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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建程、马婕:我国文化产业引导基金的实践思考及政策建议 | 封面专题

文/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秘书长朱建程,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理事会办公室副主任马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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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通过给文化产业带来资金活水,引入资本、技术、人员等要素,加速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同时,金融机构在参与过程中分享文化产业的成长红利,形成良性循环,迸发出了前所未有的资源聚合效应。本文总结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的多年业务实践和思考,探讨政府引导基金如何促进文化金融深度融合、实现文化产业迅速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文化产业发展,把加快发展文化产业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随着产业支持政策的陆续落地,市场主体的积极参与,文化产业已逐渐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动能和新引擎。金融作为经济发展的血脉,通过给文化产业带来资金活水,引入资本、技术、人员等要素,加速促进文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同时,金融机构在参与过程中分享文化产业的成长红利,形成良性循环,迸发出了前所未有的资源聚合效应。

在此过程中,以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为代表的文化产业引导基金,通过发挥财政资金压舱石和风向标的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整合产业资源,共同构建文化金融新业态。在促进文化市场繁荣、助力文化产业升级、提高文化供给质量、强化中国文化软实力、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背景

文化产业的政策背景

对于文化产业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最近一次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推动各类文化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和文化消费模式,以高质量文化供给增强人们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这些表述为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同时,国家正在稳步推进《文化产业促进法》的立法工作,并制订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专项规划,发布文化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促进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2019年,中宣部、广电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补齐文化发展缺少核心技术支撑的短板。上述政策和举措的施行也标志着文化产业正在步入高速发展的黄金时代。

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文化产业鼓励政策实效逐渐显现,文化及相关产业规模稳步增长,市场主体逐渐壮大,产业结构逐步优化,产业带动能力不断增强。文化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在促进国民经济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巩固和坚定文化自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8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4.1万亿元,是2004年的12倍,2004年至2018年,文化产业年复合增长率18%,高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现价年复合增长率5.7个百分点;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由2004年的2.15%上升到了2018年的4.3%,在国民经济中的占比逐年提高。

在肯定我国文化产业飞速发展、不断迭代升级的同时,我们也应关注到,目前文化产业也面临文化龙头企业不够强、不够多、难以形成行业带动作用的瓶颈;大部分文化企业存在规模较小、获取资源有限、抗风险能力差的短板;文化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受到行业创新不足的制约。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影视、演艺等传统文化产业受到严重冲击。加之国际政治环境日趋复杂,以“抖音”为代表的互联网文化企业海外发展受挫,这些都对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带来重大考验。对此我们也应以辩证的角度去看待,危机即转机,相信只要实事求是,正视问题,上下同欲,我国文化产业终将拨云见日,创造新的奇迹。

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的实践和思考

基金基本情况

为落实国务院《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工作要求,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由财政部联合3家国有企业共同发起,并于2011年正式成立,首期规模41亿元人民币,二期规模500亿元人民币。作为第一只国家级文化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主要采取股权投资方式,专注文化产业细分领域投资。重点投向新闻、出版发行、电影、广播电视、文化艺术、网络文化等政府重点扶持的文化领域。基金设立9年以来,在文化企业的服务提升、传统文化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对建立投融资渠道、健全文化产业投融资机制起到了有效的推动作用。此外,在为文化产业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基础上,借助基金的影响力,引入部分科技型企业,对被投企业进行科技赋能,以文化为魂、以金融为本、以科技为器,打造“文化+金融+科技”的文化产业三轮驱动模式,取得较好成效。与此同时,不断扩展文化产业的外延,将旅游相关产业也纳入基金投资的视野,积极探索“文化+旅游+金融+科技”的复合驱动模式,在促进文化产业供给侧改革和产业升级、构建国际国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方面做出了有益尝试。

基金发展过程中的思考

在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投身文化产业,助力产业发展的9年中,有经验,也有教训;有感受,也有思考。无论是国家还是地方政府背景的文化产业引导基金,在文化金融发展的现阶段,产业引导的方向、产业引导的着眼点在哪里?如何处理和基金内部社会资本的关系?如何做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协调?这都是亟须解决的课题。

一是文化产业的发展空间广阔,引导基金也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根据《财政部关于财政资金注资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公共财政运用政府投资基金方式支持产业,限定于具有一定竞争性、存在市场失灵、外溢性明显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推动产业发展方面,主要支持基础性、带动性、战略性特征明显的产业领域及中小企业创业成长”。按照财政出资政府投资基金关于投资方向的原则性要求,结合新时代文化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文化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应进一步聚焦基金投资领域,把有限的资金用于扶持存在市场失灵、正外部性的关键领域,退出已经发展成熟的文化投资领域,与市场化文化投资基金形成明显的错位分工,不与民争利,充分发挥基金对文化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进一步聚焦对初创期和创新创业型文化企业投资支持,通过直接融资积极化解中小文化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探索为初创期和创新型文化企业开展融资增信,拓展上述企业间接融资渠道。进一步聚焦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优先支持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促进中华文明与世界其他文明交流互鉴的文化项目。

二是政府资本公益性和社会资本逐利性存在差异,需要进行调和。引导基金设立的主要意义在于以财政资金作为杠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让优质文化项目更好地获得资本以及专业机构的支持,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能。在实际操作中,基金内部的政府资本和社会资本存在不同的利益诉求,相对于政府资本关注产业引导、纠正市场失灵等公益性目标,社会资本具有较强的逐利冲动,以谋求超额财务回报为主要动力。二者利益诉求的天然矛盾,导致很多具有巨大潜在社会效益但经济效益暂不突出的文化项目无法在基金投资决策中获得认可。

针对该问题,可以考虑借鉴以色列政府引导基金YOZMA的做法,设置政府资本提前退出机制。即当基金被投企业进入成熟期,利润稳定,发展平稳,政府资本即行退出,社会资本可按照固定收益比例(一般为政府资本的门槛收益率,7%~8%)从政府资本中回购成熟企业的投资股份。该机制由政府资本向社会资本让利,表明了政府意在扶助、不与民争利的姿态,社会资本即可享受早期进入及后续增持的投资收益,从而达到政府有为、市场有效的理想愿景。

三是构建全方位多维度基金业绩评价体系关系到引导基金的引导效果。文化产业引导基金需要科学运用业绩考核指挥棒,紧紧围绕文化产业的发展方向、目标任务和主要着力点,建立包括投资效果、投后管理、社会影响、带动作用等多维度考核指标,并将指标考核权重向社会效益和政治效益倾斜。同时,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管并重,一方面建立完善的内控体系,对基金运营情况进行实施跟踪,在市场化运行基础上,对违背社会主义文化发展方向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另一方面借助咨询公司和审计机构的力量,增加审视基金运行的外部视角。此外,要充分利用绩效评价结果,优化激励约束机制,对优秀的投资管理人进行奖励,对长期业绩不达目标的管理人要求整改或予以更换。

四是有机统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红线和基金容错机制。应该充分认识到,若政府引导基金投资的重点投向是初创期和创新创业型文化企业,或市场投资失灵文化领域,根据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基金投资将面临较大投资风险,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底线存在矛盾。在此情况下,一是应实事求是,尊重客观规律,文化产业引导须树立“担风险、重引导、尽职免责”理念,灵活处理投资风险、投资回报与政策效应之间的关系,在相关制度设计中明确对投资失败或损失的容忍度;二是应设置基金风险准备金,在确保符合资管新规的条件下,缓冲个别项目亏损对基金投资本金的影响。

对于我国新时期文化金融发展的政策建议

统筹出台有利于文化金融发展的鼓励政策

一是出台针对文化投资基金的财政和税收优惠政策,减轻政府出资的保障增值负担,提升引导基金对于社会资本的吸引力,扩大投资引导基金的社会效益。二是进一步加强文化产业相关的立法工作,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优化文化企业营商环境,鼓励更多创新要素的活跃涌流,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加快促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进一步加快包括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物联网、数据中心在内的新基建项目建设,为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技术支撑,催化多要素融合的新型文化业态的发展,以技术手段为基础向全球输出,打造中国文化软实力中的硬实力。二是建立文化金融服务平台,促进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源对接,缓解文化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三是完善文化产权交易平台,积极探索无形文化资产交易市场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针对无形文化资产制定交易流程与交易制度,为处置与交易无形文化资产提供平台,增加文化投资金融机构的退出渠道。

深度挖掘偏远地区文旅资源,助力脱贫攻坚

“世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常在于险远”。目前,国内的欠发达地区和偏远地区有所重合,应鼓励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和文化企业着力在偏远地区挖掘并整合文化旅游资源,通过发挥旅游资源产业链的带动作用,开展全域旅游,全方位提升旅游当地的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体制机制、政策法规、文明素质,实现区域资源有机整合、产业融合发展,从而助力稳固2020年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

设立风险防火墙,防止投资风险借助金融资源跨行业传播

一是鼓励各文化产业投资机构强化专业化人员队伍,提升风险识别能力;二是组织文化产业市场主体之间以及和监管机构的互动交流,搭建汇聚文化金融智慧的平台,共同解决发展中面临的共性问题;三是监管机构要督促各投资机构建立风险预警和报送机制,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将内控施于源头,让风险止于苗头,在助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把好事做好的同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当前,受内外部环境影响,文化产业发展的机遇与挑战并存,文化产业引导基金能否有效发挥产业的引导作用,关系到文化产业的发展深度和广度,关系到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满足,关系到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提升,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繁荣。任务艰巨,使命光荣,从事文化产业的金融机构应保持高度自觉的责任意识,以一种“朝受命、夕饮冰,昼无为、夜难寐”的精神,不忘初心,全力以赴,打开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新局面。  

本文刊发于《清华金融评论》2020年10月刊,2020年10月5日出刊,本文编辑:王晔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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