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黄秋斌:普惠金融不是慈善和扶贫


【声音】黄秋斌:普惠金融不是慈善和扶贫

文/黄秋斌   贵州省农村信用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

本文编辑/张英凯

农信社作为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服务“三农”,服务小微企业,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使命,是名副其实的普惠金融主力军。本文阐述了对普惠金融概念的理解,介绍了贵州农信发展普惠金融的实践,并就发展普惠金融存在的问题及进一步完善普惠金融体系谈几点看法。

对普惠金融的理解

什么是普惠金融?个人认为,普惠金融本质上要有效地、全方位地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所有人都能以可承受的成本获得金融服务,有效参加到社会经济活动中。普惠金融的基本特征包括:一是“普”,即要能够给普通人提供普遍的基本金融服务,达到公平、均等。二是“惠”,即优惠、互惠。普惠金融不是慈善和扶贫,而是一种商业行为。但提供的金融产品成本要低,可获得性要合理,收入足够覆盖风险,也就是商业化、可获得和可持续。三是“金融”,即资金的融通,主要是为了有效参与社会经济活动,是一种市场经济行为,具有商业性。所以,公平、均等、可获得、商业化和可持续是普惠金融的基本特征。从基本特征可以看出,普惠金融首先体现了一种公平的理念,倡导让每个人都拥有享受金融服务的机会,实现社会的共同富裕。普惠金融主张“人生来就应该被赋予平等地享受金融服务的权利——无论是穷人还是富人”。而基本人权包括生存权和发展权。在现代经济社会,人的生存和发展与金融服务息息相关。从这个意义上说,金融权也是一种基本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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