新,让银行有钱贷、敢于贷、乐于贷、有效益。比如有钱贷的问题,过去普惠金融做不好的原因之一就是金融机构在农村获得的存款大量流失转移到城市,中西部存款大量转移到东部,这实际上是对普惠金融的逆向发展,因此是必须解决的问题。现在设在县以下的很多大型金融机构的网点,基本上是“抽水机”,吸取农村存款为城市服务。所以解决农村资金大量流向城市、西部流向东部的资金逆流问题,极有现实意义。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保障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十二五”规划也有类似提法,但不如《决定》这么明确。当然,如果加上一句“西部地区的存款主要用于西部发展”,就会更加圆满。今后国家应该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引导资金正确流向,提高普惠金融的参与度。
另外一个是强化贫困人口发展的能力,提高贷款还款的积极性。普惠金融不应该是“剃头担子一头热”。就像男女青年谈恋爱,双方都要愿意。普惠金融就是要让广大老百姓愿意借款,可以借款,借得起、用得好、还得了。因此,合格的普惠金融需求主体很重要。只有合格的金融需求主体,才能够形成有效的普惠金融需求。要结合具体的普惠金融项目,对农户、小微企业、城市低收入群体进行必要的生产技能、经营管理知识、专业技术培训等,增加普惠金融市场的有效需求,降低市场风险。要加强对个人创业、农业生产、助学、转型减贫等各方面政策的推广宣传,提高对各类普惠金融产品的认知。
当然,发展普惠金融,政府的引导作用非常重要。同时,要完善政策扶持体系和工作机制,制定合理的普惠金融发展战略,并出台促进专门政策法规,如建立有利于金融服务渠道建设的财税支持政策体系,改进财政补贴方式,优化税收扶持政策,减免涉农贷款、小微企业贷款等贷款的所得税等,让银行、社会形成发展普惠金融的合力。
贵州省农信社发展普惠金融的实践
农信社作为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服务“三农”,服务小微企业,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使命,是名副其实的普惠金融主力军。贵州省农信社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较大突破,与坚持根在农村、命在农业、情系农民的经营理念,坚持立足县域、服务“三农”、服务小微企业、服务社区的市场定位,不断延伸金融服务触角、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提升支农支小的服务水平,勇当发展普惠金融主力军分不开的。
一是启动农村信用工程,着力助推“诚信贵州”建设。
普惠金融的服务主体是广大的农民客户。农民“贷款难”,主要是缺少有效的抵押物。为了破解这个难题, 我们提出以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为抓手,在全省广泛开展“信用农户、信用村组、信用乡镇”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信用工程创建活动,并主动把农村信用工程创建活动融入诚信农民建设中,既破解了农民“贷款难”瓶颈,又推动了诚信农民建设,改善了农村信用环境。
二是建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心,着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贵州省农信社主动把服务小微企业作为重要发展战略之一,建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探索出服务小微企业新模式、新途径,积极支持妇女、大学生创业,有效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并带动了就业。
三是实现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着力让农民享受便捷金融服务。
贵州省农信社通过设立固定网点、便民服务点、布设ATM、POS、农信银自助服务终端等,在全国率先实现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基本建立了“省、市、县、乡、村”五级架设城乡的金融服务网络,让城乡广大农民、社区居民、小微企业能够更好地获得金融服务。
四是建立农民工金融服务中心,着力引导农民工创业就业。
为解决农民工金融服务缺失问题,贵州省农信社树立“服务跟着农民走”的理念,在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中率先成立“农民工金融服务中心”,推出为农民工量身打造的“外出创业贷款”、“返乡创业贷款”、“困难帮扶贷款”等信贷品种,逐步创建了“服务点+党支部+联络员+农民工”的服务模式,为农民工提供贴身服务,走出了一条金融支农的新路子。
五是推出农民工银行卡,着力拓宽农民工支付结算渠道。
作为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的首个试点,贵州省农信社充分发挥自身机构覆盖最广的独特优势,在春节农民工返乡期间开通“农民工金融服务绿色通道”,率先在全国推出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积极拓展服务范畴,大力打造“便民工程”。农民工银行卡持卡人可在贵州省内县及县以下农信社柜台取款和查询有关情况,为全省580万农民工提供了安全、便捷的金融服务,对方便贵州外出务工人员汇款、拓宽和改善农村支付结算渠道发挥了积极作用。
六是实现涉农补贴资金省级代理发放,着力保障补贴资金安全。
为及时把各项涉农补贴资金安全、高效发放到农民手中,贵州省联社与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农业厅等部门协作,从2009年起对中央和省安排的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涉农补贴资金采取省级通过农信社直接发放的方式,改变以往通过省、地、县三级财政逐级下拨资金,最后发放到涉农补贴农户的做法。全省农信社以“信合惠农一折通”为载体,代理兑付涉农补贴资金,减少了涉农补贴资金兑付的中间环节,有效防止了补贴资金的“跑冒滴漏”,保证了涉农补贴资金安全。
七是成立信合公益基金会,着力承担社会责任。
2013年,贵州省农信社组建贵州省首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公益基金会,计划未来10年从利润中捐出45亿元用于贵州的教育和生态移民扶贫事业。事实上,通过贵州省农信的发展可以看出,发展普惠金融,也是农信事业快速健康发展之路。
发展普惠金融面临的问题
通过结合业务推进普惠金融服务发展,贵州省农信社实现了自身的跨越发展。但纵深推进普惠金融、实现可持续发展所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
第一,部分经营网点亏损严重。
即基础金融服务薄弱地区经营网点亏损比较严重。贵州省农信社基础金融服务薄弱地区多数属于少数民族地区,地理位置偏远、人口稀少、经济总量较低,农信社业务拓展受到严重制约,加之设立网点的固定资产、人员、运维成本高,保本点难以达到,每年亏损近亿元,亏损情况比较严重。
第二,自身盈利模式单一。
贵州省农信社目前90%以上的收入来源于利差收入,收入来源结构极为单一。随着我国金融业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步伐的加快,利率市场化必将加速推进,存款保险制度随时可能推出,互联网金融、民营资本办银行等随之兴起,贵州省农信社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激烈市场竞争,依靠传统利差收入的盈利模式将难以为继,贵州省农信社整体以盈补亏的能力将受到一定程度制约,深入推进普惠金融服务的能力也必将随之受限。
第三,业务发展风险较高。
贵州省农信社以服务“三农”、服务小微企业为使命,由于涉农及小企业贷款小额分散、缺乏有效抵押、担保,加之我国目前农业保险和农村信贷担保体系的缺乏,使贵州省农信社承担较高的业务发展风险,发展普惠金融的能力也随之受限。
第四,国家政策扶持政策不完善。
例如受到贷款规模限制,农信社的富余资金头寸无法投放,大量信用评级较好的农民无法得到贷款等。
发展普惠金融需形成多方合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发展普惠金融,贵州省农信社作为贵州省内普惠金融的主力军,这更加坚定了我们继续将普惠金融事业发扬光大的信心和决心。但是,作为西部省份的贵州,地理条件较差,农户贫困面较大,贫困程度较深,完善普惠金融体系,促进城乡金融统筹发展任重道远,仅靠贵州省农信社一家之力难以为继,必须依靠多方支持,形成合力,积极构建推动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一是政府要给力。
各级政府应落实有关对农信社的扶持政策,并通过政府财政政策和资金引导,吸引保险、证券、担保公司等机构参与开拓农村金融市场,建立完善农业保险体系、农村信用担保体系以及涉农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提供和增强农业生产和涉农贷款风险保障。
二是同业要合作。
完善普惠金融体系是银行业共同的目标与责任。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农信社等应加强合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充分利用农信社遍布城乡的服务渠道,将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丰富的产品与服务、政策性银行实惠的政策和资金等整合服务于“三农”和小微企业,为发展普惠金融注入强大“正能量”。
三是法规要健全。
目前,农信社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迅速,没有专门规范其运行发展的法律法规,在农村地区开展业务时只能以《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贷款通则》等为依据。但是,面向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有其自身特点,这些针对传统金融服务的相关法律法规一定程度限制了农村金融业务的发展。我们应立足于“三农”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需求的实际,充分考虑农村金融市场的特殊情况,建立健全保障农村金融机构健康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农村金融机构更好地发展普惠金融“保驾护航”。
古人讲,“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发展普惠金融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我们应该携起手来,共同推动普惠金融事业的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