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国基金业协会副会长 钟蓉萨
本文编辑/邢缤心
十六年的发展,基金行业的投资者数量逐步在增长,但是在如何推动投资者教育制度化、建立投资者分类管理制度、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建设、完善受托人的监督制衡机制方面,还需要我们继续推进投资者的教育工作。
自1998年3月首批基金管理公司成立,我国基金行业已经与基金投资者相伴走过了十六个春秋,公募基金逐渐发展成为我国中小投资者资产管理的主要投资品种。截至2013年12月底,我国公募基金行业共有管理人89家,管理规模约3万亿元,管理产品1,551只,公募基金投资者达6,000万余人,99%以上为投资金额少于50万元人民币的中小投资者。在资本市场的浪潮中,基金投资者逐渐成长为具有一定金融知识基础的投资者,行业发展的动力和投资者的需求,推动投资者教育工作向纵深处发展,行业协会投资者教育工作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公募基金行业投资者基本情况
截至2013年底,公募基金行业管理的3万亿元资产中,机构投资者保有公募基金净值为7,858亿元,占27%,个人投资者保有公募基金净值为21,032亿元,占73%,公募基金以个人投资者为主。以开放式基金投资者为例(开放式基金资产占公募基金行业资产总值的93%),公募基金个人投资者主要体现以下基本特征:
个人基金投资者年龄结构相对平均,涵盖30岁以下到60岁以上的投资者
截至2013年底,开放式基金个人有效账户数约8,691万户(注:一个基金投资者可以开立多个账户,因此账户数多于投资者数量),从账户持有人年龄结构看,基金投资者年龄分布相对均匀,其中占比最大的为40-50岁的投资者,约占28%,占比最小的60岁以上投资者,比例也将近14%(见图1)。2007年以来,账户年龄结构总体稳定,30岁以下投资者占比在2012后有明显上升,40-50岁的投资者占比在2012年后有所下降(见图2)。
单户投资金额较低,以中小投资者为主
截至2013年底,持有开放式基金资产净值在10万元以下基金投资者有效账户数约占96%,5万元以下的将近91%,从2007年到2013年个人投资者开放式基金资产净值分布情况看,基金市场中小投资者占绝对多数的基本情况未发生改变。
投资者教育与基金行业共成长
基金投资者随着基金行业的成熟而不断成长
基金行业发展之初,行业基础较为薄弱,对新生事物的认识还不深入,投资者教育的重要性未引起足够重视,教育内容和手段相对单一,以向投资者发放普适性的材料为主要的教育方式。2007年以前,主要发放的投教材料是让社会公众了解什么是基金和基金产品;2007年前后,随着股票市场大涨,基金的赚钱效应显现,2007年到2008年之间,发布了基金投资策略、投资知识、QDII基金投资等多个版本的投资者教育资料,重点是提示投资风险,帮助投资者更好地选择基金公司和基金产品。此后,随着股票市场的震荡,基金投资者也经历了投资理念和策略的调整。可以说,目前的很多基金投资者已经经历了基金资产波动的整个周期,相当一部分具备了一定的金融投资知识。根据基金业协会开展的2013年度个人基金投资者情况抽样调查显示,仅有14%的投资者表示自己是“新手上路,需要了解入门知识”,86%的投资者表示希望接受针对性的投资者教育。投资者对教育需求的变化是基金行业创新发展的直接反映,而加强投资者教育,也日渐成为监管层和行业的普遍共识。
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的完善为投资者教育和保护奠定坚实基础
投资者教育是投资者保护的重要一环,2005年修订的《证券法》对投资者保护有一些较为原则的规定,但与成熟市场的制度体系相比,我国的投资者保护制度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截至2012年底,在我国资本市场相关制度中,尚无投资者保护的专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013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填补了这一空白。国办《意见》作为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提出强化中小投资者教育,要求加大普及证券期货知识力度,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明确了投资者教育工作的体系架构。201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进一步提出加强投资者教育,引导投资者培育理性投资理念,自担风险、自负盈亏,提高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同时,2012年6月1日新《基金法》的正式实施,为基金行业创新发展打开了制度空间。配套新《基金法》的正式实施,监管层修订、出台了多部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自律组织发布了多项自律规则,在制度制定过程中,坚持将投资者教育工作嵌入监管和自律管理体系,要求经营主体实现投资者教育义务与其经营服务活动的结合。
行业创新发展推动投资者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
投资者素质提高是行业发展的重要保障。积极推进投资者教育工作,提高投资者素质,有利于激发投资者参与资本市场的积极性,引导投资者树立正确投资理念和科学认知创新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全球知名的公募基金机构富达基金在研究其养老金产品投资者的行为时发现,当投资者面临过多的产品选择并且产品过于复杂时,会表现出明显的焦躁和困惑,并最终选择不投资这些产品。
在此背景下,基金行业的创新发展日益重视投资者教育,注重开展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教育活动。2013年,面向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用户的货币市场基金创新成为基金行业创新发展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截至2014年6月30日,“余额宝”的规模超过5,742亿元,客户数量超过1亿户,成为全球客户数量最多的货币市场基金。“余额宝”等互联网货币市场基金产品的成功,本质上也是基于投资者的流动性管理和互联网用户体验需求,进行了一场规模空前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者教育。行业针对各类“宝粉”的认知特点,开展货币市场基金的知识宣传和讲解,倡导互联网的共享和互助精神,部分投资者甚至从学生变成了老师,壮大了行业普及货币市场基金的力量。基金业协会针对互联网个人基金投资者的抽样调查显示,48%的互联网个人基金投资者对货币市场基金风险有正确的认知:清楚知道货币市场基金并非保本且收益高的产品,了解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但认为发生的概率很小;而在针对普通个人基金投资者的抽样调查中,只有35%的投资者对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有正确的认知。
五方面着手紧扣投资者教育实践
2012年6月6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正式成立,截至2014年10月底,协会会员已达715家。新《基金法》以专章的形式对基金行业协会的性质、权力机构、章程和职责予以规定,“开展行业宣传和投资人教育活动”成为基金业协会的法定职责。在工作实践中,基金业协会立足行业发展和投资者需求,多渠道探索投资者教育实现方式。
一是每年开展个人基金投资者情况调查,以深入了解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偏好和需求,提高投资者教育的针对性
协会投资者调查共包括七个方面的内容:个人背景资料、个人金融投资历史、基金认知及投资行为偏好、基金投资者满意度、基金投资者教育、金融市场热点及预期。为给行业养老金研究和业务开展提供参考,深入了解互联网个人基金投资者特征,2013年度的调查新增了养老金专题调查,并在协会官方微信、百度理财官网和余额宝阿里旺旺客服联合开展针对互联网个人基金投资者的调查,形成《基金投资者情况调查分析报告》。
二是将投资者教育义务嵌套入自律监管体系,健全会员投资者教育服务的相关自律规则,推动会员开展投资者教育服务
除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机构外,基金评价机构在投资者教育方面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通过科学开展评价,引导投资者掌握正确的投资知识和相关技能,树立理性投资意识,不盲目跟风、频繁炒作,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三是提供行业投资者教育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投资者教育产品和服务具有明显的非排他性的公共属性,由行业协会牵头制作和提供,有利于节约行业资源,扩大投资者教育的范围。近年来基金行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为满足行业开展投资者教育的需要,协会编纂完成了《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词典》基金篇(含600个词条)和《证券投资基金知识小贴士》(含140个词条),牵头制作《基金百事问》,涵盖公募和私募基金的基础知识、投资策略、风险防范等多方面问题。开展内幕交易案例分析、投资者教育宣传工作,加强行业警示教育和投资者风险提示。
四是搭建平台促进行业投资者教育资源共享
2013年成立了投资者教育和公共关系专业委员会,汇集行业资源,筹备开展基金行业投资者保护与教育引导、调查研究和产品开发。成立基金热点问题答复小组,定期组织集中答复投资者咨询问题,制作成基金热点问答用于媒体宣传,发送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12386”工作热线,以提高投资者咨询答复效率。
五是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功能,推动多层次媒体合作
一方面,加强协会自媒体平台建设,除官方网站外,建立协会官方微信平台,发挥新媒体在信息传播和交流中的重要作用。协会官方微信设立“基金知识”“热点问答”等投资者教育专栏,并推出交互式查询功能,投资者可通过协会官方微信查询基金知识的释义。
另一方面,把媒体视为同路人,推动多层次媒体合作开展投资者教育,引导媒体理性、客观、专业开展行业报道,向投资者传递科学的行业知识。首先是持续开展媒体培训,除主流财经媒体外,考虑到普通投资者和家庭储户了解基金知识大多是通过当地日报、晨报、晚报、广播电视节目等地方媒体,协会于2013年先后在北京、海口、武汉、成都、大连等五地举办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媒体培训班,对全国215家媒体机构(含171家地方媒体)共394人进行了培训;除专项培训外,协会会员培训也向媒体开放,以加深财经报道人员对行业的了解。其次,免费发放各类知识读本,建立定期信息数据发布机制,每日向媒体发送《资产管理行业新闻摘报》,每周发送《国际动态简报》等。再次,联合媒体开展投资者教育专题活动,宣传基金行业法规和政策、登载“基金热点问答”等投资者教育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