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保代含金量”褪色 国务院正式取消“保代”制度


【评论】 “保代含金量”褪色 国务院正式取消“保代”制度

文/《清华金融评论》彭晓云

中国政府网消息,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58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19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将82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

 

国务院取消了多项行政审批和许可中,保荐代表人(以下简称“保代”)资格许可赫然在列。业内人士指出,这意味着投行业内原先凭借保荐代表资格证书就能获得高额薪水的时代结束,保荐代表这只投行“金饭碗”将被打破。亦有投行人士指出,保代的认定只是下放证券业协会,不再由证监会来组织考试和认定。保代制度并没有取消。此次文件的出台并非保代制度的猝变,事实上最近中证协出台的一些文件也显示了保荐制度对准入门槛降低,逐步与注册制接轨的渐变过程。

 

在国务院决定取消的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中,包括原属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保荐代表人资格和外国证券机构驻华代表机构首席代表资格审核取消。

 

在取消和下放的58项行政审批项目中,原本由证监会审批的项目有8项,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审批;期货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住所或者营业场所,设立或者终止境内分支机构,变更境内分支机构经营范围的审批;证券公司行政重组审批及延长行政重组期限审批;证券金融公司变更名称、注册资本、股东、住所、职责范围,制定或者修改公司章程,设立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审批;转融通互保基金管理办法审批;转融通业务规则审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监控规则审批;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证券类机构借入或发行、偿还或兑付次级债审批。

 

过渡到注册制,保代制度改革是切入点

 

保代资格曾经一度是金饭碗,过去一家公司要IPO上市,必须要有“保代签字”,目的是要给IPO项目加一个主要责任人,承担各项义务责任,所以数量稀缺、掌握签字权的保代们,一直是券商的宠儿。而此前保代这个资格也并不是那么简单获得。不过从2012年起,一系列监管新政正在降低保代的含金量,保代的考核门槛也已经被降低。

 

曾有评论称“保荐人制度完全没必要”。如果要拿这份工资,要在保荐书上签字,保荐人的责任就很重大,享有签字权就必须要负相应的责任。如果保荐人拿着高薪又不能负责,那么这个行业就应该撤销。保荐人制度推出后,上市公司质量更好了,造假更少了吗?还是股市上升?没有任何好处。这个制度完全没有存在的必要。

小编认为,保荐代表人制度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一些问题也日益突出。保荐人职责过于繁重,保荐责任难以到位。在公司发行上市过程中,保荐人的保荐职责主要包括辅导职责、调查职责、核查职责、推荐职责、披露职责、持续督导职责以及担保职责,然而,保荐人受自身能力和其他诸多因素的限制,完全履职不现实。

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我国资本市场目前实行的保荐人制度,是在两年前IPO重启时开始实施的。保荐人所在的证券机构依靠为企业进入资本市场提供中介服务而盈利,只要企业完成上市,保荐人所在的证券机构就能得到数目可观的一笔中介费用,因此想要保荐人做到《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中要求的那样“对发行人进行全面调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是不太可能的。

在准备推进新股发行制度市场化改革时,保荐制度的改革应当作为一个切入点。如果要完全过渡到注册制度,接下来的一定会有更多市场化的发行措施陆续推出。

保代们将何去何从?

当保荐代表人资格许可被取消,保代们将何去何从?事实上无论是哪个市场,企业上市都不能绕过投行,投行的通道作用不会消失。随着上市资源不再稀缺,从前位于金字塔尖端的保荐代表人群体“名存实亡”,那些从前高高在上享受制度红利的保代将退出历史舞台,越来越多有资源有实力的投行人士将脱颖而出,对于整个行业来说是一次有意义的大洗牌。

而在新的考试政策推动下,且随着注册制后的项目上市,保代市场人数也将会大大增加。“保代”市场正逐渐从供不应求转变为供大于求。

附:

附件2

23432432423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