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万亿包括:公募基金94家,规模5.43万亿元;基金子公司67家,1.6万亿;券商资管6万亿;4503家私募基金,1.96万亿。
理财周报见习记者 郭建鹏/北京报道
加快建设现代资产管理行业被提上了日程。
6月16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年会在北京召开,这场以“现代资产管理”为主题的年会,被业内人士称为“创新大会”,旨在推动基金行业,乃至资管行业的创新。
在基金业协会召开年会前的一周,“创新”的气息已经弥漫在行业内,就在6月12日,证监会[微博]发布了《关于大力推进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创新发展的意见》,由于涉及11条具体意见,亦被业内称作是“创新11条”。
随后的基金业协会年会上,证监会高层再次提出了支持基金业创新发展的五大政策,这被看做是“创新11条”的凝练。
理财周报记者也注意到,从年会参与者来看,“现代资管”更向着大资管的方向去发展,除了公募基金外,还有私募机构、保险机构,以及海外机构。正如基金业协会会长孙杰在年会上所说,公募基金是制度化建设较完善的一个行业,各类资产管理机构也不断完善制度框架,共同打造着一个现代资产管理业。
从“11条”到“五方面”
基金业协会召开年会的上一周,一份大力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加快推动基金管理公司向现代资产管理机构转型的《关于大力推进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创新发展的意见》,由证监会公布。
《意见》细分为11条,也被称为“创新11条”。这11条意见分别是,支持差异化发展、完善治理机制、稳步推动双向开放、增强专业投资能力、提升合规风控水平、推进基金产品创新、鼓励基金业务创新、加大基础设施及平台建设、优化客户服务与投资回报机制、转变监管方式、放宽行业准入。
事实上,这11条意见分别从加快建设现代资产管理机构、支持业务产品创新、推进监管转型三大方面出发,对基金业提出创新思路。
对此,在6月16日的基金业协会年会上,协会会长孙杰评价“创新11条”为:“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推进基金行业创新发展的总体原则、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
就在当天年会上,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庄心一又给出了支持基金业创新发展五条政策:一是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激发智力资本活力。二是推进产品业务创新,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三是完善行业基础设施和平台建设,支撑行业平稳有效运行。四是稳步推进双向开放,壮大机构投资者队伍。五是构建与私募基金发展相适应的政策框架,促进私募基金规范发展。
对此,当天一位参加年会的公募基金高管对理财周报(微信公众号money-week)记者说,“创新11条”与“五方面”是一脉相承的,只是在11条意见的基础上加以凝练,“这五方面就是未来基金业创新的方向”。
不难发现,无论是“创新11条”还是五方面政策,都是在总结去年以来基金业创新的基础上提出的。
孙杰也总结了去年基金业创新的六大亮点,分别是基金管理公司发展稳步;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工作启动,集中登记备案基本完成;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激励取得突破;基金管理人多元化取得进展;移动互联网与基金密切合作;国有资产、养老资金、保险资金交由各类资产管理公司的规模大幅增长。
值得关注的几组数据是,截至2014年5月底,我国共有公募基金管理人94家,管理规模合计5.43万亿元;基金子公司从无到有,新设立的67家子公司规模达到1.6万亿。此外,券商资管规模也达到6万亿。截至6月12日,已经有4503家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提交登记申请,办结登记3491家,管理基金5220只,管理规模1.96万亿。
上述公募基金高管表示,未来的现代资管将以上述16万亿资产为基础向大资管发展,在他看来,创新政策还提到了会放宽准入门槛,此后资管行业的盘子会更大,“公募已经有7万亿的规模了,非传统业务又呈现爆发式增长,在产品、业务创新的激励下,非传统业务的规模还会继续扩大”。
推进双向投资
就在6月15日下午,基金业协会还召开了国际会员委员会成立大会,旨在搭建中国与国外资产管理政策咨询平台,对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及监管部门提供相关政策建议,推动中国资产管理业与资本市场国际化发展。
理财周报记者也注意到,除了组织结构上与境外机构的互动,更值得关注的是,在推进境内外投资业务创新上,协会也花费了大力气,无论是开幕式,还是休息期间,或是分论坛,都安排了关于对冲基金、QDII、QFII、Reits的演讲,对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展开了讨论。
国泰基金[微博]公司总经理金旭感慨,近期频繁发布的基金创新政策,在她看来,这是未来10年基金业的发展方向,而诸多政策的发布也将影响大资管行业。
金旭也向理财周报记者坦承,今后对冲基金将是国内基金业发展的重中之重,“我也注意到本次年会期间,对冲基金的描述上有很大笔墨”。在她看来,无论是对冲基金,还是双向投资,国内基金业的发展都没有完全释放,很多地方还是要向发达资本市场学习。
私募界的人士也发表了对于双向投资的看法。
来自景林资产的高管坦承,目前国内公募基金做双向投资的决心和力度还是不够大,他介绍,景林资产很早就拿到了QFII的额度,已经把海外投资者投资国内资本市场这项业务做起来了,但他们还是没有拿到QDII的额度。
景林资产公司海外规模近20亿美元,国内有10亿美元,公司的海外客户几乎全是国际机构客户,国内客户都是个人客户。
尽管像景林资产这样的机构已经拥有了丰富的跨境投资经验,但这位高管也表示,由于此前QFII额度的限制,海外投资者对A股的认识仍不够,即使景林资产自己的QFII额度也不是很充足。
不过令投资海外的投资者欣喜的是,在基金业年会之前,监管层已经表态,将进一步提高基金行业对内对外开放程度,推动符合条件的各类金融机构与其他市场主体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适时放宽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支持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发展。同时,将扩大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范围,提高投资额度。
对此,一位熟悉双向投资的基金人士向理财周报记者表示,以QDII、QFII为代表的双向投资产品,虽然在国内发展多年,但没有起色,一定程度上也与政策监管有原因,监管层此前会担心放开双向投资后,国内资金外流到国外市场,同时对汇率带来影响。但现在监管层要考虑的是,投资者对于跨境投资的需求正在高涨,创新刻不容缓,放开政策之后,就是要寻求不同关系之间的平衡。
警惕伪创新
作为年会重点话题,证券投资基金的创新发展以及基金公司创新发展吸引了多位公募基金大佬。
谈到基金业的创新时,汇添富基金公司总经理林利军特别强调,现在的创新中有很多是“伪创新”,“创新应该包含很多东西,但如果无视投资者利益、无视风险伪创新,对于整个投资者、资产管理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在他看来,一些跑路的P2P虽然打着互联网金融旗帜,实际上是伪创新,并没有改变金融业的本质,不能通过走了互联网渠道以后就改变了金融本质。“现在有一系列的伪创新,所以我们作为业者感到很担心。”林利军说,未来的几大创新看点包括移动互联网的创新、大数据的创新以及产品运转机制的创新。
而摩根士丹利华鑫董事总经理于华则把未来基金业的创新总结为差异化发展、股权激励的推进、双向投资发展以及结构组织的创新。
林利军也强调,基金行业创新还是要遵循三条最基本的原则,第一条原则是创新要更加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第二个原则是创新要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第三条原则是创新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管理风险。
此前在股权激励上颇受关注的中欧基金[微博]也参加了年会,中欧基金董事长窦玉明就基金公司组织结构的创新话题也发表了看法。他说,目前最大部分的公募基金公司都是国有控股企业,在股东的要求下,这类公司只追求规模和排名,公募基金的员工也没有话语权。
对于股权激励,他也以中欧基金事业部举例分析,事业部是要找最好的人、做精品,传统的公募基金组织结构层级太多,对投研人员干扰太多,而他更希望中欧通过创新后能够把选人权、分奖金的权力下放到员工手上,激发工作的热情。
“其实目前多数基金公司的投入中,用在投研人才上的成本才不到10%,资源利用还有很大提升空间。”窦玉明说。
对于基金业协会年会上的内容,国海富兰克林方面接受理财周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公募基金行业,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后进入了瓶颈期,从行业自身和投资者需求角度来看都有着强烈的创新的要求。随着大资管时代的到来,公募和私募之间的壁垒在突破,基金公司本身的投资能力,服务能力,产品创新能力必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在资管这样一个以人力资本为核心的行业,如何留住优秀的人才等一系列的问题都是基金行业需要亟待解决的关键点。
老鼠仓监管力度不减
本届基金业协会年会亮点颇多,对于股权创投基金发展实践,以及资管行业与服务养老体系的关系,也有深入探讨。
然而,理财周报记者却发现,无论是监管层还是各类机构,对于近期监管层大力打击的基金从业人员利用非公开信息从事的违法投资活动,在全天会议中很少提及,这也让当天参会的各路媒体感觉奇怪。
但是,监管层对于查处老鼠仓的决心并没有减弱,就在当天年会要结束时,一位监管层领导用了十多分钟的时间重点介绍了监管层对于查处老鼠仓的决心,而这位高层直白、简单的话语也引发了现场嘉宾的强烈反响。
“互联网时代,玩猫腻,证监会一抓一个准,都不用出门,就把你拎进去了。”这位高层对着台下各机构高管说道,“希望各位管理者回去和下面的年轻人讲明这个道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但是我发现很多犯错误的基金经理都非常的年轻,他们很有前途,但是一念之差误入歧途。”
这位高层更是直言:“我们的基金经理年纪轻轻的就进去了,你的老婆拿着你辛苦赚下的钱走了,你是亏了还是赚了?”
记者也注意到,在基金业“创新11条”中明确表示,今后将转变监管方式。
除进一步简化行政程序,分类别、渐进式探索资产管理业务“负面清单”,建立适应创新发展需要的监管模式外。监管层还要完善事中监管,落实风险导向的非现场监测与现场检查,加强对系统重要性机构及产品的风险监测,探索建立与优化公募基金管理人评价指标体系。强化事后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完善日常监管机构、稽查执法部门与自律组织之间的联动机制。
(理财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