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会精神再解读:金融监管体系改革释放哪些信号|政策与监管
by 清华金融评论 2024-08-28 08:46:54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听取并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多次提到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和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并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做出系统部署,提出了多项前瞻性、系统性的金融改革举措。
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和金融稳定保障体系
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
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曾提出,金融领域各种矛盾和问题相互交织、相互影响,有的还很突出,经济金融风险隐患仍然较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不高,金融乱象和腐败问题屡禁不止,金融监管和治理能力薄弱。《决定》在深化金融体制改革部分明确提出“制定金融法”。
金融法的出台有助于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遏制金融乱象和严重腐败问题,厘清金融交易的合法边界,提高金融市场公平性与透明度,合理配置金融资源,从而推动经济稳健增长。
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金融仲裁专委会主任、中国政法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卜祥瑞认为,金融法治建设的最基础工作是健全金融法治,当前制定金融法现实条件已初步具备。近年来金融业态处于重大调整阶段,统一金融立法、司法、执法以及监管将成为必然。
切实加大金融监管力度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是做好新时代新征程金融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围绕强监管严监管要求,真正做到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为全面提升监管质效奠定良好基础。
严厉整治金融机构乱象,加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和监管问责,提升监管能力和监管协同水平。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一书中认为,当前,我国的金融监管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监管执法不严、责任落实不到位,央地间、部门间监管不协调,监管精准性、专业性、全面性亟待提高;只管合法的、持牌的,一些领域存在监管空白和短板,对非法金融活动处置责任不清、推诿塞责。
加强中央和地方监管协同
落实监管责任,杜绝责任推诿,对监管任务层层发包、转包。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对监管不担当不作为严肃问责追责。严格执行责任清单、约谈提醒、履责报告等制度,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
坚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原则,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统一制定监管规则,对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地方金融管理机构专司监管职责,重点加强对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加强央地监管协同,建立健全中央地方监管协同机制。
从完善国家战略规划体系和政策统筹协调机制,到深化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从优化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机制,到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从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到完善涉外国家安全机制,全会提出一系列改革举措,为经济社会发展增动力、添活力。
本文编辑丨周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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