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于气候变化投资,生物多样性投资成为又一重要投资领域,发展生物多样性投资,能保护、恢复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回报的双赢,在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进程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未来,随着生物多样性议题被逐步纳入更多国际和国内标准体系,全球绿色金融市场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生物多样性投资与气候变化投资的异与同
近年来,随着全球对气候变化问题认识的不断加深,投资者日益关注气候风险与机遇对长期投资战略和回报的潜在影响。气候变化投资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为核心,该公约是1992年《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中提出的三大国际公约之一,旨在保护地球宜居性,与《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和《生物多样性公约》共同构成全球环境治理的重要基础。
当前,全球应对生态环境变化的行动主要集中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减缓气候风险。然而,生物多样性损失同样对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构成重大威胁。这一危机不仅威胁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也可能对已有的发展成果带来毁灭性影响。例如亚马孙雨林每年能够减少约5%的碳排放,但随着森林的丧失,碳汇功能的削弱将进一步加剧全球气候变化。这表明,生物多样性问题不仅是生态危机,更是全球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挑战之一。
作为《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的主席国,我国在2022年推动通过了《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昆蒙框架》)。该框架为全球应对生物多样性危机制定了明确的行动指南,确立了“3030”目标,即到2030年保护至少30%的全球陆地、内陆水域、沿海和海洋区域,尤其是对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系统功能和服务具有重要意义的区域。其他22项具体目标还包括恢复至少30%的退化陆地、内陆水域及沿海和海洋生态系统,将高生物多样性重要区域的损失降至接近零,以及将其他已知或潜在外来入侵物种的引入至少降低50%等。《昆蒙框架》的出台标志着国际社会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视迈入了新的阶段,为全球环境治理提供了重要契机。
在此背景下,生物多样性投资的战略意义愈发凸显。此类投资通过资本投入,旨在保护、恢复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回报的双赢。一方面,生物多样性投资借助自然资本债券、生物多样性信用交易等创新金融工具,提升资本市场的回报潜力;另一方面,通过推动生态系统修复、发展可持续农业与林业等项目,促进生态保护与经济增长的协同发展。正如《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西蒙·斯蒂尔(Simon Stiell)所指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生物多样性公约》如同姐妹,是旨在维护地球宜居性的三大公约中的两项。由此可见,随着全球生物多样性危机的加剧,生物多样性投资将成为继气候变化投资之后的又一重要投资领域,在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进程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是,生物多样性投资与气候变化投资具有显著的差异性,主要体现在核算方法、损失特征和政策执行三个方面。尽管如此,生物多样性投资仍可以借鉴气候变化投资中的经济学模型,成为全球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生态保护与经济增长的良性循环。
在核算方法方面,生物多样性投资的复杂性远高于气候变化投资。荷兰ASN银行等金融机构受“碳金融核算联盟”(Partnership for Carbon Accounting Financials,简称PCAF)的启发,发起了“生物多样性金融核算联盟”(Partnership for Biodiversity Accounting Financials,简称PBAF),旨在开发适用于金融机构的生物多样性足迹核算方法,以弥补当前生物多样性影响量化方法的空白。生物多样性金融核算联盟将生物多样性足迹定义为投资组合等在特定商品和服务的生产与消费过程中对生物多样性造成的量化影响。然而,碳足迹核算方法难以直接应用于生物多样性足迹的评估。与碳排放主要集中于大型上市公司不同,生物多样性损失更多发生在农业活动或盗伐行为中,而这些往往由未上市的小规模私营企业主导,因此生物多样性足迹通常难以追踪。生物多样性足迹分布于全球供应链的各个环节,涉及多个复杂的交互过程,进一步增加了精确核算的难度。这种数据的分散性和缺乏一致性使得损失的全面量化和评估面临诸多挑战。
在损失特征方面,生物多样性损失具有显著的本地性和时异性。计量“本地化成本”,也即生物多样性足迹,是生物多样性投资区别于气候变化投资的核心差异。具体而言,本地性表现为生态损失的影响和恢复成本与损失发生的地理位置高度相关。例如1吨碳排放在全球各地的影响大致均等,而1立方米水体的损失在干旱地区与森林地区的生态恢复成本可能有天壤之别。此外,生物多样性足迹还具有时异性。生态系统和物种恢复过程中所需的时间、资源和技术因具体时点而异。同样的生态恢复行为,在不同时间节点可能面临截然不同的成本和难度,这使得生物多样性投资需要更加精细化的评估与规划。
在政策执行方面,生物多样性损失的应对政策难以直接套用气候变化的做法。首先,生物多样性足迹具有显著的地域差异性。例如在沙漠地区,一株植物可能在维持生态平衡中的作用远超森林中的同类植物,因此制定统一的征税标准或补偿机制极为困难。其次,生物多样性领域缺乏类似“二氧化碳当量”的统一核算标准,同时数据搜集过程也存在较高门槛,这使得税收核算更加复杂。此外,与气候变化投资中的限额交易(Cap and Trade)机制不同,生物多样性损失的影响通常局限于局部区域,对全球范围的外溢效应有限,这也进一步削弱了生物多样性投资地区间限额交易的可行性。
尽管面临诸多挑战,生物多样性投资可以借鉴气候变化经济学模型,为政策设计和实施提供理论支持。例如拉姆齐模型(Ramsey Model)为决策者在经济和环境约束条件下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提供了理论框架。该模型通过平衡短期和长期利益,可以辅助评估不同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的成本效益(Ramsey,1928);又如农业生态区划模型(GTAP-AEZ Model)等综合评估模型(IAM),能够在全球贸易和生态经济系统的背景下量化生物多样性投资的效益(Lee Huey-Lin,2005)。通过对不同土地类型的经济产出和生态价值进行细化分析,该模型为政策制定者提供了科学的决策依据……
来源丨《清华金融评论》2025年6月刊总第139期
审核丨丁开艳
责编丨兰银帆