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面“信托保障基金”三大问题:“安全网”足够安全吗?
by 清华金融评论 2014-12-20 18:48:43
文/新华社记者 苏雪燕
在市场上萦绕着信托风险增大、“刚性兑付”即将打破的种种忧虑时,监管层精心为信托业织就的行业自救“安全网”——信托保障基金,终在12月19日问世。
新成立的信托保障基金公司由13家信托公司和信托业协会出资、注册资本达到115亿元。这一保障基金真的能像外界所希望的那样,为信托业构建“安全网”、“上保险”吗?
保障基金和“刚性兑付”到底什么关系?
保障基金着力点在于化解信托业风险事件。基金从酝酿成立至今,就一直伴随质疑之声——这到底是构建行业自救的“安全网”,还是事实上就是变相“刚性兑付”?
信托产品本是“买者自负”,可能会损失本金、收益,需要投资者自担风险的产品。但我国的信托计划过去在出现兑付困难时,总会出现种种办法为投资者“兜底”。这一现象被称为“刚性兑付”。过去一年来,中诚信托旗下的“诚至金开1号”出现兑付危机,以及后来爆出的其他信托产品兑付风险事件,最后都无一例外被“兜底”了。
这种刚性兑付对市场的健康发展并不利,打破“刚性兑付”的声音不绝于耳。但一旦打破刚性兑付,信托产品风险大大增加,市场会不会丧失对信托业的信心?这是个“两难”抉择。
信托保障基金在这时候出现,正为了解决这一“两难”问题而来。专家表示,信托保障基金资本金115亿没有国家财政出一分钱,没有使用央行再贷款,就是要通过行业自身的力量来构建市场对信托业的信心。
“即便可以缓解短期流动性,信托保障基金也是风险处置的最后一道防线。”中铁信托副总经理陈赤博士表示,“当风险出现时,信托公司首先要自己想办法千方百计化解风险,如果出于道义和品牌的考虑,信托公司可通过自筹资金先行兑付投资者;如果解决不了,可以在股东支持下实施恢复与处置计划(即“生前遗嘱”);如果这些都无法解决才会动用该基金。“
“信托保障基金不同于保险保障基金、也不同于期货投资者基金保障基金、证券投资者保障基金,后三者都是直接保障投资者、保单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减少他们的损失。信托保障基金并没有和信托投资者直接挂钩,其主要目的是防范行业风险蔓延、外溢,扎牢行业风险的篱笆,”陈赤说,“相信保障基金的成立能为今后平稳有序打破刚兑发挥作用。”
13家信托公司会不会“忽略民意”?
出资的13家信托公司,如中融信托、中信信托等,都是行业内实力强、规模大的公司。而按照《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无论大小信托公司,增量信托项目都需要缴纳认购保障基金。质疑又出现了:这13家大公司会不会剥夺了小信托公司的“话语权”?
“在公布的信托保障基金理事会名单里,有信托业协会的专家理事,有来自银监会转任保障基金公司高管的前官员,这对关注小信托公司利益、保障信托业整体发展有重要作用。”陈赤说。
内部人士透露,在负责保障基金实际运营的保障基金公司中,信托业协会虽然仅仅出资1千万,但享有一系列特殊股东权利,如目前11名董事会成员可提名4位,且可提名董事长和总裁,并对公司的重大战略决策享有一票否决权。另外信托业协会会长兼任公司监事长。
“基金募股时有不少信托公司热情很高,单家意向出资40-50亿,原本计划100亿股本金,认购规模突破了220亿。但经过反复测算,保障基金公司的资本金放大杠杆后如果需要(上限8倍)有近一千亿资产规模,加上保障基金自身的规模预计未来三年可达到千亿,可以比较从容应对行业的风险事件,构筑信托行业的安全垫。”该内部人士说。
会不会冲击通道类业务?
过去,一些银行为了绕过央行的贷款规模限制,将相关需要贷款的项目由信托公司“打包”处理成理财产品,然后再由银行出售给投资者。这类银信合作的“通道类业务”一直饱受诟病。
按照保障基金管理办法,“资金信托按新发行金额的1%由信托公司或融资者认购”,这意味着无论是信托公司主动管理的产品,还是通道类业务产品,都要按照1%的标准来认购。但通道类业务,信托公司作为“通道”利润并不高,却面临相同的认购标准。这或将加速通道类业务向基金子公司、券商资管转移。
“这也从侧面反映了监管层并不鼓励信托公司发展通道类业务的态度,”陈赤说,“通道类业务中信托公司并没有太大利润空间,而一旦出现问题,信托公司则有可能无法完全切割风险。”
业内人士表示,以此前中诚信托两期发生兑付危机的产品为例,业务是银行介绍的,收入也是银行拿大头,“但出问题后信托公司照样跑不了。”因此,鼓励发展信托公司发展通道类业务并不可行。
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近日的数据,截至三季度末,信托业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为12.95万亿元,较去年末增长18.7%;较今年二季度末环比增长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