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研究——以新疆霍尔果斯为例


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研究——以新疆霍尔果斯为例

文/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胡科

本文编辑/孙世选

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创新对于加快我国人民币国际化战略进程,对于“一带一路”战略推进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本文针对当前新疆霍尔果斯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提出具体的政策建议。

自2009年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开始,跨境人民币业务范围已从最初的货物贸易扩大到全部经常项目和部分资本项目下的业务。资本项下的跨境人民币业务也在进行着不断的探索与创新。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创新对于加快我国人民币国际化战略进程,对于金融助推区域开放发展,促进企业、金融机构借此机会走出去,对于“一带一路”战略推进,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本文对试点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的创新性进行相关分析,并针对当前新疆霍尔果斯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提出具体的政策建议。

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要点

2013年8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下发了《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乌银发〔2013〕119号)(以下简称《办法》),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正式批准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以下简称合作中心)为跨境人民币创新试点中心。《办法》意在构建或打通合作中心从国际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融入低成本的人民币资金的融资通道,支持合作中心项目建设、企业“走出去”和国际贸易投资等活动,目标是努力将霍尔果斯建设成“关外”离岸人民币金融创新试点区域,探索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创新使用。

根据《办法》,霍尔果斯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要点为:

  1. 中心内企业须是中心中方区注册成立并在中心内实际经营或投资的中资企业。中心内中方企业可直接从境外融资,也可通过中心内银行间接融资,获得贷款。所融资金只能用于与非居民的交易、中心内和境外的项目建设。
  2. 试点银行是指设立在中心内的银行,须具有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基本条件,以及开展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的风险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
  3. 试点银行可以向中心内企业及境外机构提供跨境融资、跨境担保业务,其中贷款利率由借贷双方自行协商。
  4. 存款利率分为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试点银行可以为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区内人民币NRA账户)提供定期存款服务。

 

业务创新分析

2010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存款利率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办发(2010)221号),规定境外机构在中国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执行。2012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2〕183号)公布,却未突破人民币NRA账户资金只能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息的限制。央行明确规定境外企业在境内的人民币账户只能以活期存款计息,旨在使境外和内地人民币利率和汇率的差价逐渐收窄,限制利用跨境贸易渠道进行套利活动。在限制人民币NRA账户只能执行活期存款利率后,由于内地人民币非居民账户只能获取0.36%左右的活期存款利率,而香港等地的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介于0.45%~0.5%之间,境内利率对境外企业的吸引力大大降低,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境外企业账户资金回流的渠道。为寻求保值和增值,账户资金往往回流到海外市场,以获得更高收益;在开展“外保内贷”业务时,由于质押作保证金的人民币NRA账户资金也只能执行活期存款利率,这极大地降低了境外机构办理质押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的意愿,也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发展。

霍尔果斯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的核心是对人民币NRA账户的创新,即放宽了对人民币NRA账户资金的利率管制,取消人民币NRA账户为活期存款利率账户的规定,允许人民币NRA账户执行定期存款利率。相对于境外人民币的低收益现状,霍尔果斯人民币NRA账户的创新性使用,对于境外人民币具有巨大的吸引力,为境外人民币回流拓宽了渠道,打通了试点从国际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融入低成本的人民币资金的融资通道,对于助推“一带一路”战略的快速实施具有重大的意义。 

霍尔果斯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发展现状

试点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主要基于国内外货物贸易、实物贸易、跨境投融资等项目下的各类需求。2014年4月4日,伊犁州政府下发《关于推进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指出,合作中心开展的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其实质是离岸人民币金融创新业务。截至2014年10月31日,霍尔果斯人民币市场已经初具规模。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基本情况如表1所示。

表一 霍尔果斯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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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显示,各类人民币账户(人民币NRA账户、人民币境外融资专用账户与居民账户)数目增长快速,至2014年10月31日,共达137户;而人民币贷款余额、人民币担保余额的数额明显偏小,业务发展处于停滞状态;各类人民币账户资金余额7、8两月有缓慢增长,增长率约为9.8%,但9、10月,账户资金总额急剧减少;其他人民币资产业务余额9、10月增长率为-64%,变动幅度较大。原因主要是“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对于霍尔果斯金融发展起到极大推进作用。

从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范围来看,试点的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涵盖跨境融资、跨境担保、人民币自由兑换等领域。跨境人民币融资业务创新主要为以跨境人民币信用证为代表的单证融资业务:即境内企业以定期存单的方式在银行开出人民币远期信用证,境外企业(一般为关联企业)把该笔信用证应收款项贴现获取美元资金,同时套作远期购汇业务,将低成本的美元资金流回国内结汇;对于项目融资,在“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自2014年9月开始,由政府牵头的项目融资逐渐增多。跨境人民币担保业务有内保外贷、外保内贷、物权担保及其他跨境担保形式。试点目前开展的主要形式是外保内贷(业务流程如图1):即境外企业以人民币NRA账户存款提供质押担保,为境内企业(主要是境外企业的关联公司)提供融资服务。人民币与中亚国家货币挂牌、计价、兑换业务开展量极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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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参与主体逐渐增多、地域范围不断扩大。截至2014年6月30日,已有五家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交通银行)进驻合作中心,农行新疆兵团分行即将入驻合作中心。试点开立人民币NRA账户、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的境外机构和银行主要来自中国香港、新加坡、伦敦、首尔等地区。

 

当前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发展存在的问题

试点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的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存在的诸多问题,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离岸人民币金融创新业务的发展。

人民币NRA账户增长快速但主要为同业往来账户

境外机构在试点开立的人民币NRA账户中,高达70%为同业往来账户,境外企业开立的人民币NRA账户有限,且部分账户仍未开展业务。

人民币跨境贷款、跨境担保余额少,停止增长

在表1中,人民币贷款余额、人民币担保余额分别始终为0.9亿元和0.64亿元,且相较人民币账户资金余额,人民币贷款余额、担保余额所占比重极小,比例极不平衡。这一定程度上不仅给商业银行带来巨大的利息负担,也使得境内外企业不能通过试点优惠平台获得低成本的融资。

人民币账户资金余额、其他人民币资产余额下降明显

自2014年8月31日至10月31日,各类人民币账户资金余额、其他人民币资产余额分别由261亿元、79.4亿元下降到74.7亿元和28.6亿元,下降幅度巨大。这种情况的出现究竟是受国内“一带一路”宏观政策的影响,还是国内外经济局势的影响,还有待进一步了解。

跨境人民币融资业务形式单一

试点跨境人民币融资业务里,出口应收账款风险参与业务占有很大比重,单笔数额最大超过10亿元,累计发生10笔以上;融资型的人民币跨境担保集中在外保内贷和内保外贷,尤以外保内贷为主。跨境人民币融资业务外部需求无法得到有效满足,融资业务形式品种太单一。

跨境融资风险大,融资业务有限

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各类风险,在我国缺乏跨境人民币融资风险控制机制,风险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的情况下,使得跨境融资资金来源有限,境内外企业融资困难,融资渠道不畅通;跨境融资业务主要来源于境内外关联企业。

人民币出入境调运受限,人民币自由兑换业务还未展开

试点现金无法押运及坚戈(哈萨克斯坦货币)调运无渠道等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使得银行无法顺利开展正常的人民币与周边国家货币挂牌兑换、计价、兑换业务,以及现金存取业务,而合作中心内商户比较大的存取现金、美元或坚戈的外币兑换业务需求无法满足。市场上坚戈收兑价比银行高,银行坚戈现钞无缴存的渠道,且哈方银行关于货币现钞的缴存的相关政策并未协调达成,致使业务开展受到影响。

授信管理政策不完善

目前合作中心内的企业和银行境外融资资金主要流向房地产(商业地产)项目,这不仅使得银行对于贷款资金的流向和贷后管理方面面临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也增加了热钱流入的风险,银行授信管理制度在结构、额度等方面还有很大的缺陷,授信管理有待规范和完善。

 

政策建议

把握“一带一路”战略机遇,积极打造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的建设

新疆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门户,其发展对于我国与中亚、欧洲板块的综合发展具有极大战略意义。随着“一带一路”战略推进,霍尔果斯战略地位的进一步提升对于霍尔果斯发展跨境人民币业务,扩大中国与中亚、欧洲国家的投融资规模,进一步促进霍尔果斯人民币离岸市场的建设,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要把握战略机遇,不断提升霍尔果斯金融服务的功能定位,出台相关政策,推动霍尔果斯跨境人民币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不断健全人民币回流机制

随着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的进一步深入,可逐步开放跨境人民币资本项下的业务,如证券投资、债券、股票发行等业务,打通人民币回流的渠道。发展资本项下的跨境人民币业务,可增加境外主体的人民币来源,缓解其获得人民币资金困难的问题,进而扩大跨境人民币融资业务。

健全跨境人民币融资风险控制机制,加强风险监管体制的建设

不断完善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的管理机制、风险评估,加强对风险的防范和监管,合理规避和降低各类风险。建立和完善资信评估体系及信用评级制度,可以通过海外分支机构、评估机构、担保公司等打造信息平台,充分了解境外机构的资信、经营状况;加大信息批露力度,逐步建立起对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资本构成、风险评估、管理过程和资本充足性等的信息披露制度。

商业银行要加大金融创新力度,以适应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发展需求

第一、传统的资产负债表在跨境人民币业务不断发展的情况下,逐渐不能满足需求。要不断提高资产负债管理水平,降低银行风险。

第二、不断丰富跨境投融资产品,满足境内外融资需求,不断建立人民币资金合理的境内外循环机制。

进一步开展与其他国家的本币互换合作,加强海关、地方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等各个层面上的通力合作,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推进我国与其他国家央行的本币互换协议合作,有利于本币互换数额增加,使得境外主体获得更多的人民币资金,扩大对于我国银行提供的人民币融资的还款来源,也有利于促进与我国的外贸合作,从而促进跨境人民币融资业务等创新业务的发展。

金融机构与海关直属部门应协调统一,解决现金押运、货币出入境、货币出入合作中心、坚戈调运渠道等问题;试点银行关于坚戈兑换,应及早与哈萨克斯坦银行建立合理的平盘机制;与哈方银行关于货币现钞的缴存的相关政策应尽早协调达成,免使业务开展受到影响;建立和完善针对跨境人民币融资业务的授信管理政策,打造合理的融资平台,加强银行对于贷款资金的流向和贷后管理。

逐渐增加试点内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参与主体,不断扩大政策适用范围

利用跨境人民币业务带来的优惠,不断引入各类金融机构、企业入驻合作中心,同时加强审批力度;增强进驻企业参与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的积极性,推动更多的进出口关联企业入驻合作中心;为加快合作中心跨境人民币业务的综合发展,大力引进境内外项目投资,如可引进外商直接投资资金(FDI),以便最大限度地利用资金,促进试点内企业的发展;同时积极总结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发展经验,逐渐扩大试点的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以加快离岸人民币金融创新业务的不断发展,促进建设离岸人民币金融市场目标的尽快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