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异化的P2P行业需要回归初心
by @小编 2014-07-23 09:43:13
文/薛洪言,第一财经资讯(微信)[洪言微语]专栏作家
自2007年国内第一家P2P公司成立以来,目前行业内P2P公司已经超过1000家,成为小额融资领域不可忽视的一支力量。尤其是2010年来,互联网金融开始大放异彩,作为互联网金融代表性业态之一的P2P行业更是得到市场高度关注,也迅速得到投资者认可。然而,在快速发展过程中,P2P行业也不断进行着“创新”,并逐步突破了原有的信息中介模式界限,在打开新的市场空间的同时也给行业发展本身带来很大的隐患,使得整个行业变动浮躁而混乱。近期不断曝光的P2P平台倒闭事件就是行业混乱现状的最好写照,危机因其业务模式异化而起,也要从改变业务模式着手化解,P2P行业急需回归初心。
一、P2P行业的兴起及异变
小微融资是世界性难题,目前国内金融机构开始大举介入小微融资业务,但由于真实信息获取成本高、单笔业务利润贡献低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国内小额贷款需求还远远得不到满足,与此同时,大量的小额风险投资者也缺乏合适的投资渠道,为借款者和投资者搭建一个资金供需信息平台势在必行,在此背景下,P2P行业借助互联网的信息集散优势应运而生。由于小额借款项目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特征,主要适合风险承受型投资者进行投资,风险承受型投资者的投资实力决定了P2P行业的规模边界。
由于行业的低门槛,P2P行业很快成为一个完全竞争行业,大量P2P企业的涌入使行业业务量猛增,大大超过了风险承受型投资者的成长速度,使得短期内P2P行业发展进入天花板。此时,P2P行业理应放弃对规模的过度追逐,一方面进行行业自我净化,淘汰掉效率低下的企业;另一方面,着力培育风险承受型投资者的成长,不断扩充行业成长空间。然而,在完全竞争状态下,一些企业为了生存,开始越过行业边界,为投资者提供本金保障,从而打开了稳健型投资者的广阔市场。本金保障条款使得P2P企业必须要关注借款者信用风险,必须花费更多的精力进行贷前审核和贷后管理以降低风险。随着对借贷过程的介入愈来愈深,P2P企业的平台中介性质逐渐变淡,越来越向提供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靠拢,P2P企业的业务模式发生异变。
诚然,通过吸引稳健型投资者的进入,P2P行业打开新的市场空间,但因为背离了行业本质,同时也为整个行业带来新的内忧和外患。一方面本金保障条款对少数坚守“中介”性质的优质P2P企业造成巨大压力,引发劣币驱逐良币机制,最终可能导致真正的中介型P2P企业消失;另一方面使得P2P企业过早进入到另外一个行业,即贷款类金融业,并不得不参与到金融业的竞争之中。P2P企业的数据积累和风险控制水平明显不足,在与成熟的贷款类金融机构的竞争中不占优势。
二、业务模式异变带来的内忧外患
(一)内忧:业务模式异变引发劣币驱逐良币机制,优秀的P2P企业生存压力大增
在国外常见的 P2P 业务模式中,P2P 平台仅作为单纯的网络中介,负责制定交易规则和提供交易平台,不负责交易的成交以及贷后资金管理,不承担借款人违约带来的损失。然而,该模式进入中国后,为吸引稳健型投资者加入,目前主流的P2P平台均不同程度地向投资者提供本金保障条款。提供本金保障就像打开潘多拉魔盒,一方面成为吸引投资者的关键手段,倒逼不提供本金保障的P2P企业要么屈从要么倒闭;同时也大大降低了投资者的风险敏感度,鼓励投资者盲目追求高收益,给那些坚守风控底线、借款项目平均收益率偏低的优质P2P平台带来很大生存压力。
一方面,提供本金保障的P2P企业的出现使得那些想坚守“中介本分”的P2P企业难以生存,这些企业要么屈服,要么因吸引不到足够投资者而自行消亡。发展下去,笔者担心,最终只是中国的小贷公司和商业银行的贷款业务多了几个有互联网背景的竞争者,真正的中介性质的P2P行业却不复存在了。幸哉?悲哉?
另一方面,P2P平台“中介+担保人”的角色大大降低了投资者对风险的敏感性,使投资者过度看重借款项目的高收益率,投资者对高收益的追逐会在P2P平台之间引发劣币驱逐良币效应。同是提供本金担保,投资者会优先选择借款项目平均收益率高的平台。为提供更高的收益率,一些P2P平台可能会放任高风险借款者进入,同时为持续运营,这些企业运作模式可能向庞氏骗局演化,即通过持续吸引新资金的进入来弥补高风险项目的坏账损失,并按时还本付息,从而吸引更多资金介入。这种庞氏骗局式的运作方式可以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实现快速增长。相反,一些真正优秀的P2P企业,因坚守项目审核和风险控制,选择的优质借款项目往往难以提供足够高的收益率,从而吸引不到投资者。从借款者的角度来看,无论优质借款者还是劣质借款者,其关注的是P2P企业的费用率、审核效率以及资金到位速度,因而更倾向于风险把控不严格的P2P企业。风险把控严格的P2P企业,不仅吸引不到投资者,对优质借款者也没什么吸引力,结果只能是交易量的下滑。在缺乏足够资金支持的情况下,交易量下滑的结果只能是企业倒闭。号称风险把控最严谨的“哈哈贷”在运作1年半时间后就宣布关闭,其创始人姚宗场曾坦言“哈哈贷在风险把控上过于严格,导致坏账率非常低,黑名单上没有几个名字。这样做的后果是交易量的下滑”。笔者认为,劣币驱逐良币效应下的交易量下滑是哈哈贷关闭的根本原因。
(二)外患:过早与传统金融机构进行正面交锋,互联网背景的P2P企业可能被边缘化
目前,介入小微融资业务的市场力量主要有银行、小贷公司、P2P企业等。由于放贷资金来源的不同,各方力量在小微融资领域各有侧重,重叠度不高。大致来看,商业银行放贷资金来源于客户存款,业务对象仍以小微企业中的大企业和有稳定收入的个人(以信用卡方式)为主,相对属于低风险业务;小贷公司放贷资金来源为自身资本,根据股东风险偏好不同而叙做不同的业务类型,基本以中低风险的业务为主;P2P企业属于中介性质,由风险承受力较高的风险型投资者提供放贷资金,业务对象基本以无法在正规金融渠道得到融资支持的微型企业和个人为主,风险相对较大。由于业务风险属性的不同,上述机构之间并不存在太大的竞争关系。
然而,随着P2P企业为投资者提供本金保障,稳健型投资者逐渐成为P2P放贷主要资金来源。由于承担着向投资者刚性兑付的压力,又受限于自身项目风险管理经验的不足,P2P平台不得不向中低风险类业务转变,从而开始与传统金融机构进行正面交锋。在目前1000多家P2P企业中,有些已经专门以叙做小企业贷款业务为主,平均项目金额在50万元以上;有些则专门购买小贷公司的贷款项目,借助传统金融机构介入中低风险业务市场;还有些P2P企业,其业务模式已经与金融机构无异,以宜信为例,其贷款审核和贷后管理方式主要依靠人工进行上门核查,贷款审核人数超过 3 万人,无论是人员数量还是业务模式都与传统小微金融类金融机构十分接近。
然而,在中低风险业务市场与传统金融机构竞争,P2P企业并不占优势。从实力对比上讲,银行实力雄厚自不必说,小贷公司也多有强大的股东支持,唯有P2P类企业实力较弱,在竞争中处于劣势。除了行业之间的竞争外,由于P2P行业门槛较低,传统金融机构很容易以设立子公司的形式进入P2P行业,在行业内与传统P2P企业进行竞争。行业内传统互联网背景的P2P 企业无论是线下风险控制、业务拓展还是市场信誉上都无法与金融机构系的P2P企业展开竞争,随着金融机构的介入,行业内传统互联网背景的P2P企业面临被边缘化的风险。2012年11月底,国家开发银行总行及江苏省分行、江苏省金融办、江苏金农公司推出了P2P 网络信贷公司“开鑫贷”,凭借其母公司的信誉,一推出即获得巨大成功;2013年9月份,招商银行低调上线“e+稳健融资”P2P项目,上线一月交易量就达到近1.3亿,成绩显著。
三、破局之路:行业整顿,回归初心
综上,P2P行业业务模式的异变一方面在行业内部形成劣币驱逐良币效应,不利于优质行业龙头的培育;同时又迫使P2P企业过早介入中低风险业务,在实力不足的情况下被迫与传统金融机构进行竞争,不利于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近期不断曝光的P2P平台倒闭事件,本质上也与P2P行业的业务异化有很大关系。
危机因其业务模式异化而起,也要从改变业务模式着手化解。当务之急是尽快将P2P行业纳入金融监管体系,然后由监管机构出面对行业进行整顿:如禁止P2P企业出台任何的保本政策,降低企业的风控压力;制定严格的信息披露机制,杜绝个别P2P企业运营模式向庞氏骗局的演化;对大型金融机构介入P2P业务作出限制性规定,给互联网背景的P2P企业足够的时间探索并培养核心竞争力等。与此同时,1000多家企业的现状也决定了P2P行业难免要经历一个大浪淘沙期。此时,行业内真正有追求的P2P企业一定要主动调整业务模式,发挥互联网企业的线上优势,以具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为重心,着力在中介性质的P2P本源性业务上培育核心竞争力,尽快形成存量客户沉淀,并静等行业的自我净化。这个过程可能会有点长,既需要这些优质的P2P企业耐得住寂寞,也要有足够的资金储备。最后,只有脚踏实地、找准投资者群体定位并专注于核心竞争力培育的P2P企业能存活下来,并在新的基础之上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