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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德江:疫情时代下推进文化金融进一步发展的几条关键路径 | 封面专题

文/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董事长于德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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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文化产业和文化金融发展都处于充满不确定性的环境之中。本文认为,在疫情时代下,利用金融服务和支持文化产业,推进文化金融更好地发展,需要更多地考虑中长期的目标和规划。文章以供应链金融、金融科技应用、管理提升、文交所转型、企业能力提升等为突破点,提出了相关建议。

十余年来,我国文化金融发展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为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文化产业和文化金融发展都处于充满不确定性的环境之中。为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我国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推动金融为文化产业纾困解难,既有短期目标的要求,也有中长期目标的考虑。在疫情时代下,利用金融服务和支持文化产业,推进文化金融更好地发展,需要更多地考虑中长期的目标和规划。尤其是我国正在编制“十四五”规划,文化金融发展需要寻找更稳定的发展路径,方向上需要具有十足定力。

在服务体系、要素市场、供需两端等多个维度下,我们可以将供应链金融、金融科技应用、管理提升、文交所转型、企业能力提升等作为突破点,积极作为,推进我国文化金融进一步发展。

以文化产业供应链金融推动文化金融产品创新

文化金融产品创新是文化金融服务体系的重要一环,近些年有很大进展,但仍需要更好的抓手。在供应链金融体系下,文化金融产品创新将更加系统化,更加贴近企业需求。供应链金融作为服务实体经济切实有效的一种金融服务模式,近年来受到政府和业界的高度重视。2017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84号),提出要“积极稳妥发展供应链金融”。2019年7月,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关于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意见》,此后各地政府在供应链金融方面也有积极的举措。由于新冠疫情的暴发,更加需要金融机构积极利用供应链金融模式服务实体经济,帮助和扶持正处于极度困难时期的各类大中小型企业。文化产业供应链金融是一个新课题,需要业界高度重视。

第一,立足文化产业特点,对细分行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供应链金融需要基于供应链系统内各企业之间的真实交易,结合应收账、存货、票据等进行有针对性的产品设计。但就文化产业而言,供应链中多数实物交易少、财务不稳定,应收账及赊销事件不规律,具体到影视、传媒、演艺、动漫游戏、文化旅游、会展等行业,供应链特征也并不相同。例如文化制造业更接近传统供应链,而文化内容产业含有大量与版权、无形资产相关的权益流(权益的交易与转移),所以需要相关机构在推出服务前积极组织调研,分析特征,进行有针对性的产品创新。

第二,立足核心企业,普惠中小微企业,通过示范项目带动文化产业供应链金融的推广。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是供应链金融中的主要利益主体,但中小微企业也是供应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推动金融与文化产业融合,就是要让更多企业享受到金融服务。供应链金融模式对于大多数文化企业来说比较陌生,需要标杆项目或企业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在现代技术条件发展和智慧供应链管理进步的背景下,中小微企业与供应链系统的“黏性”已经加强,建议相关部门定期多点推行供应链金融示范项目或示范工程,树立文化产业供应链金融服务典型,这样有利于更有效推行供应链金融服务。

第三,立足双循环互相促进模式,服务文化产业链重构和文化贸易。我国正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供应链金融一方面要积极帮助文化企业完成产业链重构,另一方面要关注“一带一路”背景下文化贸易的实际需求。“一带一路”仍是我国突破重围、连接世界的重要通道,是应对逆全球化趋势的重要途径。“一带一路”文化贸易中的物流、商流、权益流、信息流、资金流形成的供应链体系,也是供应链金融需要关注的重点。

利用金融科技构建新型文化金融基础设施

文化金融服务体系中,基础设施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在发展早期,人们必然会更多关注产品创新和市场规模的增长,但到了中后期,基础设施的重要性就显现出来。文化企业信用评估与评价、无形资产评估、市场信息体系、文化金融政策与法规、文化金融行业管理规范与标准体系等是文化金融服务体系基础设施的主要内容。其中,文化企业信用体系、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体系被称为文化金融基础设施的“两大支柱”。金融科技的发展,已经为一些文化金融基础设施提供了“凤凰涅槃”的机会,需要积极作为,迎接变革时代来临。

第一,结合“新基建”战略背景,利用金融科技推动文化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新基建”是我国在即将进入后工业时代时一种代际交替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金融行业“新基建”将进一步强化金融科技的创新驱动作用,使金融体系迭代加速。“新基建”将大大提高金融业服务效率、提高金融普惠程度、优化金融产业结构。在“新基建”视角下,应充分利用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技术,构建金融“新基建”体系下的文化金融新的基础设施,包括基于新技术的信用管理体系、无形资产评估体系、市场信息管理体系等。例如在资产评估方面,新技术将提供更多的可能。实际上在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之上,还有一个层面的问题,就是文化资产评估与管理问题。以往更多关注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而不是文化资产评估,是因为在现有技术和市场条件下,文化资产问题过于复杂,不具备可操作性和系统性,而无形资产评估作为一个专业领域则更成熟。深圳文交所一直致力于建立文化资源定价与无形资产评估体系,通过典型案例的积累、服务、研究和分析,为无形资产定价、交易流转提供助力。

第二,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基本方略,积极参与“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推动文化数据资产治理和管理体系建设。在数据要素市场建设背景下,文化数据要素将成为文化生产体系中一个极为重要的模块。“国际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旨在建设物理分散、逻辑集中、政企互通、事企互联、数据共享、安全可信的文化大数据服务及应用体系,面向全社会开放,这一重大基础性工程的实施,将大大促进全社会文化生产的数字化转型。从金融视角上,数据要素体现为数据资产。文化数据资产是文化资产和数字技术结合形成的资产类型,包括文化生产过程中形成的数据资产,也包括其他形式资产的数字化形式。数字经济的发展,将促使文化数据资产成为最重要的文化资产类型,那么文化数据资产管理体系也将成为新的重要基础设施。所以,要建立公共文化数据治理体系,推动文化数字资产托管交易平台建设,建立相应的治理规则和行业规范。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利用文化产权交易所等平台,探索建立包括文化数据资产确权、评估、流转、交易等业务的机制和平台。深圳文交所在这方面进行了创新实践,依托文化资产托管交易业务,以要素交易市场的交易平台为数字化基础设施,以文化资产管理和交易为技术底座,以交易平台的数据中台为核心,打通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数字化服务生态。

推动建立文化金融业务管理规范和行业标准体系

管理也是一种产业驱动力。文化金融作为新型的金融服务业态,发展到一定的阶段,应形成一系列业务管理规范和行业标准体系。文化金融业务管理规范和行业标准体系也是一种基础设施,是进一步提升文化金融服务水平的关键。

第一,总结各类金融机构在文化金融领域发展的经验,加强交流,促进文化金融业务管理规范化。文化金融业务管理规范是建立在各类业务发展基础上的,包括文化产业信贷、文化保险、文化担保、文化融资租赁等业务的管理规范,管理主体是各类金融机构。应积极鼓励机构间的业务交流与合作,通过核心机构或行业组织建立合作共享机制,共同分析解剖业务模型和服务方案,分享业务管理经验,共享成果,求同存异,互相促进,提高文化金融业务管理的整体水平。

第二,支持文化金融服务中心、行业组织等机构探索建立相应的行业标准体系,用以指导文化金融业务发展。在总结各类金融机构文化金融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在统一的金融行业标准管理办法之下,一些文化金融服务类型,如文化保险等,也需要提炼专门的标准规范,包括:统一规范的术语、数据元、符号、代码等;统一规范的通信、数据交换与处理、安全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文化金融产品创新和设计中的技术要求;文化金融服务中的管理和服务技术要求等。深圳市文化金融服务中心于2017年底成立,围绕“一课题、一奖项、一园区;一讲堂、一产品、一系统”开展工作,不断完善文化金融服务体系,为建立相关行业标准提供参考。

发挥文化产权交易所作用,推动要素市场建设和生态培育

我国的文化产权交易所经过治理整顿,当前大多数都在转型,正在寻求新的发展模式。深圳文交所作为国家级文化产权交易所,2016年起开始转型发展,围绕“文化+金融”这一基本定位,建立起服务于全国文化企业的专属于文化产业的以资本为主体的要素市场。已有的经验告诉我们,产业只有插上金融的翅膀才能聚合各类要素资源,生成文化产业发展的内动力。应积极鼓励发挥文交所原有潜力和优势,在文化金融发展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一,利用文化产权交易所优势,积极推动规范的文化产权交易。文化产权是指文化资源、文化产品及相关领域的产权。文化产权交易所就是为文化产权所有者全部或者部分有偿转让其拥有的资产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及相关权利的经济活动提供服务的场所。文化产权交易所应跳出以往狭隘的范畴,积极拓展文化资源视野,促进资源流动,推动文化资源与旅游、科技、农业等相关产业融合,推动文化资源与金融资本相结合。

第二,发挥文化产权交易所在文化产业资本要素市场中的特殊作用。根据《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文件精神,文化产业要素市场建设问题也迫在眉睫。在资本要素市场方面,文化产权交易所虽然不能直接进行金融业务,但可以围绕银行信贷、企业发行债券、私募股权融资、上市融资、融资租赁、资产管理计划等具有融资性质的业务以及文化保险等风险管理业务,提供交流和对接的平台,并提供相关咨询、顾问、信息发布等服务。深圳文交所文化金融业务以股权、债权和资产托管为内容,通过打造文化产权要素交易和投融资服务平台,着力解决文化产业融资这一迫切课题。

第三,助力培育文化金融生态。一些文化产权交易所可发挥专长,在资源、资产、产权等方面提供评估、鉴证等专业化服务。应积极鼓励文化产权交易所在文化企业信用评级、文化金融市场信息等领域探索专业化发展道路。应鼓励文化产权交易所与资产评估、信用评级、市场信息服务等相关专业机构进行充分合作,建立一套文化金融基础服务体系,为文化金融活动提供更便利的生态环境。

提升文化企业投融资能力,推动文化资源与金融对接

文化金融的发展,不仅要关注文化金融服务的供给端,也需要关注文化金融服务的需求端。事实上,多年来文化金融在需求端上的欠缺仍是比较大的,基础问题是文化企业的治理能力问题,直接问题是企业的投融资能力问题。文化金融发展,不仅是金融支持文化的问题,而且是文化与金融合作的问题,更是文化金融融合发展的问题,需要双方具有对等的主体地位和市场角色。

第一,要培育文化产业现代经理人阶层,提升企业的现代治理能力。后工业时代的文化产业,正在向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的文化大生产模式以及个性化、小众化的小生产模式两极化发展,作为企业一般要在文化大生产中找到定位,这需要对产业精神、商业逻辑和现代管理制度具有足够的认知和理解,需要融入现代商业话语体系当中。当前,不仅是中小微文化企业,即便是一些大型文化企业,也缺乏现代企业治理制度,缺乏必要的产业精神,这些都直接影响了企业在资本市场的谈判力,导致文化企业常常被边缘化和淘汰。要积极培育文化产业现代经理人阶层,以此为中心,改造文化产业的生态。

第二,提升文化企业的投融资能力。在利用金融工具和资本市场方面,多数文化企业仍是完全“不入门”。提升文化企业投融资能力,就是要提升文化企业在融资、投资、理财等方面的能力,包括如何进行财务规划和投融资规划,如何进行财务风险评估和资本市场风险管理,如何进行金融资源协调和整合等。应积极发挥各地文化金融服务中心的作用,同时发挥各地国有骨干文化投资企业(如文投集团)、供应链核心企业的优势,激发文化产业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大力推动建立文化企业金融知识和资源共享机制,通过常态化培训和交流机制,不断提高文化企业的投融资能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深圳文交所依托国家级文化产业专家智库,搭建文化产权人才交易平台,为培养文化金融领域的应用型人才提供助力。  

本文刊发于《清华金融评论》2020年10月刊,2020年10月5日出刊,本文编辑:谢松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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